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86829发布日期:2018-10-16 21:08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箱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



背景技术:

公告号为CN2293928Y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壁挂式音箱架,如图1所示,该音箱架包括底板1a、转辊2a、仰角调节器3a、挂臂4a,底板1a和仰角调节器3a成U形,转辊2a通过带螺丝的转轴6a连接底板1a的两端,转辊2a通过固定转轴10a连接仰角调节器3a,挂臂4a成螺旋形并垂直固定在仰角调节器3a上,其尾端带一垂直的挂钩5a,音箱挂在挂钩5a上,仰角调节器3a远离固定转轴10a的一端设有角度调节螺丝钉8a、紧固螺丝钉9a,底板上设有至少三个小孔7a。拧松带螺丝的转轴6a,转辊可作0°~180°旋转,调节好所需角度后拧紧带螺丝的转轴6a可以把该角度固定,仰角调节器3a可沿固定转轴10a作0°~60°旋转,仰角调节器3a的旋转角度由角度调节螺丝钉8控制,该角度由固定螺丝钉9固定下来。该壁挂式音箱架可做水平转动或垂直转动,可对音箱的位置进行局部调整,所述的水平转动是指音箱架的转动方向是在同一水平面上,所述的垂直转动是指音箱架相对垂直方向的转动且转动时与垂直方向所成的角落在0°~180°的范围内。

但是该壁挂式音箱架只能进行水平转动和垂直转动,不可进行挂臂4的臂长调节,无法调节音箱的离墙距离,不仅无法满足不同尺寸的音箱的安装需求,而且使得音箱的空间位置的调整范围非常有限,难以满足音箱使用时的不同音场的需求,适用范围较窄。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具有结构加单、成本低、使用方便、结构稳固特点的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结构加单、成本低、使用方便、结构稳固特点的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在所述支架本体的下端安装有金属底盘,在所述金属底盘的中间固定有支柱,在所述支柱的顶部设有螺丝,音箱底部设有的螺孔可直接安装在所述螺丝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所述金属底盘的底座采用黑色铸铁制成,且下端配有防震橡胶垫。

优选的,在上述一种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中,在所述支柱上还设有可调节高度的升降旋钮。

经由上述的技术方案可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公开提供了一种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在所述支架本体的下端安装有金属底盘,在所述金属底盘的中间固定有支柱,在所述支柱的顶部设有螺丝,音箱底部设有的螺孔可直接安装在所述螺丝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所述金属底盘的底座采用黑色铸铁制成,且下端配有防震橡胶垫。本实用新型顶部设有3/8螺丝,用于固定音箱,且音箱底部均带有3/8螺孔,可直接安装在此支架上;整体具有结构加单、成本低、使用方便、结构稳固的特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具有结构加单、成本低、使用方便、结构稳固特点的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

请参阅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可升降金属音箱支架,具体包括:

支架本体,在支架本体的下端安装有金属底盘1,在金属底盘1的中间固定有支柱2,在支柱2的顶部设有螺丝3,音箱底部设有的螺孔可直接安装在螺丝3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金属底盘1的底座采用黑色铸铁制成,且下端配有防震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顶部设有3/8螺丝,用于固定音箱,且音箱底部均带有3/8螺孔,可直接安装在此支架上;整体具有结构加单、成本低、使用方便、结构稳固的特点。

为了进一步优化上述技术方案,在支柱2上还设有可调节高度的升降旋钮4。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装置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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