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源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1849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源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源盒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电源盒。



背景技术:

电源盒一般由两个盖体相配合组成。现有市场上的电源盒,两个盖体大部分是通过螺丝锁固组装起来,操作繁琐,拆装不便利。并且,螺丝的拆装容易导致盖体上的连接孔磨损或变形,螺丝不能再吻合锁固其上,导致整个电源盒难以再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源盒,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的优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源盒,包括上盖和下盖,所述上盖的顶部端面上设有第一凹纹,上盖的一侧设有第一凹口,上盖的另一侧设有第二凹口,上盖的内壁固定连接有第一保护罩;所述第一保护罩和上盖的连接处设有凹槽;所述下盖的顶部端面上设有第二凹纹和凹板,下盖的一侧设有第三凹口,下盖的另一侧设有第四凹口,下盖的内壁固定连接有第二保护罩;所述第二保护罩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定位柱,第二保护罩和下盖的连接处设有凸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上盖和下盖均为长方体,上盖和下盖的长宽均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凹槽的宽度大于凸块的宽度,凹槽和凸块配合使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凹板镶嵌在第二凹纹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电源盒,包括上盖和下盖,上盖和下盖均为长方体,上盖和下盖的长宽均相同,上盖和下盖连接在一起后形成上下封闭的长方体,第一保护罩和第二保护罩均为塑料制成,具有绝缘的效果;凸块卡放在凹槽时,使得上盖和下盖固定在一起,第一凹口和第三凹口形成电源接线公头或电源接线母头的电源接线豁口,第二凹口和第四凹口形成电源接线公头或电源接线母头的电源接线豁口,结构简单安装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上盖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上盖仰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下盖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下盖仰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

图中:1-上盖;11-第一凹纹;12-第一凹口;13-第二凹口;14-第一保护罩;2-下盖;21-第二凹纹;22-第三凹口;23-第四凹口;24-第二保护罩;25-凹板;3-凹槽;4-凸块;5-定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源盒,包括上盖1和下盖2,上盖1和下盖2均为长方体,上盖1和下盖2的长宽均相同,上盖1和下盖2连接在一起后形成上下封闭的长方体,在长方体的均两侧设有电源接入豁口,上盖1的顶部端面上设有第一凹纹11,第一凹纹11由多个弧形条纹组成,上盖1的一侧设有第一凹口12,第一凹口12为U型状,在第一凹口12的一边设为开口,上盖1的另一侧设有第二凹口13,第二凹口13为半圆形,在第二凹口13的一边同样设为开口,上盖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第一保护罩14,第一保护罩14为塑料制成,具有绝缘的效果;第一保护罩14和上盖1的连接处设有凹槽3,凹槽3是配合凸块4使用;下盖2的顶部端面上设有第二凹纹21和凹板25,凹板25镶嵌在第二凹纹21上,凹板25为长方形,下盖2的一侧设有第三凹口22,第三凹口22同样为U型状,在第三凹口22的一边设为开口,下盖2的另一侧设有第四凹口23,第四凹口23为半圆形,在第四凹口23的一边同样设为开口,下盖2的内壁固定连接有第二保护罩24,第二保护罩24同样为塑料制成,具有绝缘的效果;第二保护罩24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定位柱5,第二保护罩24和下盖2的连接处设有凸块4,凹槽3的宽度大于凸块4的宽度,凹槽3和凸块4配合使用,凸块4卡放在凹槽3时,使得上盖1和下盖2固定在一起,第一凹口12和第三凹口22卡合在一起,第二凹口13和第四凹口23卡合在一起,第一凹口12和第三凹口22形成电源接线公头或电源接线母头的电源接线豁口,第二凹口13和第四凹口23形成电源接线公头或电源接线母头的电源接线豁口。

综上所述;本电源盒,包括上盖1和下盖2,上盖1和下盖2均为长方体,上盖1和下盖2的长宽均相同,上盖1和下盖2连接在一起后形成上下封闭的长方体,第一保护罩14和第二保护罩24均为塑料制成,具有绝缘的效果;凸块4卡放在凹槽3时,使得上盖1和下盖2固定在一起,第一凹口12和第三凹口22形成电源接线公头或电源接线母头的电源接线豁口,第二凹口13和第四凹口23形成电源接线公头或电源接线母头的电源接线豁口,结构简单安装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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