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00194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产制造灯泡的绕丝机,具体涉及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
【背景技术】
[0002]为解决绕制长灯丝问题,现有厂家发明出一种双动力绕丝机,结构参考专利号为201520127063.3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该绕丝机,包括机台、安装在机台上的绕丝机构、配合绕丝机构进行绕丝的芯棒以及驱动芯棒自转的第一动力机构,所述芯棒的另一端设有夹着芯棒并带动其转动的第二动力机构,所述绕丝机构与一送丝装置连接,所述送丝装置可以参照专利号为201120484678.3的实用新型专利所示,所述的送丝装置包括多个送丝孔及靠近绕丝主轴的引导管,所述送丝孔与引导管形成供丝穿过的送丝通道。为方便与第一、第二动力机构以及绕丝机构相配合,需要在送丝通道的端部设置一向外延伸的送丝嘴,通过送丝嘴将灯丝送到绕丝机构内。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包括杆状的送丝嘴主体以及贯穿送丝嘴主体前后的送丝孔,所述送丝嘴主体由可分开的左右两部分构成。
[0006]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送丝嘴主体的侧壁上设有多个连通送丝孔的开口槽。
[0007]在本实用新型中,相邻两个开口槽之间间隔设置。
[0008]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送丝嘴主体的前端为锥台状。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送丝嘴主体内设有送丝孔,钨丝从送丝孔内穿过,可避免钨丝悬空弯曲,进一步,所述送丝嘴主体由可分开的左右两部分构成,当送丝孔内壁发生堵塞时,可以分开左右两部分并对送丝嘴主体内部进行清理;并且送丝嘴主体的侧壁上设有多个连通送丝孔的开口槽,通过开口槽将送丝孔间隔开,减小送丝孔内部的表面,减少钨丝与内壁的摩擦,降低堵塞发生的可能性,更进一步,开口槽的边缘可以将钨丝表面粘附的石墨粉、粉尘等刮掉并从开口槽掉出,不仅起到清洁钨丝表面的作用,而且避免了石墨粉、粉尘等堵塞在送丝孔,使其送丝效果更加流畅。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1]图1为本实施例未增加开口槽时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图1的俯视图;
[0013]图3为本实施例增加开口槽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参照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包括杆状的送丝嘴主体I以及贯穿送丝嘴主体I前后的送丝孔2,所述送丝嘴主体I由可分开的左右两部分构成,左右两部分相互对称。
[0015]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送丝嘴主体I的侧壁上设有多个连通送丝孔2的开口槽3,相邻两个开口槽3之间间隔设置。为方便送丝,所述送丝嘴主体I的前端为锥台状。所述送丝嘴主体I包括左右两部分,所述左部分的侧壁设有多个向右凸起的凸台I,凸台I上设有凹入的凹槽I,所述右部分的侧壁设有多个向左凸起的凸台Π,凸台Π上设有凹入的凹槽Π,所述凸台I与凸台Π之间部分错开,凸台I与凸台Π之间部分错开的位置形成开口槽,凸台I与凸台Π之间部分重合位置的凹槽I和凹槽Π之间形成送丝孔2,而凸台I与凸台Π之间部分错开的凹槽部分形成送丝孔2,托住钨丝,避免钨丝悬空,增强送丝的流畅性。
[001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其特征在于:包括杆状的送丝嘴主体(I)以及贯穿送丝嘴主体(I)前后的送丝孔(2),所述送丝嘴主体(I)由可分开的左右两部分构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其特征在于:所述送丝嘴主体(I)的侧壁上设有多个连通送丝孔(2)的开口槽(3)。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开口槽(3)之间间隔设置。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其特征在于:所述送丝嘴主体(I)的前端为锥台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应用于无芯绕丝机上的防堵塞送丝嘴,包括杆状的送丝嘴主体以及贯穿送丝嘴主体前后的送丝孔,所述送丝嘴主体由可分开的左右两部分构成。本实用新型在送丝嘴主体内设有送丝孔,钨丝从送丝孔内穿过,可避免钨丝悬空弯曲,进一步,所述送丝嘴主体由可分开的左右两部分构成,当送丝孔内壁发生堵塞时,可以分开左右两部分并对送丝嘴主体内部进行清理。
【IPC分类】H01K3/04
【公开号】CN205211706
【申请号】CN201520840300
【发明人】周明华
【申请人】周明华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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