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携带的音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1011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音响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携带的音响。



背景技术:

指除了人的语言、音乐之外的其他声响,包括自然环境的声响、动物的声音、机器工具的音响、人的动作发出的各种声音等。音响大概包括功放、周边设备(包括压限器、效果器、均衡器、VCD、DVD等)、扬声器(音箱、喇叭)调音台、麦克风、显示设备等等加起来一套。其中,音箱就是声音输出设备、喇叭、低音炮等等。一个音箱里包括高、低、中三种扬声器,三种但不一定就三个。技术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电子管、晶体管、集成电路、场效应管四个阶段。目前,音响是用来娱乐与休闲的。现在市场上的很多音响的使用方式较为单一。在使用的过程中只能人为手动去控制,个性与互动不强,与现代科技和生活的节奏结合不强;其中有两个问题,问题一:市场上的音响都需通过手动去调节音响方位,其他的功能很少,问题二:造型单一,不能显示出自己的个性。目前市场上的音响造型比较单一,多数都是长方形、正方形、圆形等规则形状的造 型,显得单调和呆板。而实际上听音乐是让人心情放松的活动,音响的造型也应该是灵活、多变,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也能达到休闲娱乐的目的。现有的音响大都体积庞大,不适合携带,所以我们需要一款新型的音响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携带的音响,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携带的音响,包括左音响主体、左音响、左USB接口、蓝牙接收模块、音响、音量调节器、充电孔、右音响主体、右USB接口、音响主体,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固定设置在音响主体的左端上部,所述音响设置在音响主体上部,所述音响主体左侧的中部设有USB接口,所述音响主体的右侧中部固定连接有USB充电孔,所述充电孔设置在USB充电孔的下方,且充电孔与音响主体固定连接,所述音响主体的下部设有音箱开关,所述音量调节器设置在音箱开关的右侧,且音量调节器与音响主体转动连接,所述左音响主体设置在音响主体的左侧,2个所述左音响分别固定设置在左音响主体的上部和下部,所述右音响主体设置在音响主体的右侧,所述右音响主体内部的上部和下部均设有右音响,所述音响主体表面设有固定夹。

优选的,所述左音响主体和右音响主体分别通过左USB接口和右USB接口与音响主体连接。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便于携带的音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而且便于携带;蓝牙接收装置的设置能够使得该音响连接手机等,这样在骑车和坐车时能够进行音乐的欣赏;左USB接口和右USB接口的设置使得左音响主体和右音响主体能够与音响主体随时进行拆卸和结合,这样方便我们携带;USB充电孔的设置能够防止在音响没电的时候进行及时的充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音响主体;2、左音响;3、左USB接口;4、蓝牙接收模块;5、音响;6、音箱开关;7、USB接口;8、USB充电孔;9、音量调节器;10、充电孔;11、右音响主体;12、右音响;13、右USB接口;14、音响主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便于携带的音响,包括左音响主体1、左音响2、左USB接口3、蓝牙接收模块4、音响5、音量调节器9、充电孔10、右音响主体11、右USB接口13、音响主体14,所述蓝牙接收模块4固定设置在音响主体14的左端上部,所述音响5设置在音响主体14上部,所述音响主体14左侧的中部设有USB接口7,所述音响主体14的右侧中部固定连接有USB充电孔8,所述充电孔10设置在USB充电孔8的下方,且充电孔10与音响主体14固定连接,所述音响主体14的下部设有音箱开关6,所述音量调节器9设置在音箱开关6的右侧,且音量调节器9与音响主体14转动连接,所述左音响主体1设置在音响主体14的左侧,2个所述左音响2分别固定设置在左音响主体1的上部和下部,所述右音响主体11设置在音响主体14的右侧,所述右音响主体11内部的上部和下部均设有右音响12,所述左音响主体1和右音响主体11分别通过左USB接口3和右USB接口13与音响主体14连接,所述音响主体14的表面设有固定夹。

工作原理:该便于携带的音响使用时,首先将左音响主体1和右音响主体11通过左USB接口3和右USB接口13与音响主体14连接,然后通过蓝牙接收模块4连接手机,然后通过音箱开关6把音响主体14打开,当音响主体14没电时,可通过USB充电孔8和充电孔10进行充电,而声音则是通过音量调节器9来进行调节。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