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08905发布日期:2019-04-05 19:43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信息传输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



背景技术:

数字通信线缆行业是中国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行业,产品品种满足率和国内市场占有率均超过90%。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伴随着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高速发展,新增企业数量不断上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中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为线缆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中国市场强烈的诱惑力,使得世界都把目光聚焦于中国市场,在改革开放短短的几十年,中国线缆制造业所形成的庞大生产能力让世界刮目相看,随着中国电力工业、数据通信业、城市轨道交通业、汽车业以及造船等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电线电缆的需求也将迅速增长,未来电线电缆业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如今的数字通信线缆抗挤压,抗风化的能力差,而且容易受到雷电的干扰,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包括铝箔屏蔽层、排流线、导线、编织网、内保护层、皱纹钢带、外保护层、绝缘层、聚酯填充层、撕裂绳,所述外保护层内侧设有皱纹钢带,所述皱纹钢带内侧设有内保护层,所述内保护层内侧设有编织网,所述编织网内侧设有聚酯填充层,所述聚酯填充层内侧设置有铝箔屏蔽层,所述铝箔屏蔽层内侧设置有绝缘层,绝缘层内侧设置有导线,所述铝箔屏蔽层内部设有聚酯填充层,且中心设有排流线,所述编织网内侧设有撕裂绳。

进一步而言,所述导线为实心铜导线。

进一步而言,所述绝缘层为聚乙烯绝缘层。

进一步而言,所述排流线为镀锡铜导线。

进一步而言,所述内保护层及外保护层均为黑色聚乙烯。

进一步而言,所述聚酯填充层为实体聚酯纤维填充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数据通信线缆内部设有聚酯填充层具有较高的强度与弹性恢复能力,其坚牢耐用、抗皱免烫,有效的防止挤压,中心设有排流线,该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中心设置有排流线,有效避免雷电直接击中电缆且可以减轻雷击在电缆上热效应和机械效应产生的能量,外侧设置有外保护层、皱纹钢带及内保护层设有多重保护,抗压抗风化及防止老鼠撕咬,极大的延长了该数据通信线缆的使用年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铝箔屏蔽层;2、排流线;3、导线;4、编织网;5、内保护层;6、皱纹钢带;7、外保护层;8、绝缘层;9、聚酯填充层;10、撕裂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亲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结构数字通信线缆,包括铝箔屏蔽层1、排流线2、导线3、编织网4、内保护层5、皱纹钢带6、外保护层7、绝缘层8、聚酯填充层9、撕裂绳10,所述外保护层7内侧设有皱纹钢带6,所述皱纹钢带6内侧设有内保护层5,所述内保护层5内侧设有编织网4,所述编织网4内侧设有聚酯填充层9,所述聚酯填充层9内侧设置有铝箔屏蔽层1,所述铝箔屏蔽层1内侧设置有绝缘层8,绝缘层8内侧设置有导线3,所述铝箔屏蔽层内部设有聚酯填充层9,且中心设有排流线2,所述编织网内侧设有撕裂绳10,所述导线3为实心铜导线,所述绝缘层8为聚乙烯绝缘层,所述排流线2为镀锡铜导线,所述内保护层5及外保护层7均为黑色聚乙烯,所述聚酯填充层9为实体聚酯纤维填充层.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该新型结构数据通信线缆,通过绝缘层8 把传输导线2包起来,通过铝箔屏蔽层1进行分层,中心安装有排流线2,然后再外侧及内侧填充聚酯填充层9,使其内部具有抗压抗热的效果,填充层内部安装有撕裂绳10,再通过编织网4固定,然后敷上内部黑色聚乙烯内部保护层5、皱纹钢带6和聚乙烯外部保护层 7,在敷设线缆时应避免接近热源,避免和蒸汽管道平行或交,热管道的隧道或沟内,不能敷设电缆,如需敷设,应采取隔热措施,所有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电缆廊道的端部;电缆竖井的底部入口处及上端穿越楼板处;均应进行封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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