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90467发布日期:2019-02-01 19:36阅读:58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架设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在光伏行业中,门形支架大多数是直接由立柱和斜梁连接构成,斜梁上面再铺设檩条和组件。但在实际应用中,组件的网面都是比较大的,所以斜梁和立柱受力很大,这就要求加大加厚型材来满足力学要求,导致生产成本较高,同时,光伏支架整体结构的稳定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包括第二立柱、第一钢梁和第二钢梁,所述第二立柱靠近第二钢梁的一侧垂直连接有第三钢梁,且第二钢梁通过第三钢梁与第二立柱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钢梁和第二钢梁远离第二立柱的下表面均焊接有第一立柱,所述第一钢梁和第二钢梁之间连接有檩条、钢系杆和第一拉杆支撑,所述第一钢梁、第二钢梁和檩条之间均焊接有檩托,所述第一钢梁通过檩条连接在第二钢梁的一侧,所述钢系杆的数量为两组,两组所述钢系杆设置在第一钢梁和第二钢梁两侧边缘位置,所述檩条的数量为六组,六组所述檩条均设置在两组所述钢系杆的中间,相邻所述檩条之间连接有同一个第三拉杆支撑,且檩条靠近两组所述第一立柱的两侧位置和第三拉杆支撑之间均连接有第二拉杆支撑。

优选的,所述第一钢梁、第二钢梁和第一立柱之间均设置有斜撑。

优选的,所述第一钢梁、第二钢梁和两组所述钢系杆之间围成矩形,且第一拉杆支撑设置在围成矩形的斜对角位置。

优选的,所述第一拉杆支撑、第二拉杆支撑和第三拉杆支撑之间构成若干个三角结构。

优选的,六组所述檩条在第一钢梁和第二钢梁之间平行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檩条、檩托、钢系杆方便了对支架的安装,同时,有效的减轻立柱和斜梁的受力,从而减小型材的截面或厚度,节约成本,设置的第一拉杆支撑、第二拉杆支撑和第三拉杆支撑之间围成若干个三角形,形成三角稳定结构,增强光伏支架整体结构的稳定性。

综上,支架不仅安装方便,还可以有效的减轻立柱和斜梁的受力,从而可以有效的减小型材的截面或厚度,节约成本,同时增强了整体结构的稳定性,结构新颖,具有很好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立柱、2第二立柱、3斜撑、4第一钢梁、5第二钢梁、6第三钢梁、7檩条、8檩托、9钢系杆、10第一拉杆支撑、11第二拉杆支撑、12第三拉杆支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新型门型光伏支架,包括第二立柱2、第一钢梁4和第二钢梁5,第二立柱2靠近第二钢梁5的一侧垂直连接有第三钢梁6,且第二钢梁5通过第三钢梁6与第二立柱2固定连接,第一钢梁4和第二钢梁5远离第二立柱2的下表面均焊接有第一立柱1,第一钢梁4和第二钢梁5之间连接有檩条7、钢系杆9和第一拉杆支撑10,第一钢梁4、第二钢梁5和檩条7之间均焊接有檩托8,第一钢梁4通过檩条7连接在第二钢梁5的一侧,钢系杆9的数量为两组,两组钢系杆9设置在第一钢梁4和第二钢梁5两侧边缘位置,檩条7的数量为六组,六组檩条7均设置在两组钢系杆9的中间,相邻檩条7之间连接有同一个第三拉杆支撑12,且檩条7靠近两组第一立柱1的两侧位置和第三拉杆支撑12之间均连接有第二拉杆支撑11。

第一钢梁4、第二钢梁5和第一立柱1之间均设置有斜撑3,第一钢梁4、第二钢梁5和两组钢系杆9之间围成矩形,且第一拉杆支撑10设置在围成矩形的斜对角位置,第一拉杆支撑10、第二拉杆支撑11和第三拉杆支撑12之间构成若干个三角结构,六组檩条7在第一钢梁4和第二钢梁5之间平行设置。

工作原理:第一立柱1对第一钢梁4和第二钢梁5起到支撑,第二钢梁5通过第三钢梁6连接在第二立柱2上形成光伏支架的主体结构,斜撑3与各个钢梁和第一立柱1之间构成三角稳定结构,提高支架的承压能力,檩托8作为檩条7在钢梁上的一个侧向支撑,可提高檩条7承载力的稳定性,同时,檩托8可将檩条7的部分或全部的力传给支架,檩条7、檩托8、钢系杆9方便了对支架的安装,同时,有效的减轻立柱和斜梁的受力,从而减小型材的截面或厚度,节约成本,第一拉杆支撑10、第二拉杆支撑11和第三拉杆支撑12之间围成若干个三角形,形成三角稳定结构,增强光伏支架整体结构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中,支架不仅安装方便,还可以有效的减轻立柱和斜梁的受力,从而可以有效的减小型材的截面或厚度,节约成本,同时增强了整体结构的稳定性,结构新颖,具有很好的实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