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6503发布日期:2019-04-20 03:22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断路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广为流行的塑壳漏电断路器均采用片状单极断路器组合方式,优点是基本单元实行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根据市场需求再进行拼装组合。缺点是组装漏电断路器时,为了向零势互感器穿线,漏电单元的体积需要制作的和断路器同样大,造成原材料浪费而且占用过多的用户使用空间。

片状组合式塑壳断路器有利于标准化的大规模工业生产,但是要附加漏电保护功能时,现行的技术也是采用拼装组合方式,在原有多极断路器结构之外,拼装同样体积的漏电单元,将四极断路器的每一极输出端向漏电单元引电力线,目的是穿入漏电单元内的零势互感器,同时要将穿过零势互感器的4根电源线重新安排新的4个输出端子。造成了大量重复的原材料浪费和空间占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包括多个断路器基本单元,所述断路器基本单元的外壳内部设置有零势互感器,所述零势互感器内穿插有各个引线,多个所述断路器基本单元与一个漏电脱扣单元组合使用。

优选的,所述零势互感器内穿插的引线有电力引线和测试漏电引线。

优选的,所述断路器基本单元共设有4个、3个、2个或1个。

优选的,所述漏电脱扣单元的工作电源均从断路器基本单元的输出端向漏电单元引电源引线,与漏电脱扣单元连接,所述漏电单元电源引线连续穿过各个断路器基本单元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断路器基本单元上设置了用于透过漏电单元电源引线的透槽,所述漏电单元电源引线穿过透槽。

优选的,所述漏电引线连续穿过各个断路器基本单元的内部并与漏电脱扣单元连接。

优选的,所述断路器基本单元上设置了用于穿过漏电引线的线孔,所述漏电引线穿过线孔。

优选的,所述断路器基本单元的外壳内部设置有与零势互感器大小匹配的安装槽,所述零势互感器设置在安装槽内。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有益效果在于:

(1)无论单相或三相多极断路器,漏电脱扣单元只有1极,不像现有技术,断路器有多少极组合,漏电部分就有相同极数的相应体积,减小了开关箱体积,节省空间,同时节约耗材;

(2)省去了外部电力线向漏电单元引线,节省的人力消耗和铜材消耗;

(3)保留了拼装组合工业化生产的优势,同时让用户在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漏电断路器时,接线方式和普通断路器的接线方式相同,为用户带来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的断路器基本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断路器基本单元1、零势互感器2、电力引线3、测试漏电引线4、漏电脱扣单元5、漏电单元电源引线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将零势互感器装在多极组合式断路器内部的漏电断路器,包括多个断路器基本单元1,断路器基本单元1共设有4个、3个、2个或1个。多个断路器基本单元1与一个漏电脱扣单元5组合使用。采用一个漏电脱扣单元5能够减少占用的空间。

断路器基本单元1的外壳内部设置有零势互感器2,零势互感器2内穿插有各个引线,零势互感器2内穿插的引线有电力引线3和测试漏电引线4。将零势互感器2集成到断路器基本单元1的内部,从而节省漏电脱扣单元5的空间。且漏电脱扣单元5不再引入4套接线端子,省去了三极的单位空间。节省了大量的塑胶材料和铜材。电工接线方法和普通断路器一致,外形也和普通四极断路器近似。

断路器基本单元1均通过漏电单元电源引线6与漏电脱扣单元5连接,漏电单元电源引线6连续穿过各个断路器基本单元1的内部。断路器基本单元1上设置了用于透过漏电单元电源引线6的透槽,漏电单元电源引线6穿过透槽与断路器基本单元1的输出端电源线连接。测试漏电引线4连续穿过各个断路器基本单元1的内部并与漏电脱扣单元5连接。断路器基本单元1上设置了用于穿过测试漏电引线4的线孔,测试漏电引线4穿过线孔。断路器基本单元1的外壳内部设置有与零势互感器2大小匹配的安装槽,零势互感器2设置在安装槽内。漏电单元电源引线6、漏电引线4、电力引线3均自断路器基本单元1内部穿过,节省空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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