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电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59904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组合电视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用电器,特别是一种集电视机和收音机为一体,可以应用在特殊场合的组合电视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组合电视机,它包括外壳、显像管、底座、设在外壳内部的收音电路板和电视电路板,所述的外壳是一个球型外壳;所述的球型外壳支撑在一个可旋转支架上,所述的可旋转支架设在所述的底座上;所述的可旋转支架通过一个转动轴插在所述的底座的插孔中;所述的球型外壳由前半球和后半球组成。在所述的前半球的外表面设有旋钮;后半球的壳体内部设有一电池组。
本实用新型将电视机和收音机有机的组合在一起,结构简单,使用灵活,且具有一个可转动的机体,可以利用电池作为电源,因此,特别使用适合用于任何可移动的场所,并可根据需要面对任何一个方向的观众群体,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
权利要求1.一种组合电视机,它包括外壳(1)、显像管(2)、底座(3)、设在外壳(1)内部的收音电路板(20)和电视电路板(1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1)是一个球型外壳。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球型外壳(1)支撑在一个可旋转支架(5)上,所述的可旋转支架(5)设在所述的底座(3)上。
3.如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旋转支架(5)通过一个转动轴(51)插在所述的底座的插孔(131)中。
4.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球型外壳(1)由前半球(7)和后半球(8)组成。
5.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前半球(7)的外表面设有旋钮(3)。
6.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后半球(8)的壳体内部设有一电池组(16)。
7.如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后半球(8)上设有电池门(15)。
8.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组合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4)为三角支架式底座。
专利摘要一种组合电视机,它属于一种家用电器,特别是一种集电视机和收音机为一体,可以应用在特殊场合的组合电视机,它包括外壳、显像管、底座、设在外壳内部的收音电路板和电视电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是一个球型外壳;所述的球型外壳支撑在一个可旋转支架上,所述的可旋转支架设在所述的底座上。本实用新型将电视机和收音机有机的组合在一起,结构简单,使用灵活,且具有一个可转动的机体,可以利用电池作为电源,因此,特别使用适合用于任何可移动的场所,并可根据需要面对任何一个方向的观众群体,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
文档编号H04N5/44GK2535987SQ0222620
公开日2003年2月12日 申请日期2002年3月18日 优先权日2002年3月18日
发明者洪清权 申请人:深圳金德丰显像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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