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录像方法

文档序号:7593946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录像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尤其是关于利用移动监测(MOTION DECTETION)技术,实时比较录制的录像,只放大录制存在移动的区域,并以原来的模式操作的一种应用了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PTZPAN/TILT/ZOOM)功能的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
(2)背景技术一般的现有监视系统是利用闭路电视。
这种监视系统是通过同轴电缆连接闭路电视,通过显示器等输出上述闭路电视相机拍摄的影像,并且存储到录像机(VIDEO RECORD)上。
另外,一般的无人警备系统是主要使用将大的集合住宅或者高层建筑物上设置的自动化装置和警备室装置连接到一起的控制方式,从而用于检出侵入家庭或者建筑物的人或者早期发现火灾的发生。它是将火灾感应器安装在侵入者进入方便的出入口或者窗户或者是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也或者容易感知到火灾的地方,并且将其与电脑相连接,然后就可以在远处通过显示器进行监视了。
但是,上述存储器受存储容量的限制需要经常更换,所以非常不方便。
另外,为了克服上述存储器的缺点,曾经使用依靠光媒体的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并且其存储方法是在用户设定的时间带中进行录像,不管监视对象有无变化,只是在该时间段当中按照一定相同的影像存储输入的帧。
但是,上述存储方法在录像对象位于远距离之外等情况下时,就不能够向用户提供准确的信息。
(3)发明内容本发明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进行的,在感知到拍摄对象运动时,应用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PTZPAN/TILT/ZOOM)功能,自动放大感知到上述运动的区域,另外放大区域被放大到一定值以上时就会进行缩小,以原来的模式进行操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录制相机拍摄的影像数据的系统当中,本发明的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步骤,如果感知输入的数据为变化的模式的话,确认是否感知到动作信号;第二步骤,感知到上述判断结果动作信号时,利用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功能,放大上述产生了动作信号的区域;第三步骤,将上述放大的区域与设定的缩放比较区域进行比较;第四步骤,根据上述比较结果,终止放大。
本发明当中,比如说动作监测的操作是相机上设置的感应器或者输入的帧的变化来执行的。
本发明还包括一个步骤,根据上述比较结果进行缩小,以原来的模式进行操作。
本发明的效果具有上述构成并进行如上所述操作的本发明的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录像方法能够放大监视的物体,因此能够向用户提供准确的信息。
为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结构特点和效果,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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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是应用了本发明的数字视频记录系统的录像和播放系统的框图。
图2a/2b为录制数据的状态图图2a为现有的录像方式的示意图;图2b为应用本发明存储移动物体方式的示意图。
图3为显示可放大区域的放大比较区域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放大/缩小等操作的执行流程图。
附图中主要部分的符号说明
101,相机部101a,感应器 102,模数转换(ADC)部103,多媒体数字信号编解码器(codec)105,存储器104,控制部106,键输入部(5)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图1是应用了本发明的数字视频记录系统的录像和播放系统的框图。
如图所示,应用了本发明的数字视频记录系统的录像和播放系统包括相机部101,由一个以上相机组成,用来录制某个区域或者对象;模数转换(ADC)部102,将从上述相机部101摄制输入的模拟影像数据转换为数字信号;多媒体数字信号编解码器(codec)103,内存有运算法则,可以以已经设定的压缩方式对模数转换(ADC)部102输出的数字信号进行压缩符号化,缩小输出总数据量,检出影像数据/音声数据的重复部分(即,没有动作变化的部分);存储器105,依次(以帧为单位)记录没有被删除并且被缩小输出的影像数据;控制部104,作为用来总体控制上述存储器105的影像数据记录过程的控制用;键输入部106,根据录像模式(连续continuous模式,动作检测模式,高速模式,超高速模式等)设定的不同,向控制部104提供输入信号。
控制部104控制通过模数转换(ADC)部102和多媒体数字信号编解码器(codec)103接收相机部101拍摄的影像信号,并控制其记录到存储器106上。
另外,上述多媒体数字信号编解码器(codec)103利用运算法则,监视输入的数据重复与否,然后利用用户设定的基准值,检验出当前桢和以前桢的变化程度,如果是处于基准值以内的话,就判定输入的影像和以前的影像之间没有变化,如果是处于基准值以上的话,就判定输入的影像和以前的影像之间存在变化。
上述的运动检测运算法则使用一般通用的运算法则,并且判断变化程度的基准值是通过实验值导出,然后由用户设定的。
另外,上述相机部101上可以安装有感应器101a。上述感应器101a在录像模式为动作检测模式时,随着系统监测到移动,产生动作信号,传送到控制部104,然后执行放大功能。
图2a/2b为录制数据的状态图。
首先,图2a为现有的录像方式图。
如图所示,相机感知到移动物体时,就会将上述感知到的物体按照其在相机上显示的形状进行摄制。
但是,上述方式不能够向用户提供准确的物体影像。
另外,图2b为应用本发明存储移动物体的方式示意图。
即,相机感知到移动物体时,就应用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PTZPAN/TILT/ZOOM)功能放大上述被感知的物体。
执行上述放大操作的过程中,如图3所示,与设定的放大(zoom in)比较区域相比较,比上述设定区域大时(即存在移动)就会缩小(zoom out)以原来的模式进行操作。
图4为本发明的放大/缩小等操作的执行流程图。
S401,为了能够录制相机部拍摄的影像数据,以数据帧为单位录制存储输入的数据。
S402,判断当前模式是否为感知上述输入的帧的变化的动作检测模式。
S408,如果不是动作检测模式的话,一般继续以设定的模式(连续录像)进行录制。
S403,但是,如果是动作检测模式的话,判断是否存在随着动作变化产生的操作信号。
上述动作的变化感知是通过相机部上安装的感知感应器的操作或者通过在多媒体数字信号编解码器(codec)当中比较当前帧和以前帧之间的变化程度来判定的,如果判定不存在随着动作变化产生的操作信号,流程到上述的S408,继续以设定的模式(连续录像)进行录制。
S404,上述判断结果感知到动作信号的话,利用角度和缩放调节功能(PTZ)放大产生上述操作信号的区域。
S405、S406,接着,继续进行放大操作,在此过程当中将上述可放大区域与设定的缩放比较区域进行比较。
S407,上述比较的结果,如果放大的区域比设定的缩放比较区域大(即存在移动)的话,就进行缩小(ZOOM OUT),流程到上述的S408,以原来的模式进行操作。
如上所述,本发明关于利用移动监测(MOTION DECTETION)技术,实时比较录制的录像,只放大录制存在移动的区域,并以原来的模式操作的一种应用了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功能(PTZPAN/TILT/ZOOM)功能的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
虽然本发明已参照当前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但是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发明,应理解其中可作各种变化和修改而在广义上没有脱离本发明,所以并非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只要在本发明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形都将落在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录像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步骤,如果感知输入的数据为变化的模式的话,确认是否感知到动作信号;第二步骤,感知到上述判断结果的动作信号时,利用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功能,放大上述产生了动作信号的区域;第三步骤,将上述放大的区域与设定的缩放比较区域进行比较;第四步骤,根据上述比较结果,终止放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录像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的第一步骤中确认是否感知到动作信号的动作监测的操作是由相机部上设置的感应器或者输入的帧的变化来执行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视频记录系统录像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根据所述的第三步骤中比较结果进行缩小,以原来的模式进行操作。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是利用移动监测技术,实时比较录制的录像,只放大录制存在移动的区域,并以原来的模式操作的一种应用了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PTZ)功能的数字视频记录(DVR)系统录像方法。包括如果感知输入的数据为变化的模式的话,确认是否感知到动作信号;感知到上述判断结果动作信号时,利用相机的角度和缩放调节功能,放大上述产生了动作信号的区域;将上述放大的区域与设定的缩放比较区域进行比较;根据上述比较结果,终止放大。本发明能够放大监视的物体,因此能够向用户提供准确的监视信息。
文档编号H04N5/91GK1728795SQ200410053199
公开日2006年2月1日 申请日期2004年7月28日 优先权日2004年7月28日
发明者金健旭 申请人:上海乐金广电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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