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7733阅读:907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力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



背景技术:

动力配电箱,是配电箱的一种,配电箱分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级设备,配电箱是按电气接线要求将开关设备、测量仪表、保护电器和辅助设备组装在封闭金属柜中或屏幅上,构成低压配电装置。动力配电箱是输变电系统的重要设备,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等厂矿企业和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箱在正常运行时可借助手动或自动开关接通或分断电路,故障或者不正常运行时借助保护电器切断电路或报警,借测量仪表可显示运行中的各种参数,还可对某些电气参数进行调整,对偏离正常工作状态进行提示或发出信号。

目前应用于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大多采用焊接的形式,在外门上焊接铰链容易产生变形,导致动力配电箱的外门和柜体不匹配,产生的缝隙很大,而且动力配电箱的外观质量也较差。对此有企业研发了专门用于动力配电箱的内门铰链,如中国专利CN201620216058公开的“一种改进内门铰链的防护型动力配电箱”,它采用的是单轴承直角板铰链形式,提高了组装效率,降低了成本。但它在柜体的正面和侧面都有安装孔,只适用于动力配电箱的内门安装,并不能用于动力配电箱的外门安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的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它具有成本低、结构简单、组装快,外形美观等特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包括动力配电箱外门、铰链、定位销、插销、弹簧、支架、内六角螺钉、限位套、紧定螺钉,铰链通过2个内六角螺钉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的右上角,定位销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的右下角,动力配电箱外门安装在动力配电箱的柜体上。

铰链包括插销、弹簧、支架、内六角螺钉、限位套和紧定螺钉,插销通过弹簧和2个限位套安装在支架上,2个限位套通过2个紧定螺钉固定在插销上,支架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上。弹簧的类型为拉伸弹簧,支架的结构为半包围槽钢。插销采用的材料是黄铜,这种金属比正常的碳钢材料强度、硬度都高,而且耐磨性好,经久耐用。

装配时,先将铰链和定位销分别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的右上角和右下角,再将动力配电箱外门上的定位销安装在动力配电箱柜体的下定位孔中,拉动铰链上的插销,使得插销对准动力配电箱柜体的上定位孔,最后松开插销,使得插销插进上定位孔,这样就完成了动力配电箱外门的安装。

采用上述结构后,取消了原先焊接的形式,这样就节省了焊接的金属材料、节约了成本,而且这种插销式铰链隐藏在动力配电箱外门的内侧,正面看不到铰链,形成了暗铰链,保证了动力配电箱的外形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方向结构示意图。

图2为铰链的主视方向结构示意图。

图3为铰链的左视方向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动力配电箱外门,2.铰链,3.定位销;2-1.插销,2-2.弹簧,2-3.支架,2-4.内六角螺钉,2-5.限位套,2-6.紧定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详细描述一下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包括动力配电箱外门1、铰链2、定位销3、插销2-1、弹簧2-2、支架2-3、内六角螺钉2-4、限位套2-5、紧定螺钉2-6。

如图1所示,铰链2通过2个内六角螺钉2-4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1的右上角,定位销3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1的右下角,动力配电箱外门1安装在动力配电箱的柜体上。

如图2和图3所示,铰链2包括插销2-1、弹簧2-2、支架2-3、内六角螺钉2-4、限位套2-5和紧定螺钉2-6,插销2-1通过弹簧2-2和2个限位套2-5安装在支架2-3上,2个限位套2-5通过2个紧定螺钉2-6固定在插销2-1上,支架2-3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1上。弹簧2-2的类型为拉伸弹簧,支架2-3的结构为半包围槽钢。插销2-1采用的材料是黄铜,这种金属比正常的碳钢材料强度、硬度都高,而且耐磨性好,经久耐用。

装配时,先将铰链2和定位销3分别安装在动力配电箱外门1的右上角和右下角,再将动力配电箱外门1上的定位销3安装在动力配电箱柜体的下定位孔中,拉动铰链2上的插销2-1,使得插销2-1对准动力配电箱柜体的上定位孔,最后松开插销2-1,使得插销2-1插进上定位孔,这样就完成了动力配电箱外门1的安装。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动力配电箱的外门铰链,它采用了内插销的铰链形式,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外形美观等特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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