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具有三角形的外护层(1)、至少一根输电线(2)和至少一根光通信部件(5),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护层(1)内形成一个第一容腔(11)、一个第二容腔(12)、一个第三容腔(13)和一个第四容腔(14),所述第一容腔(11)、第二容腔(12)、第三容腔(13)和第四容腔(14)为三角形,第二容腔(12)、第三容腔(13)和第四容腔(14)和第一容腔(11)之间分别形成第二隔离层(42)、第三隔离层(43)和第一隔离层(41),第一隔离层(41)和第二隔离层(42)交汇的顶角处还设有第一边加强件(31),第一隔离层(41)和第三隔离层(43)交汇的顶角处还设有第二边加强件(32),第二隔离层(42)和第三隔离层(43)交汇的顶角处还设有第三边加强件(33),所述的第一边加强件(31)位于第二容腔(12)和第四容腔(14)相邻两个角之间,第二边加强件(32)位于第三容腔(13)和第四容腔(14)相邻两个角之间,第三边加强件(33)位于第二容腔(12)和第三容腔(13)相邻两个角之间,所述第一容腔(11)、第二容腔(12)、第三容腔(13)和第四容腔(14)内放入输电线(2)或光通信部件(5),所述光通信部件(5)置于同一个容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护层(1)的三根顶角内还分别设有第一角加强件(61)、第二角加强件(62)和第三角加强件(6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角加强件(61)、第二角加强件(62)和第三角加强件(63)的材料为钢丝或非金属玻璃纤维杆。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输电线(2)为铜导线或铝导线或对绞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铜导线或铝导线的外壁与容腔内壁相贴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护层(1)厚度大于等于1.6mm。
7.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护层(1)材料为低密度聚乙烯或中密度聚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或阻燃聚烯烃或聚氯乙烯。
8.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离层(41)、第二隔离层(42)和第三隔离层(43)厚度大于等于1.6mm。
9.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通信部件(5)为g.652型光纤或g.653型光纤或g.654型光纤或g.655型光纤或g.656型光纤或g.657型光纤或a1a型光纤或a1b型光纤或a1c型光纤。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角形截面的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边加强件(31)、第二边加强件(32)和第三边加强件(33)的材料为钢丝或非金属玻璃纤维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