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05853阅读:5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



背景技术:

现有消防领域中,消防电话内部的电气元件都是通过螺钉固定或者内部粘贴固定的方式进行组装成型,但是消防电话作为消防领域更换率较高的设备,有需要同时满足安装方便和稳定性强的要求。消防电话内部的电气元件通过螺钉进行固定,虽然稳定性好,但是拆装过程相对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消防电话内部的电气元件通过粘贴方式进行固定,有很容易出现脱落的情况,稳定性欠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拆装方便、稳定性好的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包括前手柄和后盖,前手柄后端开口,前手柄开口处的两侧边缘位置开设有第一凹槽,前手柄的两侧内壁上分别并排设置有多条限位凸筋,两侧内壁上的限位凸筋对称设置,前手柄开口处的前端和后端分别设置有第二凸筋和第三凸筋,在限位凸筋之间夹紧有听筒和电路板,电路板上安装有话筒,电路板与听筒之间通过通讯线连接,后盖两侧的边缘位置分别设置有与第一凹槽形状相同的第一凸筋,后盖的前端和后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后盖加盖在前手柄后端的开口处,后盖上的第一凸筋嵌入前手柄上第一凹槽内,前手柄上的第二凸筋和第三凸筋分别嵌入后盖上的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的内侧,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分别压紧第二凸筋和第三凸筋。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其中所述听筒夹紧在第二凸筋与位于最前端的一对限位凸筋之间。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其中所述电路板夹紧在位于最后端的两对限位凸筋之间。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其中所述第一凹槽在前手柄开口处的两侧边缘位置沿前手柄的延伸方向开设。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其中所述后盖的内侧设置有支撑龙骨,支撑龙骨与后盖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分别沿竖直方向设置,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均向后盖内侧倾斜。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与现有技术不同之处在于:本实用新型听筒通过第二凸筋和两侧限位凸筋进行夹紧固定,电路板通过两侧限位凸筋进行夹紧固定,前手柄和后盖之间通过第二凸筋与第一限位板、第三凸筋与第二限位板进行夹嵌固定,整个消防电话手柄内部无需螺钉固定或者粘贴固定,安装拆卸方便,而且稳定性好。后盖的内侧设置有一体式支撑龙骨,保证后盖具有良好的抗压性,适于在消防等危急情况下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前手柄1和后盖2,前手柄1后端开口。前手柄1开口处的两侧边缘位置分别沿前手柄1的延伸方向开设有第一凹槽4,前手柄1的两侧内壁上分别沿竖直方向并排设置有多条限位凸筋3,两侧内壁上的限位凸筋3对称设置。前手柄1开口处的前端和后端分别沿水平方向设置有条状第二凸筋5和第三凸筋6,第二凸筋5与位于最前端的限位凸筋3之间设置有听筒8,听筒8夹紧在第二凸筋5与两侧限位凸筋3之间,位于最后端的两对限位凸筋3之间设置有电路板7,电路板7夹紧两侧限位凸筋3之间,电路板7上安装有话筒,电路板7与听筒8之间通过通讯线连接。后盖2的内侧设置有支撑龙骨12,支撑龙骨12与后盖2一体成型。后盖2两侧的边缘位置分别设置有第一凸筋10,第一凸筋10的形状与前手柄1上第一凹槽4的形状相同,后盖2的前端和后端分别沿竖直方向设置有第一限位板9和第二限位板11,第一限位板9和第二限位板11均向后盖2内侧倾斜。后盖2加盖在前手柄1后端的开口处,后盖2上的第一凸筋10嵌入前手柄1上第一凹槽4内,前手柄1上的第二凸筋5和第三凸筋6分别嵌入后盖2上的第一限位板9和第二限位板11的内侧,第一限位板9和第二限位板11分别压紧第二凸筋5和第三凸筋6。

本实用新型带有内部卡紧结构的消防电话手柄,听筒8通过第二凸筋5和两侧限位凸筋3进行夹紧固定,电路板7通过两侧限位凸筋3进行夹紧固定,前手柄1和后盖2之间通过第二凸筋5与第一限位板9、第三凸筋6与第二限位板11进行夹嵌固定,整个消防电话手柄内部无需螺钉固定或者粘贴固定,安装拆卸方便,而且稳定性好。后盖2的内侧设置有一体式支撑龙骨12,保证后盖2具有良好的抗压性,适于在消防等危急情况下使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拆装方便、稳定性好,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