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5114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输配电事业的快速发展,母线槽产品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已成为各项工程在输配电领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主要作为工矿、企事业和高层建筑中新型供配电设备。

现有的用于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系统是一种高效输送电流的配电装置,由于内部的结构复杂多样,其散热空间小,不利于快速散热,导致其在使用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大,此外,由于长期处于工作的状态,内部的导电体容易氧化腐蚀,使得供电性能不稳定,容易出现短路、漏电等情况。

因此,综上所述,现有的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存在结构复杂、散热慢和安全性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散热快和安全性高的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包括防护壳、固定座和导电体,所述防护壳包括上盖和底壳,所述上盖和底壳卡持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的两侧设置有向外突起的卡槽,所述底壳两侧的上端设置有向外折弯的卡扣,所述底壳底部的两侧设置有向外弯折的固定槽,所述固定座固定在底壳内,所述固定座上端设置有半圆槽、隔板和侧板,所述隔板设置在每两个半圆槽之间,所述隔板的两侧面设置有塑料条,所述塑料条与隔板贴合固定,所述侧板的上端向外水平延伸设置有卡持板,所述卡持板与侧板一体设置,所述固定座底部的两端设置有支撑脚,所述支撑脚与固定座一体设置,所述导电体设置在半圆槽内,并与半圆槽卡持固定。

作为优选,所述底壳为内部中空的不锈钢壳体,能够容纳固定座,并保护固定座,防止损坏。

作为优选,所述卡扣与卡槽过盈配合,能够使得上盖与底壳相互卡持牢固,在使用时不易脱落。

作为优选,所述卡持板与卡扣内凹部分过盈配合,有利于固定座与防护壳固定牢固。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脚为向外倾斜设置,有利于平稳支撑固定座。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脚与固定槽过盈配合,能够进一步将固定座固定在底壳内。

本实用新型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设置的卡槽和卡扣相互过盈配合,能够使得上盖与底壳固定牢固,固定座内设置的半圆槽能够将导电体卡持固定,并通过设置隔板夹持导电体,使得导电体不仅能够进一步固定,还能防止漏电,设置的卡持板与卡扣凹陷处过盈配合,设置的支撑脚通过倾斜卡持在凹槽内,能够将固定座牢固地固定在防护壳内,将防护壳、固定座和导电体组合并固定牢固,有利于提高照明供电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的底壳与上盖的组合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的固定座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3,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一种照明供电装置型母线槽,如图1所示,包括防护壳1、固定座2和导电体3,所述防护壳1包括上盖4和底壳6,所述上盖4和底壳6卡持固定,所述底壳6为内部中空的不锈钢壳体,能够容纳固定座2,并保护固定座2,防止其损坏。如图2所示,所述上盖4的两侧设置有向外突起的卡槽5,所述底壳6两侧的上端设置有向外折弯的卡扣7,所述卡扣7与卡槽5过盈配合,能够使得上盖4与底壳6相互卡持牢固,在使用时不易脱落。所述底壳6底部的两侧设置有向外弯折的固定槽8,通过固定槽8能够固定固定座2,所述固定座2固定在底壳6内,受到防护壳1的保护。如图3所示,所述固定座2上端设置有半圆槽9、隔板10和侧板12,所述隔板9设置在每两个半圆槽9之间,所述隔板9的两侧面设置有塑料条11,所述塑料条11与隔板9贴合固定,可用胶水贴合,能够在固定导电体3后起到绝缘的作用,所述侧板12的上端向外水平延伸设置有卡持板13,所述卡持板13与侧板12一体设置,所述卡持板13与卡扣7内凹部分过盈配合,有利于固定座2与防护壳1固定牢固。所述固定座2底部的两端设置有支撑脚14,所述支撑脚14与固定座2一体设置,所述支撑脚14为向外倾斜设置,有利于平稳支撑固定座2,述支撑脚 14与固定槽8过盈配合,能够进一步将固定座2固定在底壳6内。所述导电体 3设置在半圆槽9内,并与半圆槽9卡持固定,有利于导电体3固定稳定。

本实用新型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设置的卡槽和卡扣相互过盈配合,能够使得上盖与底壳固定牢固,固定座内设置的半圆槽能够将导电体卡持固定,并通过设置隔板夹持导电体,使得导电体不仅能够进一步固定,还能防止漏电,设置的卡持板与卡扣凹陷处过盈配合,设置的支撑脚通过倾斜卡持在凹槽内,能够将固定座牢固地固定在防护壳内,将防护壳、固定座和导电体组合并固定牢固,有利于提高照明供电安全。

当然,以上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典型实例,除此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它多种具体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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