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印刷用过胶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8664阅读:5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印刷用过胶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印刷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印刷用过胶机。



背景技术:

印刷就字面意义而言,着有痕迹谓之印,涂擦谓之刷。用刷涂擦而使有痕迹着于其他物体,谓之印刷。简而言之,印刷就是生产印刷物的工业。印刷物的生产,与印章类似。先刻印章(版),后使印章(版)沾着上印油,再将印章(版)上的印油转移于纸、帛、皮等承印物上,即成印刷品。计算机印刷文件可通过激光印字机、喷墨打印机或其它计算机打印机。在最近几年,计算机打印和工业化印刷工艺已经融合在一起,导致数码印刷的发展。过胶处理是由涂有热熔胶的聚脂膜,通过过胶机的加工将被封物品粘合在塑料膜之内,由于加工过程是在一定的压力和高温下进行,而且采用的是高质量聚脂膜和透视度很好的热熔胶,所以,在常温下不仅可以保证被塑封物品不被破坏,而且增加了物品的直观效果,在这一过程中过胶机技术性能的好坏,是保证塑封质量的关键。过胶机的使用和普及是随着国家身份证制度首先在公安制证系统开始的。采用塑封技术对身份证进行处理,对国家推行身份证制度起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也为这种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打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随着塑封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塑封机技术性能的提高,为图片和其它制证行业的应用提供了条件。目前很多的过胶机在使用的时候,当环境温度较低的时候,内部胶水容易温度不够,使得过胶过程中胶水容易被失去粘性,影响塑封效果,因此设计了一种新型印刷用过胶机。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印刷用过胶机,包括设备底座,所述设备底座上设置有两个侧边支撑板,所述侧边支撑板之间设置有进胶辊,所述进胶辊下端设置有驱动辊,所述驱动辊左端连接有驱动齿轮,所述驱动齿轮通过变速齿轮连接有驱动电机,所述进胶辊上端设置有胶水凹槽,所述胶水凹槽连接有胶水仓,所述胶水仓包括外壳,所述外壳下端连接有出胶软管,所述外壳内部设置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上端连接有搅拌手柄,所述外壳内设置有电热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设备底座下端设置有橡胶垫,所述橡胶垫下端设置有防滑纹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胶水凹槽上端设置有防尘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驱动电机下端设置有电机座,所述电机座内设置有海绵缓冲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手摇式的搅拌设计,使得胶水在使用之前能够很好的搅拌,内部设置电热片加热胶水,避免胶水结块,增加了过胶机的实用性,使得胶水能够充分的使用,提高了过胶机工作效率,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胶水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设备底座,2-侧边支撑板,3-进胶辊,4-驱动辊,5-驱动齿轮,6-变速齿轮,7-驱动电机,8-胶水凹槽,9-胶水仓,10-外壳,11-出胶软管,12-搅拌轴,13-搅拌手柄,14-电热片,15-橡胶垫,16-防滑纹路,17-除尘罩,18-电机座,19-海绵缓冲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印刷用过胶机,包括设备底座1,设备底座1上设置有两个侧边支撑板2,侧边支撑板2之间设置有进胶辊3,进胶辊3下端设置有驱动辊4,驱动辊4左端连接有驱动齿轮5,驱动齿轮5通过变速齿轮6连接有驱动电机7,进胶辊3上端设置有胶水凹槽8,胶水凹槽8连接有胶水仓9,胶水仓9包括外壳10,外壳10下端连接有出胶软管11,外壳10内部设置有搅拌轴12,搅拌轴12上端连接有搅拌手柄13,外壳10内设置有电热片14,设备底座1下端设置有橡胶垫15,橡胶垫15下端设置有防滑纹路16,胶水凹槽8上端设置有防尘罩17,驱动电机7下端设置有电机座18,电机座18内设置有海绵缓冲垫19。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驱动电机转动,通过齿轮传动,带动驱动辊转动,驱动辊上端的胶水辊将胶水槽的胶水过胶到设备上,胶水在胶水仓内,当使用的时候,打开电热片,对胶水进行加热,通过上端设置的手摇杆,手动搅拌胶水。

本实用新型通过手摇式的搅拌设计,使得胶水在使用之前能够很好的搅拌,内部设置电热片加热胶水,避免胶水结块,增加了过胶机的实用性,使得胶水能够充分的使用,提高了过胶机工作效率,值得推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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