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3821发布日期:2019-01-18 19:40阅读:8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



背景技术:

双电源切换箱常用于电源故障或停电时,自备用电源自动接入,供正常工作的设备不断电,作为电源的切换用的。原有的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仅为常规的电源切换开关,无法对UPS不间断电源进行充放电,且UPS主机损坏时断电检修不方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包括控制箱体,指示灯,微型断路器,双电源切换开关,接线端子,所述控制箱体的前端开设有柜门,且柜门的前端设置有指示灯,所述控制箱体的内腔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微型断路器,右侧所述微型断路器中间设置有双电源切换开关,所述控制箱体的内腔底部设置有接线端子,所述控制箱体的内腔设置有汇线槽,所述控制箱体的左右两侧端壁设置有散热删格孔。

优选的,所述指示灯为水平设置的四组,所述指示灯从左到右依次为总电源指示灯、UPS充电指示灯、UPS供电指示灯、备用供电指示灯。

优选的,所述控制箱体的尺寸为400mmX500mmX250mm。

优选的,左侧所述微型断路器为总电源断路器,右侧所述微型断路器为UPS充放电断路器。

优选的,所述散热删格孔内侧的控制箱体端壁设置有卡槽,卡槽内插接有防水透气无纺布,且防水透气无纺布设置有导电纤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前加了UPS充放电开关,用于UPS充放电及UPS回路拆除,增加了指示灯,通过指示灯可以判断供电方式,便于检修,通过一根电源总进线解决双电源供电,增加了UPS充放电开关,UPS放电完成及UPS电源供电异常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采用散热删格孔进行控制箱体内腔的散热,利用带有导电纤维的防水透气无纺布进行防水防尘,不影响散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控制箱体、2指示灯、3微型断路器、4双电源切换开关、5接线端子、6汇线槽、7散热删格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UPS充放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包括控制箱体1,指示灯2,微型断路器3,双电源切换开关4,接线端子5,控制箱体1的前端开设有柜门,且柜门的前端设置有指示灯2,控制箱体1的内腔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微型断路器3,右侧微型断路器3中间设置有双电源切换开关4,控制箱体1的内腔底部设置有接线端子5,控制箱体1的内腔设置有汇线槽6,控制箱体1的左右两侧端壁设置有散热删格孔7。

其中,指示灯2为水平设置的四组,指示灯2从左到右依次为总电源指示灯、UPS充电指示灯、UPS供电指示灯、备用供电指示灯,合闸总电源断路器,白色总电源指示灯亮;分闸总电源断路器或者总电源输入停电,白色总电源指示灯灭;合上UPS充放电断路器,红色UPS充电指示灯亮,UPS处于充电状态;分闸UPS充放电断路器或者线路失电,红色UPS充电指示灯灭,UPS处于放电状态;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选择至“自动”状态,主电源(UPS供电)正常时,开关自动选择至主供电,红色UPS供电指示灯亮,红色备用供电指示灯灭;主电源(UPS供电)异常时,开关自动选择至备用供电,红色UPS供电指示灯灭,红色备用供电指示灯亮;所有指示灯均不亮表示总电源输入异常,检查外部线路输入;

控制箱体1的尺寸为400mmX500mmX250mm;

左侧微型断路器3为总电源断路器,总电源断路器用于分合控制箱总电源,右侧微型断路器3为UPS充放电断路器,UPS充放电断路器用于分合控制柜输出至UPS的电源;

散热删格孔7内侧的控制箱体1端壁设置有卡槽,卡槽内插接有防水透气无纺布,且防水透气无纺布设置有导电纤维,在保证散热作用的同时,进行防水和防尘,延长使用寿命。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右侧微型断路器3切断UPS进线电源,实现UPS充放电,当UPS供电异常时通过双电源切换开关4自动切换至市电(备用电源)供电,从而保证AC220V回路正常供电,指示灯2显示当前总电源、UPS电源/备用电源供电状态。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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