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54290阅读:906来源:国知局
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视频监控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加强、监控设备越来越多的融入人们的生活之中。一个好的监控相关APP不仅要能很好的管理自己的设备,同时也要能让设备通过无线网络、智云等相关技术分享给广大群众。用户在观看被分享视频时,除了可以了解当前视频内容外,当用户发现监控视频中出现一些如盗窃、人为破坏、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时候,也需要能反馈给设备拥有者,这样设备的拥有者就能及时的获悉具体的情况。

因此急需一种能够将监控设备的安全情况反馈给设备拥有者,以使设备的主人掌握到准确的安全信息,进而做出相应的处理的技术手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种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及方法,旨在将监控设备的安全情况反馈给设备拥有者,以使设备的主人掌握到准确的安全信息,进而做出相应的处理,提高用户体验。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包括:

评论添加单元,用于在所述监控设备工作时的视频界面中添加评论列表以使用户输入文字评论信息;

视频截图单元,用于当用户输入所述文字评论信息时截取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显示单元,用于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还包括截图展示单元,用放大或缩小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进一步的,还包括截图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截图展示单元放大或缩小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判断所述截图是否符合预定要求:

若是,则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若否,则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不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具体为:

在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显示所述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的缩略图。

优选的,还包括图片预览单元,用于点击所述缩略图将其放大预览。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所述监控设备工作时的视频界面中添加评论列表以使用户输入文字评论信息;

当用户输入所述文字评论信息时截取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将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还包括截图展示步骤,具体为放大或缩小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优选的,还包括截图判断步骤,用于根据所述截图展示步骤中放大或缩小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判断所述截图是否符合预定要求:

若是,则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若否,则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不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所述将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具体为:

在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显示所述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的缩略图。

进一步的,还包括图片预览步骤,具体为点击所述缩略图将其放大预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相对于普通文字评论,通过展示从监控设备中捕获的实景图片,更容易准确、有效、生动的将事情表述出来,这样遇到如盗窃、人为破坏、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时候,可及时截图发送,设备拥有者也能获悉情况,进而方便做出相应的处理,提高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方法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但不应将此理解为本发明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以下的实施例,凡基于本发明内容所实现的技术均属于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所示的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系统,包括:

评论添加单元101,用于在所述监控设备工作时的视频界面中添加评论列表以使用户输入文字评论信息;

视频截图单元102,用于当用户输入所述文字评论信息时截取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显示单元103,用于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还包括截图展示单元(图未示),用放大或缩小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进一步的,还包括截图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截图展示单元放大或缩小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判断所述截图是否符合预定要求(即图片清晰度):

若是,则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若否,则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不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具体为:

在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显示所述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的缩略图。

优选的,还包括图片预览单元,用于点击所述缩略图将其放大预览。

具体的,本发明在监控设备的视频播放界面中加入了评论列表,加入评论列表的目的主要为了两个方面:加强交流、加强安全。除了普遍的文字描述之外,重点加入了截图评论的功能。用户在添加评论的时候,默认抓拍该动作发生瞬间的视频画面,瞬间的动作处理,确保了捕获画面的精准性,之后用户可以预览抓拍的视频截图,通过缩放来看清截图的每个细节判断清晰度,以此来选择是否采纳该图片。在成功发表评论以及截图之后,可以在下方评论列表中看到发表的对应内容的缩略图,点击该缩略图支持预览大图。以此,使得评论更加生动,加强交流;捕获到“特殊”瞬间画面,便于管理人员加强安全。

本发明相对于普通文字评论,更容易准确、有效、生动的将“事实画面”体现出来,这样遇到如盗窃、人为破坏、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时候,可及时截图发送,设备拥有者也能获悉情况,进而方便做出相应的处理,提高用户体验。同时本发明也更容易让他人接收并采纳,更有助于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下面结合一个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该实施例以APP方式实现本发明。

用户登录APP后,默认会调转到模块界面,界面中存在多个分类的视频信息列表。用户点击其中的任意视频,跳转到视频播放界面。这些视频分为多种种类,对应不同种类的监控设备,不同监控设备采取了不同策略的视频处理方式,以达到更好的视频效果。

在视频播放界面,用户可以看到评论编辑文本框,点击“评论文本框”,在点击动作发生的瞬间,默认抓拍该动作发生瞬间的视频截图并展示出来(抓拍动作可以取消)。展示的抓拍图片为一张小图,用户可以点击图片,跳转到大图预览界面。该界面中的显示的图片为抓拍原始图片,同时我们支持图片的缩放,以此可以清楚的看到图片的每一个细节。确定该图片的有效性之后,回到上一界面,撰写文字评论信息之后点击其中“发表”,系统会进行相应的上传工作,之后用户可以在视频界面下方的评论列表中,看到评论和截图出现在了评论列表的最上方。在评论列表中,展示的是经过处理的缩略图,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节约了流量的损耗。评论列表中的缩略图也可预览缩放,可预览到原始图片。

整个过程中,关于瞬间的视频信息捕获技术,对应不用类型的设备,采用如M-JPEG、H.264等不同策略的视频解析格式,这样确保每台设备都能截出精准、高效、清晰的图片。确保捕获每一个“精彩”瞬间。

如图2所示的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监控设备视频截图评论方法,该方法以图1所示的系统为执行主体,包括如下步骤:

S101、在所述监控设备工作时的视频界面中添加评论列表以使用户输入文字评论信息;

S102、当用户输入所述文字评论信息时截取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S103、将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还包括截图展示步骤,具体为放大或缩小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

优选的,还包括截图判断步骤,用于根据所述截图展示步骤中放大或缩小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判断所述截图是否符合预定要求:

若是,则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若否,则将所述视频截图单元获取的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不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

优选的,所述将所述视频界面的当前画面的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一起显示于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具体为:

在所述视频界面的所述评论列表中显示所述截图与所述文字评论信息的缩略图。

进一步的,还包括图片预览步骤,具体为点击所述缩略图将其放大预览。

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实施例与图1所示的系统实施例互相对应,具体可参看前述实施例一种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本发明意在对视频中实时信息的精准捕获,当视频中出现一些如:盗窃、人为破坏、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的时候,利用抓拍的截图,设备的拥有者能做出更准确的处理;当视频中出现一些有趣的事情时,有了截图,用户都能分享到趣事,加强了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继而加强了APP的用户体验。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限制于上述实施方式,在不脱离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作出各种修改或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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