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4943阅读:8915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属于手机模型领域。



背景技术:

旧的手机模型一部份是使用真机部件成本比较高,一部份使用减除电子器件而重量不协调, 此设计确保了手机模型的比重1:1及仿真效果, 同时降低了模型手机制造成本,且用户前期模型更好的体验感。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420201626.4的一种带修正带的仿真触屏手机模型,它涉及学习用品技术领域,外壳1的下侧套接有适配盖2,外壳1的正面内侧设置有书写板3,外壳1的右侧通过笔夹4套接有书写笔5,书写笔5的上端设置有笔擦6,外壳1的下端右侧设置有修正带压嘴7。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且操作方便,利用笔夹使手机模型随处携带书写笔,利用书写笔可以在手机模型的表面上进行书写、画画等,同时手机模型的下端还设置有修正带,更进一步的提高了手机模型的多功能化。但是该手机模型没有配重生铁块,不能降低制造成本以达到和真机的重量比是1:1对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其结构包括手机面壳、配重生铁块、背壳电池盖、手机背壳,所述手机面壳与背壳电池盖活动连接,所述配重生铁块设于背壳电池盖内部,所述手机背壳与背壳电池盖活动连接,所述手机面壳设有玻璃面板、前声孔、音量侧按键,所述玻璃面板设于手机面壳表面,所述前声孔设于玻璃面板表面,所述音量侧按键设于手机面壳侧面,所述背壳电池盖设有金属中框、中框扣槽、喇叭孔、数据线插头、螺丝孔、定位托台、摄像头孔,所述金属中框设于背壳电池盖侧面,所述中框扣槽设于金属中框表面,所述喇叭孔设于背壳电池盖内表面,所述数据线插头设于背壳电池盖内侧,所述螺丝孔设于背壳电池盖上方,所述定位托台设于背壳电池盖内表面,所述摄像头孔设于背壳电池盖内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手机背壳设有卡槽、后音孔、指纹感应槽、闪光灯、摄像头。

进一步的,所述卡槽设于手机背壳侧面。

进一步的,所述后音孔设于手机背壳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指纹感应槽设于闪光灯下方,所述摄像头设于闪光灯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通过设有配重生铁块,降低了该手机模型的制造成本,该手机模型和真机的重量比是1:1对称,体验感较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机面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背壳电池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背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手机面壳-1、配重生铁块-2、背壳电池盖-3、手机背壳-4、玻璃面板-10、前声孔-11、音量侧按键-12、金属中框-30、中框扣槽-31、喇叭孔-32、数据线插头-33、螺丝孔-34、定位托台-35、摄像头孔-36、卡槽-40、后音孔-41、指纹感应槽-42、闪光灯-43、摄像头-4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电子元件的1:1比重手机模型,其结构包括手机面壳1、配重生铁块2、背壳电池盖3、手机背壳4,所述手机面壳1与背壳电池盖3活动连接,所述配重生铁块2设于背壳电池盖3内部,所述手机背壳4与背壳电池盖3活动连接,所述手机面壳1设有玻璃面板10、前声孔11、音量侧按键12,所述玻璃面板10设于手机面壳1表面,所述前声孔11设于玻璃面板10表面,所述音量侧按键12设于手机面壳1侧面,所述背壳电池盖3设有金属中框30、中框扣槽31、喇叭孔32、数据线插头33、螺丝孔34、定位托台35、摄像头孔36,所述金属中框30设于背壳电池盖3侧面,所述中框扣槽31设于金属中框30表面,所述喇叭孔32设于背壳电池盖3内表面,所述数据线插头33设于背壳电池盖3内侧,所述螺丝孔34设于背壳电池盖3上方,所述定位托台35设于背壳电池盖3内表面,所述摄像头孔36设于背壳电池盖3内表面,所述手机背壳4设有卡槽40、后音孔41、指纹感应槽42、闪光灯43、摄像头44,所述卡槽40设于手机背壳4侧面,所述后音孔41设于手机背壳4表面,所述指纹感应槽42设于闪光灯43下方,所述摄像头44设于闪光灯43上方。

在进行使用时,使用配重生铁块2代替手机里面的PCB电路板及电池部份零部件, 重量和替代的部份是1:1比重,使用3M双面胶粘贴在内部,达到仿真1:1的手机模型。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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