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通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15585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陌生人通讯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出一种陌生人通讯系统,包括:至少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后台管理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服务器,任意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利用各自分配的用户ID进行通讯,一方通讯终端设备将其用户ID、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发送后台管理系统,由后台管理系统将通讯信息发送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备份,将该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与通讯限制条件进行比对,如果未达到发送至该对方用户ID的通讯限制条件,则将该通讯信息通过网络服务器发送至对方用户ID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实现通讯;否则向通讯终端设备返回失败指令。本发明实现即使在通讯双方彼此不知道对方的既有任何通讯方式的情况下,利用ID账号实现通讯,同时又避免泄露既有私人联系方式的隐私。
【专利说明】
陌生人通讯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社交应用及移动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陌生人通讯系统。
【背景技术】
[0002]手机自从诞生之日起,就立刻受到大众的认可和广泛使用。相应的,手机号随着覆盖人群的增多,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通讯的频次最高、普及度最广、通讯效率最高的通讯方式。
[0003]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轨迹不断拓展,每个人与各行各业陌生人交往的频次越来越多,手机号除了用于亲戚、朋友、同事、同学、邻居等熟识关系之间的通讯往来之外,在陌生人之间的通讯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因此,不论是基于工作原因还是生活原因,在与各种场合相识的陌生人的交往过程中,主动或者被动地提供手机号已经是大家默认的规则。
[0004]此外,手机号作为最便捷联系到某人的通讯方式,在很多日常生活消费或者享受各种服务时,也需要预留个人的手机号,比如购房、就医、网购、快递等。这些情况下,个人的手机号也可能会被动地泄露给某些陌生人。
[0005]但是,作为每个人私人工作和生活空间中最频繁使用的通讯工具,手机号在带给大众通讯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多困扰。具体如下:
[0006](I)不法分子通过个人手机信息的交易,对手机号的持有者进行手机诈骗;
[0007](2)不法商家为了商业利益,购买或者出卖个人手机号,向手机号的持有者进行频繁的商业推销,让手机号持有者不堪其扰;
[0008](3)由于很多手机号与银行卡等信息进行绑定,不法分子利用窃取个人的手机号sim卡,对手机号的持有者进行银行卡内财产的非法侵占。
[0009]总之,凡事皆有两面性,手机号虽然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通讯便捷性,但是也给大众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困扰。一旦手机号泄露到陌生人或者不法分子的手中,就可能带来各种安全隐患。
[0010]另外,随着智能手机和手机软件技术的飞速发展,诞生了很多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的无线通讯软件,而且也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作为某种场合的通讯工具,比如微信、QQ、陌陌、易信等等。但是,以上新诞生的社交通讯软件在为大众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通讯方式带来通讯便利的同时,却也难以克服自身通讯的不便性。例如,以上社交通讯软件基本都需要双方互相添加好友、或者彼此知道对方的某一种通讯方式才能基于通讯软件进行通讯往来,在这一点上不如手机通讯方式便捷。
[0011]通过手机号给大众带来骚扰的新闻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和各方媒体,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个人手机号作为个人最主要的一种私密通讯工具,理应受到保护。根据媒体的各方报道,个人手机号泄露所带来的危害大多还是缘于在某些场合将手机号主动或者被动地泄露给某些陌生人、不法商家、甚至不法分子。
[0012]综上所述,不论是目前的手机、还是目前大众普遍使用的各种通讯软件,都无法在通讯双方彼此不知道对方的既有任何通讯方式的情况下,兼顾第一时间联系到某人的便利性,同时又避免泄露既有私人联系方式的隐私。

【发明内容】

[0013]本发明的目的旨在至少解决所述技术缺陷之一。
[0014]为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陌生人通讯系统,实现即使在通讯双方彼此不知道对方的既有任何通讯方式的情况下,兼顾第一时间联系到某人的便利性,同时又避免泄露既有私人联系方式的隐私。
[001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陌生人通讯系统,包括:至少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后台管理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服务器,其中,每个所述通讯终端设备均与所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通信,
[0016]每个所述通讯终端设备,用于接收来自用户的注册信息和通讯信息;
[0017]所述后台管理管理系统用于接收所述注册信息和通讯信息,对注册信息进行校验,并在校验成功后向用户分配唯一的ID,并将该用户ID与用户的注册信息进行绑定并设置为该用户的通讯账号,以及所述后台管理系统预设有多种通讯限制条件;
[0018]所述数据库服务器与所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通讯,用于对所述后台管理系统传输的信息和指令进行备份;
[0019]所述网络服务器用于在所述后台管理系统和每个所述通讯终端设备之间进行数据传输;
[0020]其中,任意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利用各自分配的用户ID进行通讯,一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将其用户ID、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发送至所述后台管理系统,由所述后台管理系统将所述通讯信息发送至所述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备份,并将该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与其对应的通讯限制条件进行比对,如果未达到发送至该对方用户ID的通讯限制条件,则将该通讯信息通过网络服务器发送至对方用户ID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实现通讯;否则向信息发出方的用户ID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返回失败指令。
[0021]进一步,所述用户ID的构成区别于移动终端和固话终端的电话号码以及其他通讯软件应用的ID账号。
[0022]进一步,所述通讯信息的形式至少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文本、图片、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
[0023]进一步,所述多种限制条件至少包括: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位时间的通讯次数限制、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次通讯中的容量限制,
[0024]其中,每种通讯信息所对应的限制条件是彼此独立的,当一种通讯信息达到限制条件后,所述通讯终端设备采用其他形式的通讯信息进行通讯。
[0025]进一步,所述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位时间的通讯次数限制,包括:单位时间内传输文本、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的次数以及图片的张数,
[0026]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次通讯中的容量限制,包括:单次通讯中文本的字节数、图片的张数、视频的比特数、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的时长。
[0027]进一步,当一方通讯终端设备的通讯信息已达到通讯限制条件时,向通讯运营方发起突破限制请求,其中,所述突破限制请求包括:请求突破的对方用户ID、请求突破的通讯信息的形式、突破限制使用该形式通讯信息所支付的费用,并向对方用户ID的通讯终端设备发出提示,
[0028]当通讯运营方验证所述突破限制请求符合已经支付过费用的条件且对方通讯终端设备符合接收条件时,允许双方进行通讯。
[0029]进一步,所述突破限制使用该形式通讯信息所支付的费用由通讯运营方设置,且设置有最低支付标准,仅当请求突破限制的通讯终端设备所支付的费用等于或高于所述最低支付标准时,所述通讯运营方才受理该突破限制请求。
[0030]进一步,所述通讯终端设备可针对一个或多个用户ID的通讯信息进行屏蔽设置,以切断双方的通讯,其中,屏蔽设置仅由发起屏蔽方取消。
[0031 ]进一步,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在进行屏蔽设置后,向被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发送屏蔽通知,
[0032]所述被屏蔽方在获知被屏蔽后,向通讯运营方发送取消屏蔽请求,其中,所述取消屏蔽请求包括:自身用户ID、屏蔽方的用户ID和取消屏蔽请求所支付的费用,通讯运营方会将支付的费用在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上进行提示,屏蔽方在看到被屏蔽方支付费用的金额后,决定是否取消屏蔽。
[0033]进一步,所述通讯终端设备为移动终端设备和/或固定终端设备,双方通讯终端设备的类型是否相同不作限制。
[0034]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陌生人通讯系统,通过在双方的通讯终端设备上均安装本发明相应的通讯软件应用,为用户分配唯一的用户ID,以用户ID作为通讯帐号实现双方通讯,即使在通讯双方彼此不知道对方的既有任何通讯方式的情况下,兼顾第一时间联系到某人的便利性,同时又避免泄露既有私人联系方式的隐私。本发明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通讯方式,在与陌生人接触的各种场合需要主动或者被动提供个人通讯方式时,可以提供本发明的通讯方式的账号(用户ID),而不再需要向对方提供私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等),从而彻底对用户私人联系方式进行隐私保护,从根本上避免私人联系方式泄露给个人人身财产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0035]本发明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0036]本发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0037]图1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陌生人通讯系统的结构图;
[0038]图2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注册及登录界面示意图;
[0039]图3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户注册界面示意图;
[0040]图4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户注册后获得ID界面示意图;
[0041]图5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输入对方用户ID并发送通讯信息的界面图;
[0042]图6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户查看自身ID的界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3]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44]本发明提出一种陌生人通讯系统,该系统通过对用户分配唯一的ID,使得用户可以通过该用户ID进行通讯,实现利用用户ID作为通讯账号的全新且专属用于陌生人之间的互联网软件通讯方式,该通讯方式是基于无线网络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或者固定终端设备作为硬件载体实现。
[0045]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包括:至少两个通讯终端设备1、后台管理系统2、数据库服务器3和网络服务器4。其中,每个通讯终端设备I均与后台管理系统3进行通{目。
[0046]具体地,每个通讯终端设备均可以接收来自其所属用户的注册信息和与其他通讯终端设备的通讯信息。图2和图3分别为注册登录、用户注册界面示意图。
[0047]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通讯信息的形式至少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文本、图片、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需要说明的是,通讯信息的形式不限于上述举例,只要属于双方通讯的内容均属于通讯信息。
[0048]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通讯终端设备可以为移动终端设备和/或固定终端设备,双方通讯终端设备的类型是否相同不作限制。即,双方通讯终端设备的类型可以相同或不同。例如,双方的通讯终端设备既可以都为手机,也可以一方为个人计算机PC,另一方为手机。
[0049]在通讯终端设备中均安装有该通讯应用软件程序,该软件程序可以保证此通讯方式能够按照该通讯方式的产品思路、通讯规则正确无误地运行。当前,每个通讯终端设备均需要保证能够连接到网络服务器,从而确保通过通讯终端设备将安装的软件程序与后台管理系统和数据库服务器进行连接。
[0050]后台管理管理系统接收来自通讯终端设备的注册信息和通讯信息。此外,后台管理系统可以对注册信息进行校验,并在校验成功后向用户分配唯一的ID。图4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户注册后获得ID界面示意图。
[0051]具体地,后台管理系统在判断通讯终端设备提交的注册信息符合注册要求后,按照此通讯方式统一的ID帐号生成规则,给注册的用户分配一个用户ID,该ID与用户唯一绑定匹配,且用户可以长期持有。
[0052]其中,该用户ID的构成区别于移动终端和固话终端的电话号码以及其他通讯软件应用的ID账号。即该用户ID的构成区别于手机号、固定电话、微信号、qq号等现有的通讯工具的号码,从而避免与用户既有的通讯工具的联系方式混淆。
[0053]后台管理系统在为用户分配用户ID后,并将该用户ID反馈至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进行存储使用。图6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户查看自身ID的界面图。
[0054]此外,后台管理管理系统将该用户ID与用户的注册信息进行绑定并设置为该用户的通讯账号,用户可以采用该用户ID作为通讯账号。数据库服务器与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通讯,用于对后台管理系统传输的信息和指令进行备份。
[0055]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用户ID由统一位数的纯阿拉伯数字组成。
[0056]此外,后台管理系统进一步预设有多种通讯限制条件。下面对预设的多种通讯限制条件进行说明。
[0057]其中,多种限制条件至少包括:
[0058]I)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位时间的通讯次数限制
[0059]具体地,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位时间的通讯次数限制,包括:单位时间内传输文本、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的次数、图片的张数。例如,单位时间可以为一周、一天,由通讯运营商进行设置。通过上述基于在单位时间内通讯频次的限制,可以避免像手机或者各种社交通讯软件中,通讯一方向另一方频繁甚至没有节制的骚扰。
[0060]例如:以单位时间为I天为例
[0061 ]文本信息:一天之内只能向另一方发送3次;
[0062 ]图片信息:一天之内只能向另一方发送3张;
[0063]语音信息:一天之内只能向另一方发送3条:
[0064]视频信息:一天之内只能向另一方发送I次:
[0065]实时通话:一天之内只能向另一方联系I次。
[0066]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对文本、图片、语音、视频和实时通话的次数限制,仅是出于示例的目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的次数可以由通讯运营商进行设置。
[0067]2)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次通讯中的容量限制
[0068]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次通讯中的容量限制,包括:单次通讯中文本的字节数、图片的张数、视频的比特数、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的时长。通过上述限制条件,可以避免通讯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送的单条信息的字数或时长过于冗长,导致给通讯的另一方造成没有节制的骚扰。
[0069]例如:
[0070]文本信息:文本字数不能超过90字;
[0071]图片信息:单条发送的图片信息不能超过IMb;
[0072]视频信息:单条发送的视频信息不能超过3Mb;
[0073]语音信息:单条发送的语音信息不能超过30秒;
[0074]实时通话:单条发起的实时通话不能超过3分钟。
[0075]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对文本、图片、语音、视频和实时通话的字节数、张数、比特数或时长的限制,以及各个通讯信息形式限制数量所使用的单位名称仅是出于示例的目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的限制条件可以由通讯运营商进行设置。
[0076]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每种通讯信息所对应的限制条件是彼此独立的,当一种通讯信息达到限制条件后,通讯终端设备可以选择性的采用其他形式的通讯信息进行通讯,或者不进行通讯。需要说明的是,当一方的一种通讯信息达到限制条件后,是否采用其他形式进行与对方进行通讯是非强制性的,由发起方自主决定。
[0077]换言之,上述对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的限制条件是单独且互不叠加影响的。
[0078]例如,如果A发送了3条文本信息后,可以选择自主决定支付费用继续发送第4条文本信息,也可以选择使用其他通讯形式图片信息、语音信息、视频信息、实时通话信息中的任意一种继续与B联系。
[0079]上述前提是,图片信息、语音信息、视频信息、实时通话信息均没有达到对应的限制条件。如果上述某一种通讯形式的通讯信息使用次数也超过了限制条件,则A同样不得使用其发送至B。
[0080]下面以两个通讯终端设备为例,对双方通讯流程进行说明。
[0081]具体地,使用此通讯方式的通讯终端设备,必须保证各自移动终端设备均安装该通讯软件程序。任意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利用各自分配的用户ID进行通讯,输入对方的用户ID,然后选择与对方的通讯形式,例如文本、图片、视频、语音、实时通话等,即可建立通讯联系。图5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输入对方用户ID并发送通讯信息的界面图。
[0082]一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将其用户ID、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发送至后台管理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将通讯信息发送至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备份,并将该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与其对应的通讯限制条件进行比对。如果未达到发送至该对方用户ID的通讯限制条件,则将该通讯信息通过网络服务器发送至对方用户ID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实现通讯。其中,网络服务器用于在后台管理系统和每个通讯终端设备之间进行数据传输,保证通讯双方彼此的通讯往来。
[0083]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作为接收方的对方通讯终端设备方收到新消息时,会发出提示信息给用户,例如LED闪烁、铃音、震动等,从而通知用户查看该新消息。
[0084]另一方面,如果通讯信息达到发送至该对方用户ID的通讯限制条件,则后台管理系统向信息发起方的用户通讯终端设备返回失败指令,以通知作为发起方的用户采用其他形式的通讯信息或请求突破限制。
[0085]具体地,当一方通讯终端设备的通讯信息已达到通讯限制条件时,向通讯运营方发起突破限制请求。即,一方如果希望突破上述的各种通讯限制条件与另一方进行通讯联系,可以通过向该通讯软件的运营方支付自主决定的费用。
[0086]其中,突破限制请求包括:请求突破的对方用户ID、请求突破的通讯信息的形式、突破限制使用该形式通讯信息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发送的通讯内容,并向对方用户ID的通讯终端设备发出提示,例如:突破限制的费用和发送的通讯内容等。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突破限制使用该形式通讯信息所支付的费用由通讯运营方设置,且设置有最低支付标准,仅当请求突破限制的通讯终端设备所支付的费用等于或高于最低支付标准时,通讯运营方才受理该突破限制请求。当通讯运营方验证突破限制请求符合已经支付过费用的条件且对方通讯终端设备符合接收条件时,允许双方进行通讯。
[0087]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只对作为信息发起方的用户的通讯限制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其未达到请求突破的通讯信息的形式所对应的通讯限制条件时,则允许通讯,否则禁止通讯,发起方需要发送突破限制请求,从而请求突破限制条件实现通讯。
[0088]另外,作为信息接收方的用户不受该通讯限制条件的约束,均可接收来自对方的通讯信息。
[0089]例如,一天内,A向B已经发送了3条文本信息之后,当日还想继续给B发送文本信息,则自主决定向运营方支付3元(假如运营方设定的最低支付标准是I元),通讯运营方受理该突破限制请求。当通讯运营方验证突破限制请求符合条件且对方通讯终端设备符合接收条件时,允许双方进行通讯,A可以向B发送当日的第4条文本信息。此时,B会在所使用的通讯软件中看到A通过支付3元所发送的第4条文本信息。B如果当日发送给A的文本信息在3条之内,则可以免费使用当日3条信息之内剩余未使用的条数的文本信息回复A信息;如果已经回复超过3条,则B也须自主决定支付的费用(比如2元),回复A信息。相应的,A会在所使用的此通讯软件中看到B支付2元回复了信息。
[0090]然后,即使该通讯方式设置了上述各种通讯形式的限制条件,但是也仅仅是在单位时间内的限制。如果有人在不同的单位时间内对同一个人频繁的骚扰,则上述限制条件并不能达到防骚扰的目的。因此,当通讯一方认为对方已对其造成了超出自己容忍限度的过度的通讯联系甚至骚扰,且不希望或者不乐意继续与对方通过此通讯方式进行通讯往来,则可以使用此通讯方式的使用规则中的屏蔽功能。
[0091]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通讯终端设备可针对一个或多个用户ID的通讯信息进行屏蔽设置,以切断双方的通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屏蔽设置仅由发起屏蔽方取消,被屏蔽方不能取消屏蔽设置。当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屏蔽后,被屏蔽的一方将无法使用此通讯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通讯形式与屏蔽方在此通讯方式中建立通讯往来,这样就可以彻底杜绝被屏蔽方对屏蔽方的无节制的骚扰。
[0092]考虑到某些特殊情况,通讯双方有取消屏蔽继续通讯联系的可能。因此,本发明进一步提供取消屏蔽的设置。取消屏蔽设置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由屏蔽方主动取消对被屏蔽方的屏蔽;被屏蔽的一方可以通过向该通讯方式的运营方支付自主决定的费用,以向对方表达取消屏蔽的意愿。
[009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被屏蔽方请求取消屏蔽,其所支付的费用,运营方是不设置最低标准的。
[0094]当屏蔽方主动取消对某被屏蔽方的屏蔽,则屏蔽方不需要向运营方支付费用,直接在该屏蔽方通讯终端进行操作即可取消对某被屏蔽方的屏蔽。
[0095]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在进行屏蔽设置后,向被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发送屏蔽通知。被屏蔽方在获知被屏蔽后,向通讯运营方发送取消屏蔽请求。其中,取消屏蔽请求包括:自身用户ID、屏蔽方的用户ID和取消屏蔽请求所支付的费用,通讯运营方会将支付的费用在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上进行提示,表达希望重启通讯联系的意愿和诚意。屏蔽方在看到被屏蔽方支付费用的金额后,决定是否取消屏蔽。
[0096]如果屏蔽方取消屏蔽,则继续按照此通讯方式的通讯规则彼此进行通讯。
[0097]如果依然不取消屏蔽,则继续保持屏蔽状态,双方无法通过此通讯方式中的任何通讯形式进行通讯往来。此时,被屏蔽方可以继续向运营方支付自主决定的费用,表达与屏蔽方继续建立通讯关系的意愿的诚意。由此,可以对频繁骚扰进行控制和避免。
[0098]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陌生人通讯系统,通过在双方的通讯终端设备上均安装本发明相应的通讯软件应用,为用户分配唯一的用户ID,以用户ID作为通讯帐号实现双方通讯,即使在通讯双方彼此不知道对方的既有任何通讯方式的情况下,兼顾第一时间联系到某人的便利性,同时又避免泄露既有私人联系方式的隐私。本发明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通讯方式,在与陌生人接触的各种场合需要主动或者被动提供个人通讯方式时,就可以提供本发明的通讯方式的账号(用户ID),而不再需要向对方提供私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等),从而彻底对用户私人联系方式进行隐私保护,从根本上避免私人联系方式泄露给个人人身财产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0099]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陌生人通讯系统的具体有益效果进行说明:
[0100]1、区别于现有的通讯工具的联系方式(手机号或固定电话号码)以及其他各种通讯软件(QQ号码、微信号码),本发明提供通讯方式的宗旨:非常明确地用于大众在陌生人之间的通讯往来。
[0101]2、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个人手机号码或者固定电话信息的泄露给每个人的隐私带来很多的不便。本发明提供的通讯方式,可以为大众提供了一种新的通讯工具。采用本发明提供的通讯方式,用户在某些场合就可以不提供自己的私人联系方式,而仅向陌生人提供此通讯方式中的通讯ID账号(用户ID),利用该用户ID用于彼此通讯联系即可,这样可以从根本上及源头上解决私人联系方式信息泄露给自身带来的困扰,为个人提供了一个与陌生人之间通讯的一个缓冲防御方案。另一方面,当通过此通讯ID账号与某位陌生人熟悉后,进而可提供私人联系方式给对方,从而更为便捷地建立通讯联系,并且掌握是否提供私人联系方式的主动权。
[0102]3、该通讯方式会对通讯双方单次通讯的各种通讯形式进行各种限制,例如文本字数、图片大小、视频大小、语音时长、实时通话时长做限制,从而避免被怀有恶意的陌生人、商家推销、不法分子诈骗等无节制的通讯骚扰。
[0103]4、该通讯方式对各种通讯形式在单位时间内的通讯次数或者频次也做了限制,例如单位时间内文本发送的条数、图片发送的张数、视频发送的次数、语音信息发送的次数、实时通话发送的次数,从而避免被怀有恶意的陌生人、商家推销、不法分子诈骗等无节制的通讯骚扰。
[0104]5、在杜绝被各种无节制骚扰的同时,本发明提供的通讯方式,也给陌生人之间的正常通讯往来预留了一定的余地。当陌生人之间超出以上限制条件的正常通讯往来,可以通过自主支付费用来实现。这种支付费用的方式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过滤掉很多怀有恶意的陌生人、商家推销、不法分子诈骗等通讯骚扰。
[0105]6、本发明提供的通讯方式中,为用户提供屏蔽功能和取消屏蔽功能,从而可以彻底杜绝怀有恶意的陌生人、商家推销、不法分子诈骗等通讯骚扰。
[0106]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0107]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
【主权项】
1.一种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后台管理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服务器,其中,每个所述通讯终端设备均与所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通信, 每个所述通讯终端设备用于接收来自用户的注册信息和通讯信息; 所述后台管理管理系统用于接收所述注册信息和通讯信息,对注册信息进行校验,并在校验成功后向用户分配唯一的ID,并将该用户ID与用户的注册信息进行绑定并设置为该用户的通讯账号,以及所述后台管理系统预设有多种通讯限制条件; 所述数据库服务器与所述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通讯,用于对所述后台管理系统传输的信息和指令进行备份; 所述网络服务器用于在所述后台管理系统和每个所述通讯终端设备之间进行数据传输; 其中,任意两个通讯终端设备利用各自分配的用户ID进行通讯,一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将其用户ID、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发送至所述后台管理系统,由所述后台管理系统将所述通讯信息发送至所述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备份,并将该对方用户ID、通讯信息与其对应的通讯限制条件进行比对,如果未达到发送至该对方用户ID的通讯限制条件,则将该通讯信息通过网络服务器发送至对方用户ID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实现通讯;否则向信息发出方的用户ID对应的通讯终端设备返回失败指令。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ID的构成区别于移动终端和固话终端的电话号码以及其他通讯软件应用的ID账号。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信息的形式至少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文本、图片、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种限制条件至少包括: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位时间的通讯次数限制、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次通讯中的容量限制, 其中,每种通讯信息所对应的限制条件是彼此独立的,当一种通讯信息达到限制条件后,所述通讯终端设备采用其他形式的通讯信息进行通讯。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位时间的通讯次数限制,包括:单位时间内传输文本、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的次数以及图片的张数,不同形式的通讯信息在单次通讯中的容量限制,包括:单次通讯中文本的字节数、图片的张数、视频的比特数、视频、语音和实时通话的时长。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当一方通讯终端设备的通讯信息已达到通讯限制条件时,向通讯运营方发起突破限制请求,其中,所述突破限制请求包括:请求突破的对方用户ID、请求突破的通讯信息的形式、突破限制使用该形式通讯信息所支付的费用,并向对方用户ID的通讯终端设备发出提示, 当通讯运营方验证所述突破限制请求符合已经支付过费用的条件且对方通讯终端设备符合接收条件时,允许双方进行通讯。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突破限制使用该形式通讯信息所支付的费用由通讯运营方设置,且设置有最低支付标准,仅当请求突破限制的通讯终端设备所支付的费用等于或高于所述最低支付标准时,所述通讯运营方才受理该突破限制请求。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终端设备可针对一个或多个用户ID的通讯信息进行屏蔽设置,以切断双方的通讯,其中,屏蔽设置仅由发起屏蔽方取消。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在进行屏蔽设置后,向被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发送屏蔽通知, 所述被屏蔽方在获知被屏蔽后,向通讯运营方发送取消屏蔽请求,其中,所述取消屏蔽请求包括:自身用户ID、屏蔽方的用户ID和取消屏蔽请求所支付的费用,通讯运营方会将支付的费用在屏蔽方的通讯终端设备上进行提示,屏蔽方在看到被屏蔽方支付费用的金额后,决定是否取消屏蔽。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陌生人通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终端设备为移动终端设备和/或固定终端设备,双方通讯终端设备的类型是否相同不作限制。
【文档编号】H04L29/06GK105871934SQ201610465994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6月23日
【发明人】赵成毅
【申请人】太原脉倜什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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