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控灯控制方法、装置和声控灯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712377阅读:来源:国知局
设声音信号,使声控灯继续保持亮起状态,该声控灯控制方法如图4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71]在步骤S401中,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亮起。
[0072]在步骤S402中,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当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执行步骤S403 ;当没有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执行步骤S404。
[0073]在步骤S403中,重新计算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
[0074]在步骤S404中,当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
[0075]在步骤S405中,当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时,控制声控灯熄灭。
[0076]在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前,行人可以再次发出声响触发预设声音信号,声控灯在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前接收到该预设声音信号后,将重新计算亮起的持续时长,从而达到延长照明时间的效果。
[0077]下面通过一应用场景对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说明。
[0078]在楼梯转角处安装有本公开实施例中的声控灯,当行人经过时如果觉得光线太暗,看不清楼梯位置,可发出声响来触发声控灯的预设声音信号。声控灯接收到该预设声音信号后亮起,通过计时器开始计算亮起的持续时长。如果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则声控灯将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间之前,如果行人再次发出声响触发预设声音信号,则声控灯重新计算亮起的持续时长,从而达到延长照明时间的效果。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后,开始计算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如果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声控灯将熄灭。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之前,如果行人再次发出声响触发预设声音信号,声控灯重新亮起,以延长照明时间;或者声控灯重新计算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延长照明时间的同时还能够减少电能消耗。
[0079]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配置信息恢复装置示意图。参照图5,该装置包括第一控制模块50,第二控制模块51和第三控制模块52。
[0080]该第一控制模块50被配置为用于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亮起;
[0081]该第二控制模块51被配置为用于当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
[0082]该第三控制模块52被配置为用于当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时,控制声控灯熄灭。
[0083]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该第二控制模块51包括控制单元510。
[0084]该控制单元510被配置为用于控制声控灯的亮度变暗。
[0085]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该装置还包括第一判断模块53,第一处理模块54,第二判断模块55和第四控制模块56。
[0086]该第一判断模块53被配置为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0087]该第一处理模块54被配置为用于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
[0088]该第二判断模块55被配置为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
[0089]该第四控制模块56被配置为用于当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重新亮起。
[0090]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8所7K,该装置还包括第一判断模块53,第一处理模块54,第三判断模块57和第二处理模块58。
[0091]该第一判断模块53被配置为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0092]该第一处理模块54被配置为用于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
[0093]该第三判断模块57被配置为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
[0094]该第二处理模块58被配置为用于当再次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重新亮起。
[0095]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装置,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0096]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声控灯,包括上述实施例中任意一种声控灯控制装置。
[0097]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包括指令的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包括指令的存储器,上述指令可由装置的处理器执行以完成上述声控灯控制方法。例如,所述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CD-ROM、磁带、软盘和光数据存储设备等。
[0098]一种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当所述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移动终端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移动终端能够执行一种声控灯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0099]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亮起;
[0100]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
[0101]当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熄灭。
[0102]所述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0103]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0104]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
[0105]所述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106]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0107]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所述声控灯重新亮起。
[0108]所述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109]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0110]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后的持续时长。
[0111]所述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包括:
[0112]控制所述声控灯的亮度变暗。
[0113]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
[0114]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公开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公开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公开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公开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0115]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公开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主权项】
1.一种声控灯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亮起; 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 当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熄灭。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3.如权利要去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所述声控灯重新亮起。4.如权利要去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后的持续时长。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包括: 控制所述声控灯的亮度变暗。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7.一种声控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控制模块,用于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亮起; 第二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 第三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熄灭。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第一处理模块,用于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第四控制模块,用于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所述声控灯重新亮起。10.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 第二处理模块,用于当再次接收到所述预设声音信号时,重新计算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后的持续时长。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制模块,包括: 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声控灯的亮度变暗。12.—种声控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7-11任一所述的声控灯控制装置。
【专利摘要】本公开是关于一种声控灯控制方法,包括:接收到预设声音信号时,控制声控灯亮起;当所述声控灯亮起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当所述声控灯进入灭灯提醒状态的持续时长达到第二预设时长时,控制所述声控灯熄灭。本公开实现了在声控灯自动熄灭之前,通过灯光亮度的变化来提前通知行人,给行人充分的反应时间,降低发生危险的几率。本公开还公开了用于实现上述方法的装置和声控灯。
【IPC分类】H05B37/02
【公开号】CN105472828
【申请号】CN201410422406
【发明人】王亮, 郭涛, 贾慧星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6日
【申请日】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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