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蓝牙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0829发布日期:2018-09-11 23:21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车载蓝牙耳机,属于汽车配件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车载蓝牙耳机,是车载蓝牙或蓝牙耳机更加细分的产品品类,是从手机的蓝牙技术上延续下来的,拥有相同的发射系统。车载蓝牙耳机只是以无线蓝牙技术为基础而设计研发的车内无线蓝牙通信技术,通过特定的功能和设计,专门为驾驶人士提供在正常行驶中用蓝牙技术与手机连接进行通话,已达到解放双手,降低交通肇事隐患的目的。

现有的车载蓝牙耳机在使用一段时间需要进行充电,单现有的装置并不能很好的适应使用者在汽车内使用的状况,且不能对装置进行任意位置的固定,导致了使用者很多不方便的事情,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蓝牙耳机,其结构包括装置本体、充电区、充电装置、固定孔、接电夹板、触点、内充电孔、麦克风、外充电孔、蓝牙耳机、听筒、指示灯和电源按钮,所述装置本体的总图形状呈矩形,所述装置本体由充电装置与蓝牙耳机组成,所述充电装置的底部设有触点,所述充电装置的底部两侧设有接电夹板,所述充电装置的中间位置设有固定孔,所述固定孔的上部设有充电区,所述充电区嵌入于充电装置上部,所述充电区的中间位置设有内充电孔,所述蓝牙耳机的上部设有听筒,所述蓝牙耳机的中部设有外充电孔,所述蓝牙耳机的底部设有麦克风,所述蓝牙耳机的背部上方设有电源按钮,所述蓝牙耳机的背部底侧设有指示灯。

进一步地,所述电源按钮呈内凹型。

进一步地,所述蓝牙耳机与充电装置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磁吸式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孔的内部设有卡扣。

进一步地,所述蓝牙耳机的外部材质为绝缘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蓝牙耳机,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蓝牙耳机,该装置上设有固定孔,通过装置本体上固定孔与外接固定装置的连接,能够对装置进行任意位置的固定,功能性齐全,一物多用,节省空间。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蓝牙耳机的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蓝牙耳机的正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蓝牙耳机的反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装置本体-1、充电区-2、充电装置-3、固定孔-4、接电夹板-5、触点-6、内充电孔-7、麦克风-8、外充电孔-9、蓝牙耳机-10、听筒-11、指示灯-12、电源按钮-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载蓝牙耳机:其结构包括装置本体1、充电区2、充电装置3、固定孔4、接电夹板5、触点6、内充电孔7、麦克风8、外充电孔9、蓝牙耳机10、听筒11、指示灯12和电源按钮13,所述装置本体1的总体形状呈矩形,所述装置本体1由充电装置3与蓝牙耳机10组成,所述充电装置3的底部设有触点6,所述充电装置3的底部两侧设有接电夹板5,所述充电装置3的中间位置设有固定孔4,所述固定孔4的上部设有充电区2,所述充电区2嵌入于充电装置3上部,所述充电区2的中间位置设有内充电孔7,所述蓝牙耳机10的上部设有听筒11,所述蓝牙耳机10的中部设有外充电孔9,所述蓝牙耳机10的底部设有麦克风8,所述蓝牙耳机10的背部上方设有电源按钮13,所述蓝牙耳机10的背部底侧设有指示灯12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源按钮13呈内凹型,方便了使用者对蓝牙耳机10进行操作,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蓝牙耳机10与充电装置3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磁吸式连接,减少了充电时由于固定不牢而使蓝牙耳机10掉落的可能性的发生,方便了装置本体1的使用。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孔4的内部设有卡扣,方便了使用者通过卡扣即可对装置本体1进行任意位置的固定,方便了使用者的使用。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蓝牙耳机10的外部材质为绝缘材质,防止导电材质对使用者造成损害。

工作原理:在确保该装置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蓝牙耳机10与充电装置3进行组合后将充电装置3的底部与汽车的充电口连接,即可对蓝牙耳机10进行充电,通过充电装置3上设有的固定孔4即可对装置本体1进行任意位置的固定,方便了装置本体1的使用,通过以上结构的组合,解决了背景技术提出的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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