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55837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



背景技术:

手机是现代生活中人们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手机的发展越来越快,人们也习惯于通过手机来来娱乐,比如用手机听音乐、看视频等,长时间用握着手机会非常劳累,平时出行,边走边用手机时,如果产生碰撞,手机容易从手中滑落,对手机造成意外的损坏。专利号为 201220312747.7 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手机支架。包括粘盘,其特征是:所述粘盘下表面设有粘胶,粘盘上表面设有通过固定轴旋转连接的手机垫,手机垫中部设有可调角度的指环;这种手机支架,可支撑手机,也可以防止手机意外滑落造成损坏。但是,此实用新型专利公开的手机支架零件较多,外形尺寸大,不方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转动片(1),指环支架(2),连接主体(3),转动环(4),转动轴(5)及转动轴套(6);其中,转动片(1)外圈设有一转动片弧形凹槽(101),连接主体(3)内圈设有一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转动片(1)通过转动片弧形凹槽(101)与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之间设置的转动环(4)进行连接配合,转动轴套(6)置于连接主体(3)顶部的孔内,指环支架(2)通过转动轴(5)与连接主体(3)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的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转动环(4)置于转动片(1)外圈的转动片弧形凹槽(101)与连接主体(3)内圈设有一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内。

进一步地,优选的,所述的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指环支架(2)为可被磁性吸附的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上述方案以后,借助于转动片(1)外圈设有的转动片弧形凹槽(101)与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之间设置的转动环(4)所进行的连接配合,使得整个手机支架结构简单小巧同时连接紧密不易松动;同时,由于指环支架(2)采用的为可被磁性吸附的材料制成,因此,整个手机支架可与现有磁性车载支架等具有磁性的物体所吸附固定配合,从而使得手机还可直接置于车载支架上。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使得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优点更加明确。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连接主体(3)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转动片(1)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借此对本实用新型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效果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需要说明的是,只要不构成冲突,本实用新型中的各个实施例以及各实施例中的各个特征可以相互结合,所形成的技术方案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一种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转动片(1),指环支架(2),连接主体(3),转动环(4),转动轴(5)及转动轴套(6);其中,转动片(1)外圈设有一转动片弧形凹槽(101),连接主体(3)内圈设有一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转动片(1)通过转动片弧形凹槽(101)与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之间设置的转动环(4)进行连接配合,转动轴套(6)置于连接主体(3)顶部的孔内,指环支架(2)通过转动轴(5)与连接主体(3)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的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转动环(4)置于转动片(1)外圈的转动片弧形凹槽(101)与连接主体(3)内圈设有一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内。

进一步地,优选的,所述的新型便携式多功能手机指环支架的指环支架(2)为可被磁性吸附的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上述方案以后,借助于转动片(1)外圈设有的转动片弧形凹槽(101)与连接主体转动弧形凹槽(301)之间设置的转动环(4)所进行的连接配合,使得整个手机支架结构简单小巧同时连接紧密不易松动;同时,由于指环支架(2)采用的为可被磁性吸附的材料制成,因此,整个手机支架可与现有磁性车载支架等具有磁性的物体所吸附固定配合,从而使得手机还可直接置于车载支架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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