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器电路及电源备份网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38580发布日期:2018-07-13 19:55阅读:1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本发明属于航空电子工程领域,特别是指一种隔离器电路及应用该隔离器电路的电源备份网路。



背景技术:

在高可靠性供电的航空电子设备中,要求直流二次电源具有备份功能,即当一路二次电源发生故障而停止输出时,其他路二次电源能无缝隙持续供电,实现不间断供电。

为了满足直流二次电源具有备份功能的要求,可设计多路并联输出的装置,一般输出端采用由场效应管和等效二极管控制器组成的具有高效率的等效二极管隔离器。由于该隔离器电路需要由被隔离的电源产生的电压的驱动,因此,建立起工作状态会迟于被隔离的电源的输出,使得被隔离的电源会在上升到高电压状态时才面对负载。当负载一定时,电压高必然导致电流大,由于电容两端电压不能突变,如果负载容性较大,在高电压下,会产生较大的电流,因而要求二次电源要具备较大的抗容性的上电瞬时输出电流能力,如果满足不了这个要求,二次电源有可能满足不了规定的要求,甚至发生激发输出短路保护功能而关闭输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隔离器电路应用该隔离器电路的电源备份网路,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要求二次电源具备较大的抗容性的上电瞬时输出电流能力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实施本实用新型的隔离器电路包括N沟道场效应管、等效二极管控制器、第一电容和第二电容、电阻和二极管,其中N沟道场效应管V1用以提供开关作用,等效二极管控制器为N沟道场效应管的栅-源极提供开启电压,第二电容和电阻组成充电网路,实现对N沟道场效应管的缓启动,第一电容并接在等效二极管控制器的辅助电源上,用以防止辅助电源受到高频干扰,二极管并接在场效应管的漏-源极。

为实现上述目的,实施本实用新型的电源备份网路包括两个完全相同并独立的备份电源,每一个备份电源均具有隔离器电路,该隔离器电路包括N沟道场效应管、等效二极管控制器、第一电容和第二电容、电阻和二极管,其中N沟道场效应管V1用以提供开关作用,等效二极管控制器为N沟道场效应管的栅-源极提供开启电压,第二电容和电阻组成充电网路,实现对N沟道场效应管的缓启动,第一电容并接在等效二极管控制器的辅助电源上,用以防止辅助电源受到高频干扰,二极管并接在场效应管的漏-源极。

较佳地,该等效二极管控制器为凌力尔特公司的二极管控制器LTC4352。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该隔离器电路经实验测试,证明对需要具备备份功能,又具有较大的容性负载的二次电源,可以实现开机瞬时避免过大电流冲击,同时不影响等效二极管高效率的特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将隔离器电路应用于电源备份网路的电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所示,为将本实用新型隔离器电路应用于电源备份网路的电路示意图。该电源备份网路由两个完全相同的具有隔离器电路的二次电源单元组成,两个备份电源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该隔离器电路包括N沟道场效应管V1、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第一电容C1和第二电容C2、电阻R1及二极管V2。其中N沟道场效应管V1起开关作用,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为N沟道场效应管V1的栅-源极提供开启电压,第二电容C2和电阻R1组成充电网路,实现对N沟道场效应管V1的缓启动,第一电容C1并接在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的辅助电源Vcc上,防止辅助电源受到高频干扰,二极管V2并接在场效应管的漏-源极。在实施时,该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是凌力尔特公司(Linear Technology Corporation)的二极管控制器LTC4352,其在辅助电源Vcc管脚上须施加工作电压,要求外部供电2.9-6V,该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的输入管脚Vin和输出管脚out与N沟道场效应管V1的S极和D极相连,该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的Gate管脚通过第一电阻R1连接到N沟道场效应管V1的栅极。

设定辅助电源Vcc已施加,当二次电源上电时,等效二极管控制器U1开始通过电阻R1对第二电容C2充电,当第二电容C2上的压降从“0”伏上升至N沟道场效应管V1的开启压降时,N沟道场效应管V1导通,使得N沟道场效应管V1的导通迟于二次电源的上电。在N沟道场效应管V1导通之前,二次电源的输出电压Vin会经过二极管V2,成为输出电压Vout,施加到负载RL和CL上,此时Vout的电压值为Vin减去二极管V2的压降,Vout电压的上升特性与Vin相同,会有个电压斜坡上升的过程,因而,即使输出负载有较大容性,也不会出现很大的电流,避免了二次电源上电就面临大电流的冲击现象。等到N沟道场效应管V1的栅-源极建立起了开启电压后,N沟道场效应管V1打开,由于N沟道场效应管V1的内阻很小,使得N沟道场效应管V1漏-源极的压降远小于二极管V2上的管压降,此时,稳定后的负载电流就流过N沟道场效应管V1,二极管V2就退出了工作状态。

可以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而所有这些改变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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