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剥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00995发布日期:2018-11-09 21:45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剥线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剥线器。



背景技术:

在电力领域中,施工人员会使用剥线钳对接线的线头进行剥皮,剥皮完成后再将金属线头插入安装位固定。但是,使用现有的剥线钳在进行剥线时,传统的剥线器在使用时会很不方便,夹紧装置操作较为繁琐,而且在剥削导线线头绝缘层时,极易出现卡涩现象。这样,会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存在的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剥线器,提高电线剥线的效率和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剥线器,包括第一套筒、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套筒上的第二套筒以及安装在所述第一套筒和所述第二套筒上的若干个切割单元,所述第二套筒上螺纹装配有锁紧螺栓,所述锁紧螺栓穿过所述第二套筒抵紧在所述第一套筒上;所述第一套筒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若干个沿周向均匀分布的第一安装轴,所述第一安装轴的数量与所述切割单元的数量相同,所述第二套筒的一端固定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安装轴一一对应的第二安装轴;所述切割单元包括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安装轴上的连杆和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二安装轴上的刀片,所述刀片上固定设置有第三安装轴,所述连杆远离所述第一安装轴的端部与所述第三安装轴转动连接,所述刀片远离所述第二安装轴的端部开设有刀刃。

优选地,所述第二套筒的内圈上设置有环形的凸台,对应的所述第一套筒上开设有供所述凸台转动的环形槽。

优选地,所述连杆呈弧形,所述刀片的数量为5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该剥线器通过第二套筒在第一套筒上的转动,实现了刀片的同步开闭,进而实现对不同外径电线的剥线工作,利用周向分布的刀片,保证了每个刀片与电线的接触,在剥线时对电线进行环切,大大提高了剥线的效果和剥线的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剥线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剥线器的剖视图(去除切割单元)。

附图标记说明:1-第一套筒、11-第一安装轴、2-第二套筒、21-第二安装轴、31-连杆、32-刀片、321-第三安装轴、4-锁紧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剥线器,包括第一套筒1、能够转动地设置在第一套筒1上的第二套筒2以及安装在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上的若干个切割单元,第二套筒2上螺纹装配有锁紧螺栓4,锁紧螺栓4穿过第二套筒2抵紧在第一套筒1上;第一套筒1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若干个沿周向均匀分布的第一安装轴11,第一安装轴11的数量与切割单元的数量相同,第二套筒2的一端固定设置有与第一安装轴11一一对应的第二安装轴21;切割单元包括能够转动地设置在第一安装轴11上的连杆31和能够转动地设置在第二安装轴21上的刀片32,刀片32上固定设置有第三安装轴321,连杆31远离第一安装轴11的端部与第三安装轴321转动连接,刀片32远离第二安装轴21的端部开设有刀刃。其中,每个刀片32远离第二安装轴21的端部均在同一个圆上,进而实现了刀刃对电线的环切;第一安装轴11与连杆31的转动处、第二安装轴21与刀片32的转动处以及第三安装轴321与连杆31的转动处的连线构成三角形,当第二套筒2在第一套筒1上转动时,进而形成一个连杆机构,进而带动刀片32转动,实现刀片32的开闭。

第二套筒2的内圈上设置有环形的凸台,对应的第一套筒1上开设有供凸台转动的环形槽。

连杆31呈弧形,刀片32的数量为5个。

使用时,将该剥线器套在电线上,先将锁紧螺栓4松开,转动第二套筒2,进而通过连杆31带动刀片32转动,并将刀片32的刀刃卡入电线的绝缘层内,然后将锁紧螺栓4锁紧,继续转动第二套筒2,进而对电线进行环切,最后在拉动该剥线器即可将电线的绝缘层剥离。

本实用新型中的该剥线器通过第二套筒在第一套筒上的转动,实现了刀片的同步开闭,进而实现对不同外径电线的剥线工作,利用周向分布的刀片,保证了每个刀片与电线的接触,在剥线时对电线进行环切,大大提高了剥线的效果和剥线的效率。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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