本发明涉及漆包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集合漆包线。
背景技术:
漆包线主要用于绕组线,一般由导体和绝缘层两部分组成。裸线经退火软化后,再经过多次涂漆,烘焙制成漆包线。由于漆包线受原材料质量、工艺参数、生产设备、环境等因素影响,因此要生产出既符合标准要求,又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并不容易,而且现有漆包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工作环境的差异,在长时间使用过后,漆包线外部的绝缘层会由于不隔温而产生腐蚀破损等现象,从而会产生产品的质量问题。
漆包线普遍存在一致性差、粘接性不良、剥皮工序长等缺点,由于现有的漆包线选用的漆层材质耐温等级,很难适应高温环境,并且在高温条件下容易出现氧化、发脆等不良现象。由于漆包线主要应用于电磁炉、变压器、电子振流器等电子产品中,其中的线圈采用多根漆包线并绕的方式加工而成,但多根漆包线在绕制过程中易发生断线、缠绕等不良现象,影响加工效率,并且多根漆包线同时使用时,现有技术中都是直接使用,由此漆包线之间彼此相互干扰,信号稳定性较差。因此,需要设计一种性能稳定、不易折断、耐高温的集合漆包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性能稳定、不易折断、并且耐高温的集合漆包线。
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集合漆包线,包括多根漆包线和多个绝缘体,所述多根漆包线与所述多个绝缘体交替并排布置并且外部包覆一层保护层,每根所述漆包线包括金属导体、包覆在所述金属导体外周的屏蔽层、以及包覆在所述屏蔽层外周的绝缘层。
进一步地,所述集合漆包线呈带状。
进一步地,所述集合漆包线由奇数个所述漆包线和偶数个所述绝缘体构成。
进一步地,所述绝缘体始终设置在两根所述漆包线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绝缘体为聚氨酯材质,其直径为0.8-1.1mm。
进一步地,所述金属导体的直径为1.2-1.5mm。
进一步地,屏蔽层为碳纤维材质,其厚度为0.2-0.3mm。
本发明的集合漆包线,每两根漆包线之间均夹置有绝缘体,不仅能够满足客户对漆包线的金属导体之间的间距要求,而且加强了整个集合漆包线的韧性,增强了集合漆包线的抗弯折能力。此外,碳纤维材质的屏蔽层不仅电磁屏蔽性能良好,而且非氧化环境下耐高温、性能稳定;设置在最外部的保护层提高了集合漆包线的质量,延长了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集合漆包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单根漆包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漆包线;11、金属导体;12、屏蔽层;13、绝缘层;
2、绝缘体;3保护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一种集合漆包线。如图1所示,该集合漆包线包括多根漆包线1和多个绝缘体2,多根漆包线1与多个绝缘体2交替并排布置并且外部包覆一层保护层3。
如图2所示,每根漆包线1包括金属导体11、包覆在金属导体11外周的屏蔽层12、以及包覆在屏蔽层外周的绝缘层13。
优选地,集合漆包线由奇数个漆包线1和偶数个绝缘体2构成,绝缘体2始终设置在两根漆包线1之间,例如,漆包线的根数可以为3、5、7、9……,绝缘体的个数可以为2、4、6、8……,在集合漆包线中,绝缘体2的个数始终比漆包线1的根数少1,使得构成的集合漆包线中任何两根单独的漆包线之间均夹置有一个绝缘体2,从而满足相邻漆包线1的金属导体11之间的间距要求。
在本实施方式中,如图1所示,集合漆包线由三根漆包线1和两个绝缘体2交替并列布置,整体呈带状。其中,金属导体的直径为1.2-1.5mm;绝缘体2为聚氨酯材质,其直径为0.8-1.1mm。由此,加强了整个集合漆包线的韧性,增强了集合漆包线的抗弯折能力。
在本实施方式是中,包覆在金属导体11外周的屏蔽层12由碳纤维制成,该屏蔽层12的厚度为0.2-0.3mm。通过屏蔽层12可以有效避免集合漆包线中各个漆包线1之间的相互干扰,具有良好的电磁屏蔽性能,而且提高了集合漆包线的耐高温性。
进一步,为了防止集合漆包线在使用过程中金属导体11产生漏电现象,造成工作线路短路,因此在屏蔽层12的外周包覆一层绝缘层13,从而保证金属导体11与外界绝缘。
另外,在集合漆包线的最外侧设置保护层3,通过该保护层3将交替并排布置的多根漆包线和多个绝缘体包覆起来,有效提高了集合漆包线的质量,延长了其使用寿命。
本发明的集合漆包线可以根据使用的对象灵活确定其中漆包线和绝缘体的数量,从而能够很方便地以并绕的方式制成诸如电磁炉、变压器等产品的线圈,使得产品的性能稳定,耐高温,具有较强的抗弯折能力,延长了使用寿命。
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的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