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46836阅读:7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音频发送装置,具体是一种用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



背景技术:

声音是由物体振动产生,正在发声的物体叫声源。声音只是压力波通过空气的运动。压力波振动内耳的小骨头(听小骨),这些振动被转化为微小的电子脑波,它就是我们觉察到的声音。内耳采用的原理与麦克风捕获声波或扬声器的发音一样,它是移动的机械部分与气压波之间的关系。自然,在声波音调低、移动缓慢并足够大时,我们实际上可以“感觉”到气压波振动身体。

电台作为一种音频信号大量产生的场所,其对于输入的音频信号,都需要经过处理后才能播放,否则各种杂音,极大影响人们的使用体验,而且现在无线的方式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基于此市场需求,本发明提供一种低成本、体积小的调频无线发射器电路,作为电台日常内部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包括电阻R1、电容C1、电感L1、天线Y、发光二极管LED、三极管VT1和电感L4,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容C1一端分别连接电源VCC、电阻R6、电感L1、电容C4和电阻R4,电阻R6另一端连接发光二极管LED正极,电容C1另一端分别连接电感L1、电容C3、三极管VT1集电极和电容C2,电容C2另一端连接电感L4,电感L4另一端连接天线Y,所述电阻R4另一端分别连接三极管VT1基极、电容C6和电容C7,电容C7另一端连接电阻R3,电阻R3另一端连接电感L3,电感L3另一端分别连接电容C8、电阻R1和电阻R2,电阻R2另一端连接输入信号Vi,电阻R1另一端分别连接电容C8另一端和电感L2,三极管VT1发射极分别连接电容C5另一端、电阻R5另一端和电容C3另一端;所述电源VCC电压为3V。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感L2另一端分别连接电容C6另一端、电容C5、电阻R5、电容C4另一端和发光二极管LED负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没有采用任何芯片元件设计,抗干扰能力强,电路结构简单,成本低,体积小,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图1为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用于电台无线音频发送装置,包括电阻R1、电容C1、电感L1、天线Y、发光二极管LED、三极管VT1和电感L4,所述电容C1一端分别连接电源VCC、电阻R6、电感L1、电容C4和电阻R4,电阻R6另一端连接发光二极管LED正极,电容C1另一端分别连接电感L1、电容C3、三极管VT1集电极和电容C2,电容C2另一端连接电感L4,电感L4另一端连接天线Y,所述电阻R4另一端分别连接三极管VT1基极、电容C6和电容C7,电容C7另一端连接电阻R3,电阻R3另一端连接电感L3,电感L3另一端分别连接电容C8、电阻R1和电阻R2,电阻R2另一端连接输入信号Vi,电阻R1另一端分别连接电容C8另一端和电感L2,电感L2另一端分别连接电容C6另一端、电容C5、电阻R5、电容C4另一端和发光二极管LED负极,三极管VT1发射极分别连接电容C5另一端、电阻R5另一端和电容C3另一端;所述电源VCC电压为3V。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输入信号Vi进入R1和R2组成的分压电路进行适当衰减与分压匹配,R1上的信号又由C8、L3、R3、C7、L2环节输送到VT1等组成的高频振荡电路,进行调制,之所以加设C8、L3、R3、C7、L2等元件,其目的是把高频信号加以隔离,以防VT1部分的高频信号由此外窜。

VT1及其外围元件组成共基极电容三点式高频振荡电路,此电路起振容易、频率高、波形失真小,通过VT1管c-e极间C3电容及VT1管本身结电容并结合电容C5等元件,可形成正反馈网络,产生持续振荡,而在振荡工作中,由C1、L1定频,可使频率稳定于某频点上,从而可与外部的接收机对应;并且振荡管VT1在b-e极上有音频信号加入,这样,音频电压就会对VT1振荡进行调制,最终可在振荡器VT1的c极上形成较强的载波信号辐射电压,此后,通过VT1的c极、耦合电容C2以及电感L4,从天线Y发射出去。天线Y加电感L4能减小天线对高频振荡器反射的不利影响,从而使高频振荡电路工作稳定性得以加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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