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器具、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3273388发布日期:2020-12-11 19:06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照明器具、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与流程

本公开涉及一种照明器具、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以往,已知一种使从发光部发出的光变化的照明器具。例如,专利文献1的照明器具具备发光部以及以使发光部的发光面的光的输出周期性地变化的方式进行控制的控制部。

控制部以使光的输出沿着正弦波状的曲线发生变化的方式控制发光部,以便使1周期中光的输出成为最大附近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化大于1周期中光的输出成为最小附近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化。

易于根据照明光的光量的变化来调整人呼吸的节奏,并且易于使人放松。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3978334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根据以往的照明器具,人能够一面以肉眼辨识光的输出周期性地变化的光一面调整呼吸的节奏,但不会感到睡意。原因在于,在以往的照明器具中,没有针对用于引起人的睡意的光的点亮方式进行优化,而无法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

本公开提供一种能够通过使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发生变化来在短时间内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的照明器具、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

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公开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具备:发光部,其发出光;以及控制部,其控制所述光的输出,其中,所述发光部在规定的点亮状态下以第1输出发出所述光,所述控制部具有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的第1模式:在第1期间内,至少1次使所述光的输出从小于所述第1输出的极大输出减少为小于所述极大输出的极小输出,所述第1期间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所述极小输出为第1输出的5%以下。

另外,本公开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照明系统具备多个照明器具。

另外,本公开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控制方法如下:在规定的点亮状态下以第1输出发出光,包括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的第1模式:在第1期间内,至少1次使所述光的输出从小于所述第1输出的极大输出减少为小于所述极大输出的极小输出,所述第1期间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所述极小输出为第1输出的5%以下。

发明的效果

根据本公开的照明器具等,能够通过使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发生变化来在短时间内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的框图。

图2a是表示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的电流值与经过时间的关系的图。

图2b是例示第1模式中极小输出附近的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图。

图2c是例示第1模式中极小输出附近的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图。

图3是例示瞳孔径与光入射至人眼的经过时间的关系的图。

图4是例示极大比率与第1期间的关系的图。

图5是表示将照明器具配置在天花板的规定位置时的平均照度的图。

图6是例示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的极大比率与极小比率的关系的图。

图7是例示极大比率与第2期间的关系的图。

图8是例示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小输出朝向极大输出增加的情况下极大输出与极大输出相对于极小输出的比率的关系的图。

图9a是表示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阶段性地减少的例子的图。

图9b是表示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阶段性地减少的例子的图。

图9c是表示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阶段性地减少的例子的图。

图10是表示变形例所涉及的照明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作为本发明的基础的见解)

在以往的照明器具中,通过使照明器具发出的光的输出周期性地变化,人能够一面以肉眼辨识该光一面调整呼吸节奏。然而,在以往的照明器具中,没有针对用于引起人的睡意的点亮方式进行优化,而无法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为使人过上健康的生活,必须充分地确保睡眠时间,从而寻求一种能够带来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的照明器具。因此,发明人们针对具有引起人的睡意的效果的照明器具的点亮方式进行了自主研究。

其结果,发明人们发现:为引起人的睡意,需要的是,在第1期间(2秒以上且35秒以下的期间)使照明器具发出的光的输出从第1输出减少为极小输出(第1输出的5%以下)。

另外,发明人们着眼于通过人眼瞳孔径的变动引起人的睡意这一情况。此处,测量照明器具射出的光的输出减少及增加交替重复时的人的瞳孔径的变化,并将结果表示在图3中。在图3中,曲线图a2表示受验者的瞳孔径的变化,曲线图a4表示照明器具的光的输出的变化。如图3的a所示,可知在周期性地变动的光入射到人眼的情况下,曲线图a2的瞳孔径也与曲线图a4的光束的变化、也就是说光的明暗连动地变化。曲线图a2为人开始感到睡意的状态。另外,如图3的b所示,调整呼吸节奏的曲线图b2中并未表现出人的瞳孔径的大小的变化,但本公开的曲线图b1中,人的瞳孔径出现扩大或缩小的大幅变化。基于该情况,想到能够通过使光的输出发生变化来使瞳孔径变动从而引起人的睡意。

作为与上述相关联的见解,发明人们发现了支持该结果的非专利文献(西山等,以瞳孔变动为指标的清醒度状态评估(瞳孔ゆらぎを指標とした覚醒度状态评价),生物医学光学,第46(2)卷,2008,pp.212-217)。在非专利文献中,报告了以下情况:当有睡意时,瞳孔径重复缩小或复原至原来大小,同时瞳孔逐渐收缩。基于该情况,能够想到:周期性地重复瞳孔径的缩瞳与散瞳,其振幅减少,由此诱发人的睡意。

因此,本公开提供一种能够通过使从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发生变化来在短时间内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的照明器具、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

下面,参照附图来说明本公开的实施方式。下面说明的实施方式均表示总括性或具体的例子。下面的实施方式所示的数值、形状、材料、结构要素、结构要素的配置及连接方式、步骤、步骤的顺序等是一个例子,其主旨并不在于限定本发明。另外,将下面的实施方式的结构要素中的未记载于独立权利要求的结构要素作为任意的结构要素来进行说明。

此外,各图为示意图,未必严格地进行了图示。另外,在各图中,对实质上相同的结构标注同一标记,省略或简化重复的说明。

下面,对本公开的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进行说明。

(实施方式)

[结构]

对本公开的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的结构进行说明。

图1是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的框图。

如图1所示,照明器具1是能够以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交替重复明暗的点亮方式进行照明的器具。照明器具1例如是顶灯等,设置于天花板等建造构件。

照明器具1具备控制部20、发光部30、操作部40以及存储部50。

控制部20以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脉动性地交替重复大小地变化的方式控制供给至发光部30的电力。具体而言,控制部20具有控制发光部30的点亮、熄灭、调光或调色等动作的驱动电路。驱动电路以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重复明暗的方式将脉动性地变化的电力供给至发光部30。

控制部20具有第1模式和第2模式,在该第1模式中,在第1期间内至少进行1次以上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小于第1输出(例如,全点亮状态(规定的点亮状态的一例)的输出)的极大输出减少为极小输出的变化,在该第2模式中,以将来自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保持为固定、换言之维持为第1输出的方式进行控制。控制部20能够切换第1模式与第2模式。也就是说,第1模式与第2模式互斥地受选择。本实施方式中,例示了第1输出为发光部30全点亮(以100%的输出点亮)的情况,但不限定于此,也包括以比发光部30全点亮时的输出低的输出点亮的情况。例如,第1输出为发光部30全点亮时的输出的80%,但不限定于80%,也能够任意变更。

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进行以下控制:交替重复减小或增大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动作,也就是说交替重复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明暗。在图2a中表示该情形。图2a是表示施加于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的发光部30的电流值与经过时间的关系的图。

这样,若从发光部30全点亮的第2模式切换为第1模式,则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逐渐变暗,当经过极小输出的时间点时,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逐渐变亮。在第1模式中,通过交替重复减少与增加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来诱发人的睡意。

另外,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减少以及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增加中的至少一方是非线性地变化的。本实施方式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减少和增加是非线性地变化的。

此外,本实施方式中,交替重复减少与增加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但也可以是,在从第2模式切换为第1模式时,只是减少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因此,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增加不是必需的结构条件。

在第1模式中,在将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明暗、也就是说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减少与增加设为1周期的情况下,1周期包含第1期间、第3期间以及第2期间这3个期间。

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进行1次以上的如下的控制:在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明暗中,在第1期间内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从极大输出朝向极小输出减少。第1期间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在图1中,包括5次花费第1期间进行减少的动作,但减少的次数未限定。此处所说的极大输出为发光部30的全点亮状态的输出的5%以下。极大输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5%)如图2a所示,例如表示第1模式中经过第2期间的时间点下的极大位点。此外,全点亮状态的输出也称为额定输出。

此处,对第1输出的定义进行说明。

在具备多个照明器具1的照明系统中,第1输出为各个照明器具1的最大输出,也就是说为各个照明器具1中包括的所有发光部30的最大输出的总和、或用户能够设定的各个照明器具1的最大输出的总和,即照明系统发出的光的输出的100%。

例如,在以n个照明器具1构成照明系统的情况下,在n个照明器具1的第1输出分别为(t1、t2…tn)lm时,照明系统的第1输出为(t1+t2+…tn)lm。

1个照明器具1中的第1输出为照明器具1的最大输出,也就是说为照明器具1中包括的所有发光部30的最大输出总和、或用户能够设定的各个发光部30的最大输出的总和,即照明器具1发出的光的输出的100%。

例如,在1个照明器具1存在2个发光部30的情况下,在一个发光部30的第1输出为2500lm、另一个发光部30为3000lm的情况下,该照明器具1的第1输出为5500lm。

在该情况下,列举一个例子来对使第1模式中的极大输出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5%以下进行说明。在第1模式中,在使一方的发光部30以250lm点亮、使另一方的发光部30熄灭的情况下,极大输出为250lm。在此,极大输出250lm满足成为照明器具1的第1输出5500lm的5%以下(275lm以下)的条件。

在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极小输出为极大输出的百分之一以上。此外,极大输出当然为大于与该极大输出相邻的极小输出的值。

另外,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还进行如下的控制:在第1期间之后的第2期间内,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小输出朝向下一个极大输出增加。第2期间为2秒以上且32秒以下。根据上述的第1期间和第2期间,第1模式的控制期间为4秒以上。这是通过将第1期间的极小输出的2秒与第2期间的极小输出的2秒加在一起来推导出的,也可以意指第1期间为4秒以上。此外,第1模式的控制期间的上限没有特别限定,能够为数秒、数十秒、数分、数十分等。控制期间的上限也能够任意设定。

本实施方式中,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以如下方式控制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亮度: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花费第1期间逐渐变暗,随后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花费第2期间逐渐变亮。

此外,在图1中,包括4次花费第2期间进行增加的动作,但增加的次数未限定。另外,第1期间既可以为比第2期间长的期间,也可以为比第2期间短的期间,还可以为与第2期间一样长的期间。

如图2a所示,在第1模式中,在使来自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从极大输出朝向极小输出减少的第1期间之后,还包含以将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维持为极小输出的方式进行控制的第3期间。也就是说,在第1模式中,当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变为极小输出时,以成为极小输出附近的输出也就是说固定的输出来使发光部30在第3期间点亮。第3期间为第1期间与第2期间之间的期间。在第1模式中,经过第1期间后转变为第3期间,经过第3期间后转变为第2期间。

此外,关于“**附近”的记载,列举“极小输出附近”的记载为例进行说明,其含义当然包括极小输出的位点,并包括与该值相差百分之几以内的范围。

此处所说的固定输出也包括图2a中所示的极小输出以及极小输出的百分之几的误差的范围的光的输出。因此,固定输出并不限定于如图2b所示的第3期间那样完全地固定为极小输出。图2b是例示第1模式中极小输出附近的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图。

此外,第3期间既可以比第1期间或第2期间长也可以比第1期间或第2期间短。

另外,第1模式中也可以没有第3期间,也可以如图2c所示那样由第1期间与第2期间构成第1模式。图2c是例示第1模式中极小输出附近的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图。因此,第3期间不是第1模式中的必需的结构条件。

如图2a所示,在第1模式中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使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在极小输出附近的变化率小于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在极大输出附近的变化率。具体而言,在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在极小输出附近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化小于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在极大输出附近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化。因此,在极大输出附近,宽度窄于基准波形,在极小输出附近,宽度宽于基准波形,该基准波形例如为正弦波形。

第2模式为通过在全点亮状态下以第1输出发出光来对周围进行照明的模式,为通常的照明状态(全点亮状态)。控制部20在第2模式中仅对周围进行照明,而不像第1模式那样进行使来自发光部30的光交替重复明暗以使人能觉察到的控制。

另外,控制部20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使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第1模式结束时的输出逐渐变化为小于第1输出的第2输出。也就是说,控制部20使第1模式结束时间点的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从成为极小输出的位点起变化至第2输出。第2输出既可以为与极小输出相同的输出,也可以大于或小于极小输出,且包含熄灭(输出为0)。

发光部30是具有基板以及安装于基板的多个led(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的发光模块。发光部30的第1输出设为485lm以上。在以1个发光部30照明1个房间的情况下,有时使用发光部30的第1输出(也称为全光束)为485lm的40型的灯泡。在该情况下,基于诱发人的睡意的目的,必须使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变化,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将发光部30的第1输出设为485lm以上。此外,若还用作普通的照明器具1,且例如为4.5榻(7.29平方米)的房间,则发光部30的第1输出优选为2200lm以上。此外,发光部30不限定于led,也可以是灯泡。

此外,在照明器具1存在多个发光部30的情况下,需要的是,在同时点亮所有发光部30时,所有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总和或者第2模式中的最大输出为485lm以上。

另外,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光色为中性白色(日语:昼白色)的色温以下。此处所说的中性白色的色温为4600k至5500k,也可以将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光色设为5000k以下。特别是,也可以将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光色设为暖白色(日语:電球色)以下。暖白色例如为2600k至3250k。

基板是用于安装多个led的印刷电路板,且形成为大致矩形状。作为基板,例如能够使用以树脂为基底的树脂基板、以金属为基底的金属基底基板、包含陶瓷的陶瓷基板等。

led包括1个以上的发光元件。多个led能够发出白色光、蓝色光以及橙色光。本实施方式中,例如,led为发出蓝色光、绿色光以及红色光的rgb类型的led。此外,led既可以是smd(surfacemountdevice:表面安装设备)型的led,也可以是cob(chiponboard:板上芯片封装)型的led。

另外,虽未图示,但在基板设置有用于传送从操作部40输入的控制指令的布线即信号线以及用于供给来自驱动电路的电力的布线即电力线。多个led分别经由电力线从驱动电路接收电力的供给,且基于来自信号线的控制指令发出规定的光。控制部20能够通过控制各个led的发光来例如交替重复明暗从而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发生变化。

操作部40是能够进行以第1模式或第2模式使发光部30发光的操作的输入接口,是受理人的指示的终端。操作部40具有用于切换为第1模式或第2模式的专用的输入部。例如,在人就寝时,对操作部40进行操作,选择第1模式作为用于就寝的指示,由此照明器具1开始第1模式的点亮。

另外,也可以是,操作部40在第1模式中能够任意地设定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操作部40例如也可以是与照明器具1电连接的操作面板,还可以是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来操作照明器具1的独立于照明器具1的智能电话、遥控器等的操作面板。

存储部50保存有表示第1模式中的点亮方式的控制指令、表示第2模式中的点亮方式的控制指令、第2输出等信息。存储部50由hdd(harddiskdrive:硬盘驱动器)或半导体存储器等实现。

[结果]

示出基于适合诱发人的睡意的照明器具1的点亮方式而得到的、人的瞳孔径的变化的结果和人的感官评估的结果。

首先,在图3中示出测量照明器具1射出的光的输出交替重复减少和增加时的人的瞳孔径的变化的结果。

图3是例示瞳孔径与光入射至人眼的经过时间的关系的图。在图3中,纵轴表示人的瞳孔径,横轴表示光入射至人眼的经过时间。

在图3的a中,示出曲线图a1~曲线图a4。曲线图a1表示人存在于熄灭照明器具1从而较暗的环境时的瞳孔径的变化。曲线图a2表示以第1模式将照明器具1点亮时的瞳孔径的变化。曲线图a3表示以恒常光照明时的瞳孔径的变化。此处恒常光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5%。曲线图a4表示曲线图a2时的以第1模式将照明器具1点亮时射出的光的光束与经过时间的关系。因此,曲线图a4与图3的a的纵轴所示的瞳孔径无任何关系。

如图3的a所示,在曲线图a1中可知,由于人存在于较暗的环境,因此与其它曲线图相比瞳孔径扩大。在曲线图a2中可知,在以第1模式将照明器具1点亮的情况下,与曲线图a4的光束的变化也就是说光的明暗相应地,瞳孔径也发生变化。具体而言,当曲线图a4的光束开始减少时,稍后曲线图a2的瞳孔径急速缩小,在光束达到下限值附近后,在光束增加的期间内,瞳孔径逐渐扩大。在光束达到上限值附近后,当光束再次开始减少时,稍后瞳孔径急速缩小,可知上述情况像这样重复。在曲线图a3中可知,光的输出是固定的,因此未表现出如曲线图a2的变化。

在图3的b中,纵轴表示人的瞳孔径,横轴表示光照射至人的经过时间。在图3的b中,示出曲线图b1和曲线图b2。

曲线图b1表示使用本实施方式的照明器具1以第1模式点亮时的人的瞳孔径。曲线图b2表示使用如以往的照明器具那样仅重复光的输出的减少增加的照明器具时的瞳孔径。

在曲线图b1中可知,人的瞳孔径出现扩大或缩小的大幅变化。另一方面,在曲线图b2中,人的瞳孔径的大小存在些许变化,但未见如曲线图b1的变化。也就是说,可知若如以往的照明器具那样仅重复光的明暗,那么无法诱发人的睡意。

接着,对将第1期间设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进行说明。

图4是例示极大比率与第1期间的关系的图。图4示出了任意设定6个第1期间、且由3名受验者评估是否被诱发睡意的感官评估实验的结果。在图4中,纵轴为极大比率,横轴为第1期间。极大比率意指极大输出相对于第1输出的比率。

在图4中,以三角形记号标记3人皆回答被诱发睡意(3人肯定)的情况,以菱形记号标记3人皆回答未被诱发睡意(无人肯定)的情况,以四角形记号标记2人回答被诱发睡意(2人肯定)的情况。

在第1期间中,3人皆回答未被诱发睡意的位点为2.6秒及34.8秒。基于该情况,将2.6秒设为第1期间的最短期间,将34.8秒设为第1期间的最长期间,将第1期间设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若第1期间未达2秒,则在图2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大输出降低至极小输出的期间缩短,人感到急剧地变暗。若使第1期间长于35秒,则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大输出降低至极小输出的期间延长,人感到缓慢地变暗。因此,能够认为在第1期间以外的期间难以产生如感到睡意时显现的那样的瞳孔径的周期性变动。

此外,根据图4,3人皆回答被诱发睡意的位点为4秒及23.6秒,因此也可以将第1期间设为4秒以上且23秒以下。

接着,对使极大输出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5%以下进行说明。

例如,在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天花板的中央部分的情况下,当将光从设置在天花板中央部分的照明器具1的位置到达睡在床上的人的眼睛的光束到达效率设为100%时,由于到达眼睛的光量因照明器具1的设置位置而异,因此可设想到极大输出不同。例如,在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床的侧面等的情况下,能够认为到达眼睛的光束大幅衰减。

鉴于该情况,到达在床上就寝的人的眼睛的光束因设置照明器具1的位置而异,因此对第1输出与极小输出的关系进行说明。

图5是表示将照明器具1配置在天花板的规定位置时的平均照度的图。

在图5的a中例示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天花板的中央的情况,在图5的b中例示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天花板的角部的情况,在图5的c中例示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接近地板的墙壁的情况。另外,图5的a~c的虚线例示床的配置位置。

在图5的a中平均照度为78.0lx,但是在图5的b中平均照度为27.6lx,在图5的c中平均照度为3.41lx。也就是说,在将图5的a的平均照度设为100%的情况下,图5的b的平均照度相对于图5的a的平均照度的比率降低至大约35%,图5的c的平均照度相对于图5的a的平均照度的比率是平均照度降低至大约4.3%。

这样,如图5的c所示,在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接近地板的墙壁的情况下,从照明器具1到达的光束衰减95%以上。换言之,来自发光部30的光束衰减为二十分之一。

因此,设想来自发光部30的光束衰减为二十分之一的情况,在图6中例示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极大输出与极小输出的关系。在图6中,基于图5的c的平均照度相对于图5的a的平均照度的比率,将极大比率设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5%。在图6中,纵轴为极大比率,横轴为极小比率。在图6中也示出由3名受验者评估是否被诱发睡意的感官评估实验的结果。极小比率意指极小输出相对于第1输出的比率。

在图6中,以三角形记号标记3人皆回答被诱发睡意的所需期间,以菱形记号标记3人皆回答未被诱发睡意的所需时间,以圆形记号标记1人回答被诱发睡意的所需期间。

在这种枕头的位置下,根据图6的结果,在极小比率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0.21%以下时,能够期待诱发睡意的效果。在该情况下,根据图5,若考虑来自发光部30的光束衰减为二十分之一,则必须将极小比率设为0.21×20=4.2%以下。若假定模拟误差为10%,则极小比率为4.2%±0.42。由于此时的极小比率的上限值为4.62%,因此将极小输出设为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第1输出的5%以下。

另外,在图6中示出了极小比率越接近0%则诱发睡意的效果越高。特别是,在极小比率为0.07%以下的情况下,认为诱发睡意的效果更高。据此,若与上述同样地计算,则极小比率为0.07×20=1.4%。若假定模拟误差为10%,则极小比率为1.4%±0.14。由于此时的该极小比率的上限值为1.54%,因此也可以将极小输出设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2%以下。另外,在将照明器具1设置在天花板等的情况下,根据图6,由于所有受验者皆肯定的极小比率为0.07%,因此优选的是将极小输出设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0.1%以下。

接着,对将第2期间设为2秒以上且32秒以下进行说明。

图7是例示极大比率与第2期间的关系的图。在图7中,纵轴为极大比率,横轴为第2期间。在图7中也示出由3名受验者评估是否被诱发睡意的感官评估实验的结果。

在图7中,以三角形记号标记3人皆回答被诱发睡意(3人肯定)的情况,以菱形记号标记3人皆回答未被诱发睡意(无人肯定)的情况。

在第2期间中,3人皆回答未被诱发睡意的位点为2.6秒及31.4秒。基于该情况,将2.6秒设为第2期间的最短期间,将31.4秒设为第2期间的最长期间,将第2期间设为2秒以上且32秒以下。若使第2期间未达2秒,则由于从极小输出上升至极大输出的期间短,因此人感到急剧地变亮。若使第2期间为32秒以上,则从极小输出上升至极大输出的期间长,人感到缓慢地变亮。因此,能够认为人因感到不协调感而不易出现睡意。

此外,根据图7,基于3人皆回答被诱发睡意的位点为6.3秒及20.5秒,也可以将第2期间设为6秒以上且21秒以下。

特别是,将第1期间设为4秒以上且23秒以下、将第2期间设为6秒以上且21秒以下时的第1模式的控制期间也可以为第1期间的极小输出与第2期间的极小输出加在一起所得到的10秒以上。

接着,根据极小输出与极大输出的关系,对极小输出与极大输出的期望比率进行说明。

图8是例示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小输出朝向极大输出增加的情况下极大输出与极大输出相对于极小输出的比率的关系的图。在图8中,纵轴为极大输出,横轴为极大输出相对于极小输出的比率。图8是表示由3名受验者评估是否能够肯定第1模式中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极大输出中极大输出相对于极小输出的比率的感官评估试验结果。

在图8中,以三角形记号标记3人皆肯定回答的情况,以菱形记号标记3人皆否定回答的情况,以圆形记号标记1人肯定回答的情况。

如图8所示,可知随着极大输出相对于极小输出的比率增加,能够获得肯定回答。根据该结果,将极小输出设为极大输出的百分之一以上。

特别是,也可以将极大输出设为极小输出的七十六分之一以上。此外,由于极小输出为小于与该极小输出相邻的极大输出的值,因此毋庸多言,极大输出大于极小输出的1倍。

此外,极小输出也可以是包含0的光的输出。因此,极小输出不限定于为极大输出的百分之一以上。

[作用效果]

接着,对本实施方式中的照明器具1、照明系统以及控制方法的作用效果进行说明。

如上所述,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具备发出光的发光部30以及控制光的输出的控制部20。另外,发光部30在规定的点亮状态下以第1输出发出光。并且,控制部20具有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的第1模式:在第1期间内,至少1次使光的输出从小于第1输出的极大输出减少为小于极大输出的极小输出。另外,第1期间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而且,极小输出为第1输出的5%以下。

这样,花费第1期间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大输出朝向极小输出减少,由此,人的瞳孔径如图3那样变化。另外,如图4及图6的结果所示,为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将第1期间和第1输出优化。控制部20花费第1期间使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减少、也就是说使周围从较亮的环境逐渐变化为较暗的环境。因此,人会感到如被睡意席卷的感觉。

因而,能够通过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变化来在短时间内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

另外,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系统具备多个照明器具1。

另外,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控制方法如下:在规定的点亮状态下以第1输出发出光,包括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的第1模式:在第1期间内,至少1次使光的输出从小于第1输出的极大输出减少为小于极大输出的极小输出。另外,第1期间为2秒以上且35秒以下。而且,极小输出为第1输出的5%以下。

在这些情况下也起到与上述同样的作用效果。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还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在第1期间之后的第2期间内,使光的输出从极小输出朝向下一个极大输出增加。

这样,在第1模式中,若在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减少后使其花费第2期间从极小输出增加至极大输出,则再花费第1期间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极大输出减少至极小输出。由此,若以重复光的明暗的方式使发光部30点亮,则人更易被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第2期间为2秒以上且32秒以下。

据此,根据图7的结果,若将第2期间设为未达2秒,则从极小输出上升为极大输出的期间短,人会感到急剧地变亮,或者若将第2期间设为32秒以上,则从极小输出上升为极大输出的期间长,人会感到缓慢地变亮,从而感到不协调感。因此,在该照明器具1中,即便在第1模式中发光部30使光的输出增加也不妨碍人的睡意。也就是说,在该照明器具1中,能够抑制因发光部30发出的光变亮而使人清醒的情况。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光的输出的减少以及光的输出的增加中的至少一方是非线性地变化的。

据此,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不会单调地变化,因此能够接近促使人产生睡意的节奏。因此,人不易感到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变暗或变亮时的不协调感,因而易于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极大输出为第1输出的5%以下。

据此,根据图6所示的结果,通过将极大输出设为发光部30的第1输出的5%以下,使人更易感到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极小输出为极大输出的百分之一以上。

据此,根据图8的结果,人不易感到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变暗或变亮时的不协调感,因而易于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还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在第1期间与第2期间之间的第3期间内,将光的输出维持为极小输出。

据此,在第3期间内将发光部30发出的光维持为较暗的状态,因此不会马上变亮,因此,人不易感到不协调感。另外,由于能够在第1模式中的1周期的控制期间内确保变暗的期间,因此人更容易被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极小输出为包含0的光的输出。

据此,能够在第1模式中使照明器具1熄灭,因此人更容易被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使光的输出在极小输出附近的变化率小于在极大输出附近的变化率。

专利文献1中,为调整人呼吸而进行如上所述的发光部的控制,但在将其适用于人的睡意的情况下,发挥不同的效果。在本实施方式中,在从照明器具1发出的光的输出在极小输出附近、也就是说较暗的情况下,缓慢地维持较暗的环境,因此人不易感到不协调感,而容易被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控制部20还具有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的第2模式:将光的输出维持为第1输出。

据此,照明器具1具有作为通常的照明器具1的功能,因此能够切换第1模式与第2模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第1输出为485lm以上。

这样,若发光部30的第1输出为485lm以上,则能够确保极大输出时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亮度,也能够确保极小输出时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暗度。因此,能够通过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变暗或变亮来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光的光色为中性白色的色温以下。

此处,作为人感到舒适的光,已知有kruithof(科鲁伊索夫)的舒适区域。在kruithof的舒适区域中,关系到色温和照度。在该kruithof的舒适区域中,例如在光的照度低的状态下,对于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人会感到阴湿、寒冷等。另外,例如,在光的色温高的状态下,对于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人会感到闷热。基于该情况,作为使人感到舒适的光,关系到色温和照度。为使人舒适地感觉到光,优选的是使照度和色温落在成为规定关系的kruithof的舒适区域内。

基于该情况,由于人不易感到因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光色引起的不协调感,因此容易被诱发睡意。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第1模式的控制期间为4秒以上。

据此,能够确保在第1模式中将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的减少和增加各进行1次时的控制期间(第1期间与第2期间加在一起)。因此,能够通过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变暗或变亮来产生诱发人的睡意的效果。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控制部20以如下方式进行控制:使光的输出从第1模式结束时的输出逐渐变化为小于第1输出的第2输出。

据此,能够通过使第1模式结束来表示例如将点亮的照明器具1熄灭的动作。另外,若维持以第1模式结束时的照明器具1的点亮方式点亮,则也能够活用为常夜灯。因此,在结束第1模式时,人不易感到不协调感。

(实施方式的变形例)

本变形例的照明器具1的结构在没有特别明确记述的情况下与实施方式相同,对同一结构标注同一标记并省略与结构相关的详细说明。

在本变形例中,第1模式如下:进行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最大输出朝向最小输出阶段性地减少、以及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最小输出朝向最大输出阶段性地增加中的至少一方的动作。图9a~图9c示出了使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阶段性地减少的例子。例如,在图9a中,在第1期间内,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最大输出朝向最小输出阶段性地减少。此外,图9a仅为一例,并不限定于此。

此处所说的阶段性意指以拐点为边界将线性或非线性的线与线性或非线性的线连接。

如图9b所示,第1期间中可以具有多个拐点,也就是说可以是3个以上的阶段,也可以包括多条曲线。另外,也可以如图9c所示那样,在第1期间中,存在从发光部30发出的光的输出固定的区间。当然,没有在第1期间设置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增加的期间。此外,已列举第1期间为例进行说明,在第2期间中也是同样的。在第2期间中,也没有设置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减少的期间。另外,本变形例中,也可以在第1模式中还包含第3期间。

在这种本变形例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中,控制部20在第1模式中进行使光的输出1)从极大输出朝向极小输出阶段性地减少的控制、以及2)从极小输出朝向极大输出阶段性地增加的控制中的至少一方。

据此,能够通过使第1期间的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和第2期间的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中的至少一方阶段性地变化来提供适于人体的光。

(其它变形例等)

以上,基于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对本公开进行了说明,但本公开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在以下的说明中,有时对与上述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相同的部分标注同一标记并省略其说明。

例如,在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照明器具中,在当照明器具熄灭时人对操作部进行操作来选择了第1模式的情况下,控制部进行1次以上的以下动作:暂时以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的最大输出点亮,经过规定期间后,花费第1期间使发光部发出的光的输出从最大输出减少为最小输出。

另外,也能够作为使计算机执行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照明器具的控制方法的程序、存储程序的存储介质来实现。

另外,在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照明器具中,也可以是,使第1模式结束时间点的发光部30的光的输出从成为最小输出的位点起变化至图2a的以双点划线表示的第2输出。关于以双点划线表示的第2输出,例示有常夜灯。

另外,在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中,控制部也可以不搭载于照明器具。也就是说,控制部也可以与具有发光部及操作部的1个以上的点亮装置(未搭载控制部)连接,且如上所述那样控制各个点亮装置。

另外,也可以应用于具备多个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照明器具1a、1b的照明系统100。照明器具1a、1b各自的结构与照明器具1相同。图10是表示变形例所涉及的照明系统的示意图。

除此以外,对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的各种变形来得到的方式、通过在不脱离本公开的主旨的范围内将实施方式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中的结构要素及功能任意组合来实现的方式也包含在本公开中。

附图标记说明

1、1a、1b:照明器具;20:控制部;30:发光部;100: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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