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和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05680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和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包括: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采用本发明,可以实现自动根据用户行为分析确定用户的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专利说明】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和设备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和设备。
【背景技术】
[0002]随着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智能手机也越来越普及,其在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重要。例如,对于上班族来说,手机通常除了作为通讯工具之外,还可以用于娱乐、看新闻、以及当闹钟。
[0003]而由于每个人生活的习惯和规律的不同,当人们在使用手机需要用到一些和生活规律相关的软件时,需要自己在不同的软件中去根据自身实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来进行设置,如闹钟软件、电量控制软件等,其需要耗费用户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0004]现有技术中亟需一种能够自动分析确定用户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的方案。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和设备,以实现自动根据用户行为分析确定用户的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000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包括:
[0007]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0008]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09]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10]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具体包括:
[0011]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
[0012]根据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13]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0014]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一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0015]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二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
非工作日。
[0016]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0017]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018]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曰。
[0019]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0020]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三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021]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四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022]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0023]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五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五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五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0024]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六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六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025]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周;
[0026]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0027]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28]或,
[0029]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月;
[0030]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0031]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32]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之后,还包括:
[0033]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034]该方法还包括:
[0035]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036]其中,所述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包括:
[0037]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
[0038]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039]其中,所述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之后,还包括:
[0040]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所述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0041]其中,该方法还包括:
[0042]实时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
[0043]当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以及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设备需要充电时,提示用户为所述设备充电。
[0044]相应地,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包括:
[0045]监控模块,用于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0046]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47]第二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48]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根据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49]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50]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一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051]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二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
非工作日。
[0052]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53]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054]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曰。
[0055]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56]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三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057]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四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058]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59]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五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五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五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060]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六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六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061]其中,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周时,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
[0062]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月时,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63]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064]所述第二确定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065]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包括:
[0066]监控单元,用于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
[0067]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068]其中,所述设备还包括:[0069]设置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所述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0070]其中,所述监控模块还用于,实时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
[0071]所述设备还包括:
[0072]提示模块,用于当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以及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设备需要充电时,提示用户为所述设备充电。
[0073]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74]通过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并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从而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实现了自动根据用户行为分析确定用户的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7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76]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77]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78]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79]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80]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81]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82]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83]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84]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85]步骤101、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该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
[0086]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用户分为分析方案可以包括监控流程和分析流程。
[0087]在监控流程中,可以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量,如设备的通话次数、电量消耗速率等。
[0088]在实际应用中,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以软件的方式应用到设备中,该软件在设备中安装并开始运行后,就可以开始进行监控,并当监控数据到达可以分析的阈值(即已监控完整个统计周期)时,根据监控数据进行用户行为分析。
[0089]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统计周期可以根据实际场景预先设定,其可以为连续的整数个自然日,如一周、10天、一个月等;设备使用数据中通话次数可以包括联系人(即设备通讯录上记录的通讯号码)通话次数和非联系人(即设备通讯录未记录的通讯号码)通话次数;该设备可以为手机或其他能够实现通讯的移动设备。
[0090]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当监控设备的通话次数时,同一个通讯号码与用户之间的多次联系应记录为多次通话次数,如号码A在同一天与用户通话了 5次,则统计当天的通话次数时,对应于号码A的通话次数为5次。
[0091]步骤102、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该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9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当监控数据(即设备使用数据)到达可以分析的阈值(即已监控完整个统计周期)时,可以根据监控数据进行分析,确定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从而根据该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093]其中,根据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至少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0094]情况一、设备使用数据为通话次数
[0095]在该情况下,可以根据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当该用户在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如1.2、1.3等)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不大于该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一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如2天、3天等)时,将该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当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如0.7,0.8等)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该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二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将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096]例如,假设统计周期为一周(即7天),且第一次数阈值为1.2,第一天数阈值为2天,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为周一至周五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分别为3、1.8、2.2、2.5、1.5,周六和周日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分别为0.2,0.3,则可知该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1.2)的天数(5天),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2天)的差值(3天)大于第一天数阈值(2天),因此,确定该用户在该统计周期内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和周日为非工作日。
[0097]又例如,假设统计周期为一周,且第二次数阈值为0.5,第二天数阈值为2天,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为周二至周六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分别为0.3,0.2,0.2,0.3,0.1,周日和周一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分别为3.3,2.3,则可知该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0.5)的天数(5天),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2天)的差值(3天)大于第二天数阈值(2天),因此,确定该用户在该统计周期内周二至周六为工作日,周一和周日为非工作日。
[0098]情况二、设备使用数据为电量消耗速率
[0099]在该情况下,可以根据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该统计周期内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如50mA/天或3mA/小时),当该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可以预先设定,如55mA/天、40mA/天等)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则将该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该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当该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可以预先设定,如20mA/天、30mA/天等)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则将该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该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100]例如,假设统计周期为一周,且第一速率阈值为50mA/天,第三天数阈值为I天,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为周一至周六的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分别为70mA/天、60mA/天、68mA/天、72mA/天、66mA/天、55mA/天,周日的电量消耗速率为20mA/天,贝U可知该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50mA/天)的天数(6天),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I天)的差值(5天)大于第三天数阈值(I天),因此,确定该用户在该统计周期内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非工作日。
[0101]情况三、设备使用数据为通话次数和电量消耗速率
[0102]在该情况下,可以根据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以及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当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且该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三速率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将该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当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该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且该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四速率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将该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该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当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可以预先设定)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五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且电量消耗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五次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将该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该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当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可以预先设定)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六天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且电量消耗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六次数阈值(可以预先设定)时,将该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该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曰。
[0103]例如,假设统计周期为一周,且第三次数阈值为1.2,第三天数阈值为2天,第三速率阈值为50mA/天,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为周一至周五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分别为3、1.8,2.2,2.5、1.5,周六和周日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分别为0.2,0.3,周一至周六的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分别为70mA/天、60mA/天、68mA/天、72mA/天、66mA/天、55mA/天,周日的电量消耗速率为20mA/天,则可知该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1.2)的天数(5天),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2天)的差值(3天)大于第三天数阈值(2天),且该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的自然日(周一至周五)的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第三速率阈值(50mA/天),因此,确定该用户在该统计周期内的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和周日为非工作日。
[0104]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当同时监控了设备的通话次数和电量消耗速率时,也可以仅仅只根据其中之一(通话次数或电量消耗速率)来确定统计周期内的自然日是工作日还是非工作日,同理,当仅需要根据电量消耗速率(或通话次数)确定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时,也可以同时监控设备的通话次数(或电量消耗速率)。
[0105]步骤103、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该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0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了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之后,可以根据该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该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07]以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周(如一周、两周、三周等)为例,在该情况下,可以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分布规律,确定该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例如,若根据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为每周的周一至周六,非工作日为周日,则可以认为该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非工作日。
[0108]再以统计周期为连续个自然月(如一个月、两个月等)为例,在该情况下,可以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分布规律,确定该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也可以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例如,若根据监控到的统计周期内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非工作日为每个月15和16号和月底最后两天,其余时间为工作日,则可以认为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每个月的15号和16号和月底最后两天为非工作日,其余时间为工作日。
[0109]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统计周期并不限于连续的整数个周或自然月,也可以是其他情况,如连续的10天、20天等。此外,若根据预设的统计周期内的监控数据不能确定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例如,假设监控数据为电量消耗速率,预设的统计周期为7天,天数阈值为2天,而该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速率阈值的天数和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为I天,则可以延长统计周期,并根据监控到的延长后的统计周期的设备使用数据来确定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如仍不能确定,则可以继续延长),进而确定延长后的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具体的延长统计周期的规则(延长多少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0110]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在确定了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之后,还可以确定该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进而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11]具体的,本发明实施例中,可以监控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并根据该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12]例如,可以统计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每个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平均值,并将每小时电量消耗速率高于该平均值的时段确定为工作时段,或当连续N个(如2个、3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均高于该平均值时,将该连续N个小时确定为工作时段。
[0113]在确定了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后,还可以根据该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14]例如,假设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为每天的8:00?20:00,则可以根据该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确定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为8:00?20:00;或者,假设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为周一至周三,每天8:00?12:00,13:00?20:00,周四至周五,每天8:
00?12:00,13:00?18:00,则可以根据该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确定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周一至周三,每天8:00?12:00,13:00?20:00,周四至周五,每天8:00?12:00,13:00?18:00为工作时段。
[0115]进一步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确定了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之后,还可以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0116]例如,假设确定的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三的的工作时段为8:00?20:00,周四至周五的工作时段为9:00?19:00,则设备可以自动在周一和周三为用户设置6:30的闹钟,在周四和周五为用户设置7:30闹钟,并自动将用户在工作时段内的电量模式调整为会议模式(被叫时以振动、无铃声的方式提醒用户),以防止被叫时铃声影响他人工作。
[0117]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之后,还可以实时监控设备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当根据设备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以及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设备需要充电时,提示用户为设备充电。
[0118]例如,假设统计周期内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电量消耗平均值为30mA/小时,工作时段为8:00?20:00,而当前时间为14:00,设备当前电量为100mA,则显然设备电量已不能满足用户工作使用,此时,可以提示用户充电。
[0119]如图2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20]步骤201、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通话次数。
[0121]步骤202、根据统计周期内的通话次数,确定统计周期内每天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
[0122]步骤203、判断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3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3的天数的差值是否超过2天;若判断为是,则转至步骤203 ;否则,转至步骤208。
[0123]步骤204、将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3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将统计周期内的剩余工作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124]步骤205、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25]在该实施例中,还可以监控统计周期内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进而根据统计周期内工作日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26]步骤206、根据所确定的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27]步骤207、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设备的闹钟和电量模式。
[0128]步骤208、延长统计周期,并根据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监控到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29]其中,统计周期的延长规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如,当统计周期为一周时,该延长规则可以为每次延长一周、两周等;或当统计周期为一个月时,该延长规则可以为每次延长一个月、两个月等。
[0130]根据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具体实现方式,与未延长统计周期之前的确定方式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131]步骤209、确定延长后的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并设置设备的闹钟和电量模式。
[0132]如图3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33]步骤301、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通话次数和电量消耗速率。
[0134]步骤302、根据统计周期内的通话次数和电量消耗速率,确定统计周期内每天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以及电量消耗速率。
[0135]步骤303、判断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3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3的天数的差值是否超过2天;若判断为是,则转至步骤304 ;否则,转至步骤309。
[0136]步骤304、判断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3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是否大于200mA/天,若判断为是,则转至步骤305,否则,转至步骤309。
[0137]步骤305、将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3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将统计周期内的剩余工作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138]步骤306、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39]步骤307、根据所确定的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40]步骤308、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设备的闹钟和电量模式。
[0141]步骤309、延长统计周期,并根据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监控到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42]其中,统计周期的延长规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如,当统计周期为一周时,该延长规则可以为每次延长一周、两周等;或当统计周期为一个月时,该延长规则可以为每次延长一个月、两个月等。
[0143]根据延长后的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具体实现方式,与未延长统计周期之前的确定方式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144]步骤310、确定延长后的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并设置设备的闹钟和电量模式。
[0145]通过以上描述可知,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并根据该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进而根据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用户在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实现了自动根据用户行为分析确定用户的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0146]基于上述方法实施例系统的技术构思,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可以应用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
[0147]如图4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可以包括:
[0148]监控模块41,用于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0149]第一确定模块42,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50]第二确定模块43,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51]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42,可以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根据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曰。
[0152]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42可以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53]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一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154]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二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
非工作日。
[0155]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42可以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56]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157]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曰。
[0158]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42可以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59]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三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160]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四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161]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42可以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62]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五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五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五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0163]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六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六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0164]其中,所述第二确定模块43,可以用于当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周时,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
[0165]所述第二确定模块43,可以用于当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月时,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66]如图5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可以包括:
[0167]监控模块51,用于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0168]第一确定模块52,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69]第二确定模块53,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70]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52还可以用于,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71]所述第二确定模块53还可以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72]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52包括:
[0173]监控单元521,用于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
[0174]确定单元522,用于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75]如图6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可以包括:
[0176]监控模块61,用于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0177]第一确定模块62,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78]第二确定模块63,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0179]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62还可以用于,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80]所述第二确定模块63还可以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8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用户行为分析设备还可以包括:
[0182]设置模块64,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所述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0183]如图7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可以包括:
[0184]监控模块71,用于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0185]第一确定模块72,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86]第二确定模块73,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0187]其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72还可以用于,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88]所述第二确定模块73还可以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0189]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用户行为分析设备还可以包括:
[0190]设置模块74,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所述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0191]其中,所述监控模块71还用于,实时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
[0192]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用于用户行为分析设备还可以包括:
[0193]提示模块75,用于当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以及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设备需要充电时,提示用户为所述设备充电。
[0194]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19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196]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发明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0197]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0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⑶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所述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0198]应当理解,本发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0199]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携带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方法实施例的步骤之一或其组合。
[0200]此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0201 ] 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权利要求】
1.一种用户行为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 根据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 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一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二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曰。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三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四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五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五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六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六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周; 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或, 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月; 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曰。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之后,还包括: 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该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包括: 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 根据所述设 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之后,还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所述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实时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 当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以及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设备需要充电时,提示用户为所述设备充电。
12.—种用户行为分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模块,用于监控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所述设备使用数据包括设备的通话次数、或/和电量消耗速率;其中,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正整数个自然日;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使用数据,确定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根据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一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一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二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二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二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曰。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一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二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其他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大于所述第三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三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三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三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与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不小于所述第四次数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四天数阈值时,且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大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四速率阈值时,将所述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小于第四次数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17.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根据所述用户在统计周期内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比值,或/和每天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大于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五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大于所述第五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五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大于所述第五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或, 当所述统计周期内,电量消耗速率小于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与电量消耗速率不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天数的差值大于第六天数阈值,且所述电量消耗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中每天的联系人通话次数与非联系人通话次数的比值均大于或均小于第六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电量消耗速率小于所述第六速率阈值的自然日确定为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并将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剩余自然日确定为非工作日。
18.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周时,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 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统计周期为连续的整数个月时,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周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或,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布规律,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每月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19.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所述第二确定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包括: 监控单元,用于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还包括: 设置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中的工作时段,设置所述设备的闹钟或/和电量模式。
22.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监控模块还用于,实时监控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 所述设备还包括: 提示模块,用于当根据所述设备在所述统计周期之后的工作日的工作时段中的电量,以及所述设备在统计周期内的工作日中每个小时的电量消耗速率,确定所述设备需要充电时,提示用户为所述设备充电。
【文档编号】H04M1/725GK104036132SQ201410253002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9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9日
【发明者】胡月鹏, 罗亚峰, 赵闽, 陈睿 申请人:可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