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

文档序号:7628831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特别是一种在通信网络中,利用短信中心以及由短信中心构成的通讯系统对接收终端所接收到的各种信息按照接收终端的用户要求进行处理的方法。
背景技术
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各种增值服务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其中包括邮件业务、短信业务、彩信业务以及将要开通的视频业务等,这些已经投入应用或者即将投入应用的通信网络数据业务为用户的信息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增值服务内容的不断增加必须依附着通信系统的不断完善、通信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通信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如此才能使用户获得良好的使用感受用。
在现有通信网络中,短信中心承载着大量的信息传递任务,其传递方式通常为当发送方终端需要发送信息时,发送方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根据接收方终端号码直接向接收方终端传送。这种直接传送方式自身存在着一些技术上的不足,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从而降低了用户对通信网络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这些麻烦主要表现为首先,垃圾信息。垃圾信息通常包括信息接收用户不希望获得的垃圾邮件、垃圾短信。一些商家为了达到其自身的利益和目的,利用通信网络运营商所提供的数据业务服务,采用群发或有目的的定点直发,将各种促销、宣传信息以邮件、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接收终端,不仅大量充斥着接收终端的内存空间,使用户无法接收真正有用的信息而且使用户不得不频繁的开启终端,删除这些垃圾信息。有些人甚至不顾用户的工作、休息时间,不顾用户的年龄、性别等差异因素,发送非法信息,对用户的身心造成伤害。
其次,信息饱和。信息饱和是指用户的终端内信息存储的饱和,其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由于大多数终端的存储空间较小(几百至几千个字符)所以无法保存过多的信息,加之大部分用户还经常会在终端内保留一些有用的信息,这就造成终端的可用存储空间更小;其二,通信网络的数据业务种类快速增长,信息传输量剧增,许多类型的终端不能适应对这些海量数据信息进行包括保存、显示在内的处理任务,特别是对于彩信业务、视频业务来说,即使采用目前配置最高,接收能力最强的终端,也同样会很容易的出现上述信息饱和现象。
随着通信技术手段不断发展以及通信网络运营商的数据服务内容的不断丰富,上述缺陷就会越来越显现。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通信网络中由于短信中心进行信息传递的方式所存在的不足而导致用户对通信服务的满意度降低的现状,提供一种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业务方法,该方法基于由短信中心所构成的信息传递系统,通过改变信息传送方式以及建立按照用户的使用要求,在短信中心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处理,有效的克服了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一种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执行以下步骤步骤1、用户向通信网络侧提出开通申请,申请将该用户的终端所享有的信息服务业务中所接收的信息交由该终端所在区域的短信中心进行处理,并针对每个所述信息服务业务提出具体的处理要求;步骤2、通信网络侧通过对所述用户及所述终端进行鉴权后,根据所述处理要求生成针对每个所述信息服务业务进行处理的操作信息,并将该操作信息保存在所述短信中心;步骤3、当信息发送方终端向所述用户的终端发送信息时,所述发送方终端归属的短信中心根据所述用户的终端的号码,将所述信息发送到该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步骤4、所述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根据所述操作信息预先对所述信息进行处理。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用户将已经享有的信息业务服务或者即将申请开通的信息业务服务的信息处理权交由其所在区域的短信中心,使该短信中心在接收到来自其他短信中心的,发送给该用户的信息后,能够按照该用户的处理要求对该信息进行相应的处理。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通过用户的终端所在区域的短信中心对用户所接收的信息进行按照用户要求的处理,使用户能够获得自己需要的,有意义的信息,从而克服了现有通信网络信息业务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使用户对通信网络的信息业务服务的满意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
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本发明基于通信网络具有提供信息处理的能力,并由用户自行申请后,开通该项信息处理业务。用户可能享有通信网络所提供的多项信息服务业务,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按照通信网络运营商当前所能够实现的处理方式,提出针对一项或多项信息业务服务的处理要求,并在获得通信网络运营商的授权后享受该项数据信息处理服务,以下实施例是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移动用户希望通过“白名单”对发来的短信进行处理的具体实施例。
参见图1所示的流程图,本实施例执行以下步骤步骤101、移动用户登陆移动通信网络的服务网页,向移动通信网络侧提出将该移动用户的移动终端所享有的短信服务业务中所接收的短信信息交由该移动终端所在区域的短信中心进行处理的开通申请,并针对这项业务申请,向移动通信网络侧提供一份“白名单”,要求移动通信网络侧对发送短信的对方终端号码与“白名单”中所列号码比较,凡是不属于“白名单”中所列号码的终端发出的短信一律在移动通信网络侧直接删除,属于“白名单”中所列号码的终端发出的短信则直接转发到该移动用户的移动终端,同时要求,当该移动终端收到此条短信后,移动通信网络侧向短信发送终端发送短信确收回执信息;步骤102、移动通信网络侧在收到上述步骤中移动用户的开通请求后,首先对该移动用户及其移动终端进行鉴权,当鉴权通过后,根据该移动用户的具体处理要求生成针对所接收短信进行具体处理的操作信息,并将该操作信息保存在该移动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该操作信息中包含了需要对所接收到的发往该移动终端的短信通过与“白名单”对比处理,删除“非法”终端发来的短信的操作标志参数,还包括了当移动终端收到“合法”终端发来的短信后,向发送短信的终端发送短信确收回执的操作标志参数;上述各操作标志参数均与移动终端的号码及具体处理的操作信息进行捆绑处理,形成对应关系;步骤103、当一个未列在“白名单”内的信息发送方终端向该移动终端发送短信时,发送方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根据接收方的移动终端的号码,通过查询接收方短信中心,将短信发送到该移动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步骤104、当上述移动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收到发往该移动终端的短信后,短信中心根据操作标志参数预先通过所述“白名单”对短信的发送方终端号码进行比对,删除此条由“非法”终端发来的短信。
上述实施例中,如果发送方终端的号码属于“白名单”中的号码,则属于“合法”终端,移动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将向移动终端转发“合法”终端发来的短信当移动终端收到该短信后,向短信中心返回收到状态信令,该短信中心根据上述短信确收回执的操作标志参数的指示,向短信发送终端发出短信确收回执信息。
本实施例中,步骤101中,移动用户也可以直接拨打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的服务电话或在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的营业厅提出开通申请。在开通申请中,不仅可以对短信业务服务提出要求,也可以对彩信业务、邮件业务及视频传输业务提出相应的预先处理要求。也可以通过向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侧提供“黑名单”的方式,指定“非法终端”,其操作与“白名单”相反。
上述实施例中,移动用户在开通申请过程中,可以同时要求开通多项信息服务业务,并提出多个具体的处理要求,例如,在提交“白名单”要求移动网络侧删除“非法”短信时,还可以要求对于“合法”短信进行保存,并向移动终端发送接收短信的提示信息,这样,移动终端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到移动网络侧下载或读取短信,从而不仅避免了大量的垃圾信息对用户的骚扰,而且使用户的移动终端不会出现信息饱和现象。
总之,凡是移动通信网络能够提供的这种基于短信中心进行信息处理的服务内容,移动用户都可以申请开通,并通过类似上述实施例的操作过程,获得良好的信息业务服务。
本发明中,当移动终端预先设定了信息转移业务后,该移动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在根据用户提出的具体要求对发来的信息进行处理后,根据信息转移要求将发送方终端的发送信息,或提示接收的信息转发到移动终端所指定的接收终端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而非限制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执行以下步骤步骤1、用户向通信网络侧提出开通申请,申请将该用户的终端所享有的信息服务业务中所接收的信息交由该终端所在区域的短信中心进行处理,并针对每个所述信息服务业务提出具体的处理要求;步骤2、通信网络侧通过对所述用户及所述终端进行鉴权后,根据所述处理要求生成针对每个所述信息服务业务进行处理的操作信息,并将该操作信息保存在所述短信中心;步骤3、当信息发送方终端向所述用户的终端发送信息时,所述发送方终端归属的短信中心根据所述用户的终端的号码,将所述信息发送到该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步骤4、所述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根据所述操作信息预先对所述信息进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步骤1中的用户通过登陆通信网络运营商的网页或拨打通信网络运营商的服务电话或在通信网络运营商的营业厅提出所述开通申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步骤1中的通信网络为移动通讯网络或固定电话网络;所述终端为移动终端或固定电话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步骤1中的数据服务业务包括短信业务、彩信业务、邮件业务及视频传输业务;所述处理要求为对所述接收的信息进行过滤和/或删除和/或存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步骤1中的处理要求还包括在所述终端接收到所述信息后向该信息的发送方终端发送回执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步骤2中的操作信息为指导所述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进行具体操作的标志参数;每个所述信息的所述处理要求均对应具体的标志参数。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步骤3具体为当信息发送方终端向所述终端发送信息时,所述发送方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首先根据所述终端的号码在所述通信网络侧查询所述终端所归属的短信中心,然后,根据查询结果,将所述信息发送到该终端所在区域的短信中心。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短信中心的信息处理方法,其执行以下步骤用户将终端所享有的数据服务业务中的数据信息交由所归属的短信中心进行处理,并提出具体处理要求;通信网络侧通过生成具体处理的操作信息,并保存在短信中心;当短信中心收到发往终端的数据信息后,根据操作信息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本发明通过用户所归属的短信中心对用户所接收的数据信息进行按照用户要求的处理,使用户能够获得自己需要的,有意义的数据信息,并获得通信网络提供的良好的数据信息服务,从而克服了现有通信网络在数据业务服务中存在的缺陷,使用户对数据业务服务的满意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文档编号H04W88/18GK1984357SQ20051013012
公开日2007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12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12日
发明者封令隽, 于蓉蓉, 唐剑峰, 袁向阳, 王歆波 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