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04077发布日期:2018-12-25 20:18阅读:5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气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



背景技术:

旋转式变压器可以分为外转子式和内转子式,基于现有的旋转式变压器,在产生信号的过程中,会产生正弦输出信号或者余弦输出信号的畸变,不利于提高旋变的精度。因此,需要一种可以提高旋变输出信号的正弦性从而提高旋变的精度的变压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克服上述缺陷之一提供一种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可以减少正余弦输出信号的畸变,提高旋变输出信号的正弦性从而提高旋变的精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体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包括:定子部件1,定子部件1为圆形,在定子部件1的圆周处设置多个绕组部11;转子部件2,转子部件2为环形,设置在定子部件1外部;定子部件1与转子部件2呈同轴心;其中,绕组部11上至少缠绕输出绕组12;在输出绕组12外围还缠绕补偿绕组13。

另外,补偿绕组13与输出绕组12并联设置。

另外,输出绕组12包括正弦输出绕组和余弦输出绕组。

另外,补偿绕组13与正弦输出绕组或余弦输出绕组并联设置。

另外,补偿绕组13的基本匝数与输出绕组12的基本匝数的比例为输出谐波幅值与基波幅值的比例,且补偿绕组13的绕向与输出绕组12的绕向相反。

另外,转子部件2的内环处设置与定子部件1的圆周处设置的多个绕组部11匹配的配合部。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通过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由于在输出绕组外设置补偿绕组,由此可以减少正余弦输出信号的畸变,提高旋变输出信号的正弦性从而提高旋变的精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的结构示意图,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包括:

定子部件1,定子部件1为圆形,在定子部件1的圆周处设置多个绕组部11;

转子部件2,转子部件2为环形,设置在定子部件1外部;

定子部件1与转子部件2呈同轴心;

其中,绕组部11上至少缠绕输出绕组12;在输出绕组12外围还缠绕补偿绕组13。

由此可见,通过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由于在输出绕组外设置补偿绕组,在产生信号的过程中,可以减少输出信号的畸变,由此提高旋变输出信号的正弦性从而提高旋变的精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补偿绕组13与输出绕组12并联设置。由此可以通过并联设置补偿绕组13来减少输出信号的畸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输出绕组12包括正弦输出绕组和余弦输出绕组。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补偿绕组13与正弦输出绕组或余弦输出绕组并联设置。通过在正弦输出绕组或者余弦输出绕组处并联设置补偿绕组13,可以减少正弦输出信号或者余弦输出信号的畸变,进一步根据需要来提高旋变的精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补偿绕组13的基本匝数与输出绕组12的基本匝数的比例为输出谐波幅值与基波幅值的比例,且补偿绕组13的绕向与输出绕组12的绕向相反。在具体实现中,将补偿绕组13于输出绕组12的绕向相反设置,并使得二者的基本匝数的比例为输出谐波幅值与基波幅值的比例,从而可以根据具体实现需求来减少输出信号畸变,提高旋变精度。

由此可见,通过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外转子式旋转变压器,由于在输出绕组外设置补偿绕组,在产生信号的过程中,可以减少正弦输出信号或者余弦输出信号的畸变,由此提高旋变输出信号的正弦性从而提高旋变的精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转子部件2的内环处设置与定子部件1的圆周处设置的多个绕组部11匹配的配合部。由此以使得转子部件2和定子部件1实现更好的配合。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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