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8514868阅读:来源:国知局
储存单元409,用于将提取出的所述二维码图片储存在预设的数据库中;
第一接收单元410,用于接收由所述移动终端41所发送的第一信息指令;
第一显示单元411,用于所述第一信息指令将储存在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二维码图片显示在所述电视终端40的所述屏幕画面上;以及
第二接收单元412,用于接收由所述移动终端41所发送的第二信息指令。
[0053]作为一种可实施的方式,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视终端40还包括:
信息提取单元413,用于从解析后的信息内容中提取出重要信息;以及
第二显示单元414,用于将所述重要信息显示在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二维码图片下。
[0054]应理解,在实施例四中,上述各个单元的具体实现过程可与上述方法实施例(实施例一至三)的描述相对应,此处不再详细描述。
[0055]上述实施例四所提供的系统中的所述电视终端,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诉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完成,即将所述电视终端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另外,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系统与方法实施例属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实现过程详见方法实施例,在此将不进行赘述。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0056]本发明可实现以下优点:
借由本发明,第一、当电视终端的屏幕画面上显示有二维码图片时,将对所述屏幕画面进行获取并从中提取出所述二维码图片,接着将所述二维码图片发送至与所述电视终端建立连接关系的至少一移动终端上,如此用户直接通过另一个移动终端对接收到所述二维码图片的移动终端进行扫描即可,或者,用户可以通过向指定的移动终端上执行选择操作以促使所述电视终端向用户选择的无线讯号所对应的移动终端发送所述二维码图片;第二、本发明还可以通过所述电视终端对所述二维码进行解析并将解析后的信息内容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上,如此用户则无需再执行扫描操作,直接可在移动终端上查看所述二维码图片所对应的信息内容;第三、本发明还可以将显示在所述屏幕画面上的所述二维码图片储存在预设的数据库中,如此,用户可调取以往的二维码图片,解决了因电视显示二维码图片的时间有限以导致用户不能及时获取二维码图片的时效性问题。
[005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监控电视终端的屏幕画面上是否显示有二维码图片; 当监控到所述电视终端的所述屏幕画面上显示有所述二维码图片时,获取所述屏幕画面并从中提取出所述二维码图片;以及 将所述二维码图片发送至与所述电视终端建立连接关系的至少一移动终端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二维码图片发送至与所述电视终端建立连接关系的移动终端上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电视终端向指定的移动终端发送复数个移动终端所对应的无线名称;以及 接收用户执行的选择操作,将至少一移动终端的无线名称反馈至所述电视终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提取出的所述二维码图片进行解析;以及 将解析后的信息内容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二维码图片发送至与所述电视终端建立连接关系的移动终端上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提取出的所述二维码图片储存在预设的数据库中; 接收由所述移动终端所发送的第一信息指令并根据所述第一信息指令将储存在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二维码图片显示在所述电视终端的所述屏幕画面上;以及接收由所述移动终端所发送的第二信息指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从解析后的信息内容中提取出重要信息并将其显示在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二维码图片下。
6.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系统,包括一电视终端与至少一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电视终端包括: 监控单元,用于监控电视终端的屏幕画面上是否显示有二维码图片; 获取单元,用于当监控到所述电视终端的所述屏幕画面上显示有所述二维码图片时,获取所述屏幕画面; 图片提取单元,用于从所述屏幕画面中提取出所述二维码图片;以及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二维码图片发送至与所述电视终端建立连接关系的至少一移动终端上。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终端还包括: 第二发送单元,用于向指定的移动终端发送复数个移动终端所对应的无线名称; 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反馈单元,用于接收用户执行的选择操作以将至少一移动终端的无线名称反馈至所述电视终端。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终端还包括: 解析单元,用于对提取出的所述二维码图片进行解析;以及 第三发送单元,用于将解析后的信息内容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终端还包括: 储存单元,用于将提取出的所述二维码图片储存在预设的数据库中;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所述移动终端所发送的第一信息指令; 第一显示单元,用于所述第一信息指令将储存在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二维码图片显示在所述电视终端的所述屏幕画面上;以及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所述移动终端所发送的第二信息指令。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终端还包括: 信息提取单元,用于从解析后的信息内容中提取出重要信息;以及 第二显示单元,用于将所述重要信息显示在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二维码图片下。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电视终端与移动终端间的二维码信息共享方法及系统,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监控电视终端的屏幕画面上是否显示有二维码图片;当监控到所述电视终端的所述屏幕画面上显示有所述二维码图片时,获取所述屏幕画面并从中提取出所述二维码图片;以及将所述二维码图片发送至与所述电视终端建立连接关系的至少一移动终端上。借由本发明,可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不能便利快捷地扫描电视二维码以及二维码显示时效性的问题,提高了用户扫描电视二维码的体验效果。
【IPC分类】H04N21-4722, H04N21-436, H04N21-258
【公开号】CN104837065
【申请号】CN201510205568
【发明人】陈磊
【申请人】苏州亮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8日
当前第4页1 2 3 4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