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4268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广播电视行业的电视数字营运商为家庭用户传送数字电视信号采用的时DVB系列的技术标准,在用户家庭中,接受DVD标准的数字电视想好采用的时有线连接方式和无线传输方式,但是随着无线网络的发展,无限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所带啦的宽饶也就来越多,比如无线信号在室内传输会造成信号频率,会对对电辐射较为敏感的人造成困扰,而且信号接收端会因大风或触碰而移动信号接收方向,导致信号无法接收,造成电视无法观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包括支架、信号接收装置和底座,所述支架呈U型设置,所述支架的末端固定连接有挂杆,所述支架内侧相对的两面固定设置有压簧,所述信号接收装置通过压簧固定安装在支架内,所述信号接收装置顶部的中心设置有转动槽,所述信号接收装置的输入端连接有接收天线,所述接收天线通过支撑柱与转动槽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柱上设置有内凹板,所述内凹板呈弧状对应接收天线设置,所述内凹板内设置有信号反射凸点,所述内凹板的底部与支撑柱连接处通过支撑柱设置有定位挡圈,所述信号接收装置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有电源开关,所述电源开关设置在信号接收装置上。

优选地,所述挂杆呈7状设置,且挂杆与支架之间的距离为5-7cm。

优选地,所述接收天线呈球形设置。

优选地,所述内凹板的底部与支撑柱连接处通过支撑柱设置有定位挡圈。

本实用新型中,将信号接收装置通过压簧固定安装进支架内,支架通过挂杆悬挂在用户窗户的外侧,在降低室内占地面积的同时,提高信号接收装置信号接收强度,通过支撑柱调节好接收天线所接收信号的最佳位置,接收天线将信号接收,并通过内凹板内的信号反射凸点反射回接收天线,有效增加接受天线接受信号的强度及接受天线所接受信号的范围,增加信号接收装置接受信号的稳定性,在不使用本装置时,通过电源开关将信号接收装置的电源断开,节省电量、并降低室内电辐射的产生,该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置装置,结构简单,方便安装、占地面积小,且信号接收稳定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的内凹板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11挂杆;12压簧;2信号接收装置;21转动槽;22接收天线;23支撑柱;231定位挡圈;24内凹板;241信号反射凸点;25电源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DVB数字电视无线广播网关终端设备装置,包括支架1和信号接收装置2,所述支架1呈U型设置,所述支架1的末端固定连接有挂杆11,所述挂杆11呈7状设置,且挂杆11与支架1之间的距离为5-7cm。,方便通过挂杆11将本装置悬挂在窗户、栏杆封一些物体上,减少本装置的占地空间,所述支架1内侧相对的两面固定设置有压簧12,所述信号接收装置2通过压簧12固定安装在支架1内,所述信号接收装置2顶部的中心设置有转动槽21,所述信号接收装置2的输入端连接有接收天线22,所述接收天线22呈球形设置,球形的接收天线22接受范围较广、信号较强,所述接收天线22通过支撑柱23与转动槽21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柱23上设置有内凹板24,所述内凹板24呈弧状对应接收天线22设置,所述内凹板24内设置有信号反射凸点241,所述内凹板24的底部与支撑柱23连接处通过支撑柱23设置有定位挡圈231,通过定位挡圈231将内凹板24固定在支撑柱23对接收天线22的下方,避免内凹板24移动,造成信号接受不稳定,所述信号接收装置2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有电源开关25,所述电源开关25设置在信号接收装置2上。

本实用新型中,将信号接收装置2通过压簧12固定安装进支架1内,支架1通过挂杆11悬挂在用户窗户的外侧,在降低室内占地面积的同时,提高信号接收装置2信号接收强度,通过支撑柱23调节好接收天线22所接收信号的最佳位置,接收天线22将信号接收,并通过内凹板24内的信号反射凸点241反射回接收天线22,有效增加接受天线22接受信号的强度及接受天线22所接受信号的范围,增加信号接收装置2接受信号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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