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转速大功率永磁同步一体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62617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低转速大功率永磁同步一体机。



背景技术:

电机是机械领域广泛应用的极其重要的部件。电机的负载性能也是电机性能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在电机转轴飞速旋转时,一方面润滑油或润滑脂对滑动轴承起润滑作用,另一方面轴高速旋转产生的热量需要足够(高温下)强度和耐久的轴承以提供有效的支撑。

对于大型、大负载的动设备的电机,一般具有功率大、转速低,零配件检修不便和保养周期较长等特点。适用润滑油(而不是润滑脂),且滚动轴承可能难以承载。一般采用滑动轴承,并配以润滑油。润滑油具有自流性,且散热性能较好,且能在滑动轴承周围形成一层油膜,这样滑动轴就和点机轴润滑了。而永磁同步电机一般体积较小、效率高。为了实现大功率和永磁同步电机的结合,探索一种润滑和负载的机制是必要的。为了在一个较长周期内使电机完成任务,一种高效的润滑油和轴承的配合,以及合理的使用周期配置,是一种较优的解决思路。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实现永磁同步电机在低转速大功率场合的应用,通过润滑和轴承负载的配合扩展低转速大功率电机的应用范围,提高电机工作润滑性、负载稳定性和持久性,本实用新型提供低转速大功率永磁同步一体机。

低转速大功率永磁同步一体机,包括机壳、定子、转子、绕组、电刷、机轴、滑动轴承,还包括注油孔、继电控制组、油盒、控制闸、导管;

所述注油孔固定于滑动轴承上部,所述继电控制组包括继电器、控制线路、电源接口,继电控制组固定于机壳外部,油盒固定于继电控制组一侧,控制闸位于油盒下端,并由控制线路与继电器连接;

所述导管一端与控制闸连接,另一端固定于所述滑动轴承上端的注油孔。

作为优选,所述继电器为时间继电器,带有断开延时设定钮和接通延时设定钮。根据经验润滑油的更换周期是一定的,继电器以设定时间的方式实现自动控制,省去了人工操作;断开和接通设定都有调节方便根据负载改变润滑周期。

作为优选,所述油盒呈方形,容量为500毫升以上。油盒具有一定的润滑油储量,保证能够进行多次注油循环,以实现在一个较长时期内自动润滑的目标。

作为优选,所述导管由绝缘、耐热的材料制成。电机的构件多是导体,导管用以注油并在电机内部,要求绝缘,电机运行会发热,也要求导管有耐热的特性。

作为优选,所述滑动轴承的材料为高耐磨的铜基轴承合金。高耐磨铜基轴承合金具有使电机在200℃高温下都能保持强度平稳运行,并且高耐磨,能够适用于特别大的负载、高功率和高疲劳强度的载荷,是优异的大设备轴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设计合理,控制简便。使用滑动轴承和润滑油的组合,能够适用于大负载的场合,继电器控制润滑油自动注入的润滑方式成本低廉、润滑方式佳,延长了电机的使用周期,润滑油能在滑动轴承表面形成油膜,提高了高负载场合的运行稳定性和持久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01-机壳,102-定子,103-转子,131-机轴,132-滑动轴承,133-注油孔,104-绕组,105-电刷;

2-继电控制组,21-继电器,211-断开延时设定钮,212-接通延时设定钮,22-控制线路,23-电源接口,3-油盒,4-控制闸,5-导管。

具体实施方式

低转速大功率永磁同步一体机,包括机壳101、定子102、转子103、绕组104、电刷105、机轴131、滑动轴承132,还包括注油孔133、继电控制组2、油盒3、控制闸4、导管5;所述注油孔133固定于滑动轴承132上部,所述继电控制组2包括继电器21、控制线路22、电源接口23,继电控制组2固定于机壳101外部,油盒3固定于继电控制组2一侧,继电器21有断开控制设定钮211和接通控制设定钮212,控制闸4位于油盒3下端,并由控制线路22与继电器21连接;所述导管5一端与控制闸4连接,另一端固定于滑动轴承132上端的所述注油孔133。

工作原理:最初可选择断开初始值上限9999小时,接通初始值上限99秒,此数据是根据电机一般的加油周期和加油量来确定的,具体可通过选择不同的继电器21来实现。高耐磨的铜基轴承合金滑动轴承132可以保证较长的时间内不更换,以保证继电器21的周期自由设置。继电控制组2通过电源接口23接通电源后,即开始工作。通过调节断开控制设定钮211和接通控制设定钮212对断开或接通的控制时间设定初始值。控制线路22的设计的效果是:继电器21处于断开状态时控制闸4不会打开,只有当继电器21处于接通状态时,控制闸4才会开闸放润滑油,润滑油通过导管5注入注油孔133,滑动轴承132可得到润滑。而对断开控制设定钮211和接通控制设定钮212的调节很好地设定了润滑周期和每次注油时间。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所做出的若干改进或等同替换,均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仍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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