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3378阅读:1404来源:国知局
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控制电路,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



背景技术: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因发生故障或必须切断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的安全以及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它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与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的设计有许多种方式,但在具体工程中如何科学、完善地设计好应急照明系统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一些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且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具不多且较为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设计人员常常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作为应急照明,而这些灯具在火灾时如何实现强制点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切断主电源,仅靠自带的蓄电池作为消防电源,这似乎又有悖于规范的要求(消防时要求切断非消防线路)。

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0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常常采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兼疏散照明用,其分散的就地灯具开关状态是处在不确定的状况下,事故停电时处于常亮状态的疏散指示灯和点亮状态的应急照明灯不存在自动点亮的问题,而处于熄灭状态的疏散标志灯和应急照明,就必须使其强制点亮。

对于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应急照明灯具在火灾时如何强启,也很令设计师们感到迷茫。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消防应急灯具在火灾时要求强制点亮而不是自动强制点亮,只有明确这一点,对于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灯具的强制点亮才有意义。因此,对于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灯具,在火灾时我们必须人为的使其强制点亮,当然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设在配电箱内的强启按钮来实现应急灯具的强制点亮,但火灾时相关工作人员也不一定正好就在此建筑物内,当工作人员跑到该建筑内的配电箱去强制点亮这些应急照明灯具时可能就为时已晚,因此对于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强制点亮,最可靠的是由处于该建筑物内的普通人员来进行。

尽管应急照明的控制有多种方式,但其原理是相同的,如图1所示,当手动时,按下开灯按钮S1,接触器线圈KM得电,其常开触点闭合,接触器完成自锁,灯具点亮;自动时,火灾自动报警联动触头K接到来自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后闭合使得接触器线圈KM得电,其常开触点闭合,接触器完成自锁,灯具点亮。按下关灯按钮S2后,接触器线圈失电,其常开触点复原,受控灯灭。

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具的常用控制及接线如图2与图3所示。与普通照明接线相比,在图2与图3中在首先是在出线回路中增加了一根控制线及与其串联的交流接触器的主触点,并用熔断器对充电线路进行保护。

但是上述两种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都无法解决对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灯具的点亮,而且也无法解决便于可由建筑物内的普通人员来进行应急照明灯具的强制点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靠、规范、灵活、经济实用的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主要解决对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灯具的点亮。

为实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包括火线、中性线、照明灯具、强制点亮控制器、双控开关和应急强启开关;所述火线、所述双控开关、所述照明灯具及所述中性线依次相连,构成正常照明线路;

所述强制点亮控制器包括线圈、主常开触点和辅助常开触点,所述火线与所述主常开触点的第一端、所述辅助常开触点的第一端及所述双控开关的第一触点电连接,所述主常开触点的第二端与所述双控开关的第二触点电连接,所述辅助常开触点与所述线圈串联于所述火线与所述中性线之间;所述应急强启开关与所述辅助常开触点并联。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使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在正常照明线路中植入强制点亮控制器及应急强启开关部分,使平时正常照明的照明灯具,在发生火灾时,可由强制点亮控制器及应急强启开关强制点亮,提高了安防性能;照明灯具在正常照明情况下,采用双控开关进行明暗操控,双控开关由于具有两个触发触点,通过将该两个触发触点分别由正常照明线路和强制点亮控制部分分开控制,可在火灾时,确保无论当前照明灯具处于关闭还是点亮的状态,都可以被强制点亮并维持在被点亮的状态,提高了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稳定性。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火线与所述双控开关的第一触点之间串联有熔断器。熔断器可起到保护正常照明线路的作用。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双控开关的第一触点为常开触点,所述双控开关的第二触点为常闭触点。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双控开关为节能自熄式开关,包括电子触摸式定时开关、振动式定时开关、声控定时开关中的一种或多种。节能自熄式开关作为特殊的双控开关,其基本实现原理与双控开关一致,但是可以达到节能省电、智能操控的作用。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火线、所述辅助常开触点、所述线圈及所述中性线相连,构成控制器自锁线路,且所述控制器自锁线路上串联有解除应急强启开关。火线、辅助常开触点、线圈及中性线自成一路,在线圈得电后,非经解除应急强启开关强制切断,不会受其他线路影响,实现线圈的自锁功能,确保线路稳定,同时解除应急强启开关的设置可以在火灾预警结束后一键切断强制点亮控制器及应急强启开关,使电路回复到正常照明情况。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解除应急强启开关为常闭按钮。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强制点亮控制器为接触器,所述接触器及所述控制器自锁线路设于配电箱内。避免外人轻易接触到配电箱内的接触器及控制器自锁线路,防止违章操作及线路被损坏,也便于工作人员集中检修和维护。

所述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应急强启开关包括并联的工作开关和用户开关,所述工作开关设于所述配电箱内,所述用户开关设于开放楼道内。在火灾发生时,便于用户在开发楼道内操作应急强启开关,打开应急照明线路,及时点亮应急照明灯具,避免因延时带来的损害。实现了正常情况下,可以在现场控制照明灯的开启与关闭;当发生火灾时,无论开关处于什么位置,都能够强制点亮照明灯,既方便又节能,而且满足建筑安装及消防规范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应急照明控制原理图。

图2为就地控制的应急灯具控制接线图。

图3为配电箱内控制的应急照明灯具控制接线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阅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适用于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情况下,其主要包括火线L、中性线N、照明灯具RD、强制点亮控制器、双控开关SB和应急强启开关。其中,火线L、双控开关SB、照明灯具RD及中性线N依次相连,构成正常照明线路,在无火灾发生时,由该正常照明线路控制照明灯具RD的点亮和关闭。双控开关SB的输入端具有一第一触点和一第二触点,该第一触点为常开触点,该第二触点为常闭触点,双控开关SB的输出端与照明灯具RD的输入端电连接,双控开关SB在相应的指令和操作下,可以选择接通其常开触点或常闭触点的方式,进行断开或闭合,从而控制与其相连的照明灯具RD的关闭或点亮。

强制点亮控制器一般可为接触器,主要包括线圈KM、主常开触点KM1和辅助常开触点KM2。接触器分为交流接触器(电压AC)和直流接触器(电压DC),它应用于电力、配电与用电。接触器广义上是指工业电中利用线圈流过电流产生磁场,使触头闭合,以达到控制负载的电器。接触器线圈KM工作原理是:当接触器线圈KM通电后,线圈电流会产生磁场,产生的磁场使静铁心产生电磁吸力吸引动铁心,并带动交流接触器点动作,常闭触点断开,常开触点闭合,两者是联动的。当线圈KM断电时,电磁吸力消失,衔铁在释放弹簧的作用下释放,使触点复原,常开触点断开,常闭触点闭合。直流接触器的工作原理跟温度开关的原理有点相似。因此,在本方案中,强制点亮控制器用于在火灾发生时,利用其自身可实现自锁的功能,强制点亮照明灯具RD并确保照明灯具RD持续点亮。

在本控制电路中,火线L具有三条火线分线,分别与主常开触点KM1的第一端、辅助常开触点KM2的第一端及双控开关SB的第一触点电连接,构成三条分路并分别进行供电。火线L与双控开关SB的第一触点电连接,可通过双控开关SB的第一触点的闭合导通正常照明线路,使线路中的照明灯具RD正常点亮。进一步的,在火线L与双控开关SB的第一触点之间串联有熔断器FU,可起到保护正常照明线路(短路保护)的作用。

强制点亮控制器的主常开触点KM1的第二端与双控开关SB的第二触点电连接,在主常开触点KM1闭合后,可为双控开关SB的第二触点所在的这一线路提高电源,当双控开关SB的第二触点处于闭合状态时,便可形成回路,点亮照明灯具RD;当双控开关SB的第二触点处于断开状态,而双控开关SB的第一触点处于闭合状态时,此时正常照明线路形成回路,同样可以使照明灯具RD点亮,因此,无论在发生火灾时,双控开关SB处于闭合还是断开的状态,只要强制点亮控制器被打开,就能确保照明灯具RD被点亮,而且被持续点亮。

强制点亮控制器的辅助常开触点KM2与线圈KM串联于火线L与中性线N之间,在本实施例中,火线L与辅助常开触点KM2的第一端电连接,辅助常开触点KM2的第二端与线圈KM的第一端电连接,线圈KM的第二端与中性线N电连接,使得火线L、辅助常开触点KM2、线圈KM及中性线N相连,构成控制器自锁线路,以该控制器自锁线路实现线圈KM得电后的自锁。进一步的,在该控制器自锁线路上串联有解除应急强启开关S2,该解除应急强启开关S2为常闭按钮。火线L、辅助常开触点KM2、线圈KM及中性线N自成一路,在线圈KM得电后,非经解除应急强启开关S2强制切断,不会受其他线路影响,实现线圈KM的自锁功能,确保线路稳定,同时解除应急强启开关S2的设置可以在火灾预警结束后一键切断强制点亮控制器及应急强启开关,使电路回复到正常照明情况。

应急强启开关与强制点亮控制器的辅助常开触点KM2并联,通过开启应急强启开关,可以导通由火线L、辅助常开触点KM2、线圈KM及中性线N相连构成的控制器自锁线路,使线圈KM得电,从而使强制点亮控制器的主常开触点KM1和辅助常开触点KM2闭合,启动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其强制点亮控制器及控制器自锁线路设于配电箱11内,以避免外人轻易接触到配电箱11内的接触器及控制器自锁线路,防止违章操作及线路被损坏,也便于工作人员集中检修和维护。应急强启开关包括并联的工作开关S1和用户开关S3,可独立控制控制器自锁线路的导通和断路。其中,工作开关S1设于配电箱11内,由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用户开关S3设于开放楼道内,可供各层开放楼道内的用户进行操作,平时该用户开关S3被责令禁止使用,并贴上警示标语,只有在发生火灾时,可允许用户按启,以实现紧急避险。通过工作开关S1和用户开关S3的设置,在火灾发生时,可以便于用户在开发楼道内操作应急强启开关,打开应急照明线路,及时点亮应急照明灯具,避免因延时带来的损害。

进一步的,本申请新型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中的双控开关采用节能自熄式开关,包括电子触摸式定时开关、振动式定时开关、声控定时开关等中的一种或多种。节能自熄式开关作为特殊的双控开关,其基本实现原理与双控开关一致,但是可以达到节能省电、智能操控的作用。

平时照明灯具由节能自熄式开关(电子触摸式定时开关、振动式定时开关、声控定时开关)控制,火灾应急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设在配电箱内的工作开关S1使应急照明灯具强制点亮,同时在楼道内的普通人员也可以通过按动设在楼道各处显眼位置的用户开关S3强启应急照明灯具,而当应急情况需要解除时,工作人员按下设在配电箱内的解除应急强启开关S2既可。

当设计人员不采用节能自熄式开关,而采用普通面板开关控制兼作应急照明的灯具时,只需把节能自熄式开关改成普通面板双控开关就行了。

本实用新型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控制电路通过在正常照明线路中植入强制点亮控制器及应急强启开关部分,使平时正常照明的照明灯具,在发生火灾时,可由强制点亮控制器及应急强启开关强制点亮,提高了安防性能;照明灯具在正常照明情况下,采用双控开关进行明暗操控,双控开关由于具有两个触发触点,通过将该两个触发触点分别由正常照明线路和强制点亮控制部分分开控制,可在火灾时,确保无论当前照明灯具处于关闭还是点亮的状态,都可以被强制点亮并维持在被点亮的状态,提高了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稳定性。实现了正常情况下,可以在现场控制照明灯的开启与关闭;当发生火灾时,无论开关处于什么位置,都能够强制点亮照明灯,既方便又节能,而且满足建筑安装及消防规范的要求。

以上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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