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螨胺杀螨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9425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吡螨胺杀螨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包括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吡螨胺与第二活性成分重量比为80:1-1:80,所述第二活性成分选自新烟碱类杀虫剂、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和苯醚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等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几种的混合物。该吡螨胺杀螨组合物通过第二活性组分的复配,能够起到增强吡螨胺对害螨活性的作用,相比于单独使用两种组分,在用量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相当或更好的防治效果。
【专利说明】吡螨胺杀螨组合物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用杀虫剂,尤其涉及一种吡螨胺杀螨组合物。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数量、质 量及其安全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近十年来,由于柑橘、苹果等果树作物的优质、 高产和多样化,以及气候变暖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果树病虫害的发生危害总体呈大幅度 上升态势。
[0003] 螨类害虫,俗称红蜘蛛,是果树、棉花、蔬菜等农作物的主要虫害之一,不仅严重影 响果树及农作物的长势,又由于螨类的发生代数多,繁殖蔓延快,而且多代交替成长,因而 防止起来相当困难,又由于螨类与一般农田虫害生理机制的不同,一般的高效杀虫剂对螨 类几乎没有防治作用。过去,我国用于防治螨类的专用杀螨剂较少,一般是使用三氯杀螨 醇、三氯杀螨砜、水胺硫磷,三唑锡以及它们与柴油等的混剂等,防治效果不理想。每年都需 要施用大量的农药进行虫害防治,尽量挽回作物产量损失。但是农药滥用,使害虫对农药产 生越来越严重的抗性,造成虫害防治效果逐年降低。许多化学农药残留于环境,对环境造成 污染,因此,急需要更新型、更高效、更安全、更环保的农药产品。
[0004] 批螨胺,又名必螨立克,英文通用名称tebufenpyrad,化学分子式C18H24CIN 30,为高 活性、低毒农用杀虫剂,对各种螨类和半翅目、同翅目害虫具有卓效,而且对螨类各生长期 均有速效和高效,持效期长,如叶螨科(苹果全爪螨、橘全爪螨、棉叶螨、朱砂叶螨等)、跗线 螨科(侧多跗线螨)、瘿螨科(苹果刺锈螨、葡萄锈螨等)、细须螨科(葡萄短须螨)、蚜科(桃蚜、 棉蚜、苹果蚜)、粉虱科(木薯粉虱)。
[0005] 吡螨胺属于高效低毒的绿色农药,未来的市场应用前景广阔,人们对其展开各种 研究。CN102870782A公开了一种吡螨胺农药增效水乳剂,采用该增效剂,在不增加农药用 量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其增效作用,节省了成本,提高了药效,更降低了农药残留,有效保护 了环境。CN101647444A公开了一种含有吡螨胺的农药组合物,包含吡螨胺和一种菊酯类农 药,具有协同增效作用,用于防治植物上的害螨。
[0006] 但由于害螨世代多,繁殖快,世代重叠现象严重,易对杀螨剂产生抗药性,因此,研 制高效、低毒、低残留、不同作用机理,同时又协同增效作用的复配制剂,不仅有助于延缓害 螨抗药性的产生,而且还可以延长农药品种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剂量,节约成本,减少对 环境的污染。


【发明内容】

[0007]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将吡螨胺与特定 杀虫剂复配,意外地发现复配的杀螨剂能够明显增强吡螨胺的活性。
[0008] 本发明的第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将吡螨胺与特定杀虫剂复 配,以提高吡螨胺对害螨的防治效果。
[0009] 本发明提供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包括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吡螨胺与第二活 性成分重量比为80:1-1:80。
[0010] 所述第二活性成分选自新烟碱类杀虫剂、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和苯醚类昆虫生长调 节剂等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几种的混合物。
[0011] 其中,所述新烟碱类杀虫剂可以选自噻虫嗪、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啉、呋虫胺、烯 啶虫胺、AKD-1022和JP-339等中的至少一种。
[0012] 优选地,所述新烟碱类杀虫剂为噻虫嗪。
[0013] 其中,所述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可以选自多杀菌素、阿维菌素、齐螨素、阿维菌素和 密比霉素等中的至少一种。
[0014] 优选地,所述大环内酯类杀虫剂为多杀菌素。
[0015] 其中,所述苯醚类昆虫生长调节剂优选为吡丙醚。
[0016] 优选地,所述第二杀虫组分为噻虫嗪,其中,吡螨胺与噻虫嗪重量比优选为 40 : 1-1 : 4,更优选为 40 : 1-1 : 1,更优选为 20 : 1-1 : 1。
[0017] 优选地,所述第二杀虫组分为噻虫嗪,其中,吡螨胺与噻虫嗪重量比优选为 40 : 1-1 : 80,更优选为 40 : 1-1 : 40,更优选为 20 : 1-1 : 40,更优选为 20 : 1-1 : 20, 更优选为8 : 1-1 : 20,更优选为1 : 1-1 : 20,更优选为1 : 1-1 : 8,更优选为 1 : 4-1 : 8,更优选为1 : 4。
[0018] 优选地,所述第二杀虫组分为多杀菌素,其中,吡螨胺与多杀菌素重量比优选为 1 : 4-1 : 80,更优选为1 : 8-1 : 20,更优选为1 : 20。
[0019] 优选地,所述第二杀虫组分为多杀菌素,其中,吡螨胺与多杀菌素重量比优选为 8 : 1-1 : 80,更优选为8 : 1-1 : 40,更优选为4 : 1-1 : 20,更优选为4 : 1-1 : 4,更 优选为4 : 1-1 : 1,更优选为1 : 1。
[0020] 优选地,所述第二杀虫组分为吡丙醚,其中,吡螨胺与吡丙醚重量比优选为 40 : 1-1 : 1,更优选为20 : 1-1 : 1,更优选为8 : 1-4 : 1,更优选为4 : 1。
[0021] 优选地,所述第二杀虫组分为吡丙醚,其中,吡螨胺与吡丙醚重量比优选为 20 : 1-1 : 20,更优选为8 : 1-1 : 4,更优选为4 : 1-1 : 4,更优选为4 : 1-1 : 1,更 优选为1 : 1。
[0022] 本发明上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可以是固体剂型或液体剂型,如乳油、悬浮剂、 可湿性粉剂、微胶囊缓释剂、水分散颗粒剂、水分散片剂等。
[0023] 并且,本发明上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中,还可以加入必要的助剂。
[0024] 本发明第二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上述任意一种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在防治植物害虫 中的应用。
[0025] 其中,所述植物害虫优选为螨类害虫,更优选为柑橘全爪螨。
[0026] 本发明提供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通过第二活性组分的复配,能够起到增强吡螨胺 对害螨活性的作用,相比于单独使用两种组分,在用量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相当或更好 的防治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0027]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提供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以更好地 理解本发明。
[0028] 实施例1
[0029] 按重量比为1:1称取吡螨胺(N- (4-叔丁基苄基)-4_氯-3-乙基-1-甲基吡 唑-5-基甲酰胺)与噻虫嗪(3-(2-氯-5-噻唑基甲基)-5-甲基-N-硝基-4H-1,3, 5-四氢 噁二嗪-4-亚胺),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钠、木质素磺酸钙、白炭黑、磷酸氢二钾、可溶性淀粉和 高岭土等,混合气流粉碎,加水捏合后,再加入造粒机中进行造粒,然后经干燥、筛分得到含 有重量比为1:1的吡螨胺与噻虫嗪的水分散粒剂。
[0030] 实施例2
[0031] 按重量比为4:1称取吡螨胺(N- (4-叔丁基苄基)-4_氯-3-乙基-1-甲基吡 唑-5-基甲酰胺)与噻虫嗪(3-(2-氯-5-噻唑基甲基)-5-甲基-N-硝基-4H-1,3, 5-四氢 噁二嗪-4-亚胺),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钠、木质素磺酸钙、白炭黑、磷酸氢二钾、高岭土等,混 匀,再在气流粉碎机中粉碎,得到含有重量比为4:1的吡螨胺与噻虫嗪的可湿性粉剂。
[0032] 实施例3
[0033] 吡螨胺(N- (4-叔丁基苄基)-4_氯-3-乙基-1-甲基吡唑-5-基甲酰胺)与噻虫 嗪(3-(2-氯-5-噻唑基甲基)-5-甲基-N-硝基-4H-1,3, 5-四氢噁二嗪-4-亚胺)按照 80:1-1:80重量配比混合,进行柑橘全爪螨防治实验。实验结果见表1。
[0034] 表1吡螨胺与噻虫嗪杀螨组合物对柑橘全爪螨的防治效果

【权利要求】
1. 一种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吡螨胺与第二活 性成分重量比为80:1-1:80 ;所述第二活性成分选自新烟碱类杀虫剂、大环内酯类杀虫剂 和苯醚类昆虫生长调节剂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几种的混合物。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新烟碱类杀虫剂为噻 虫嗪。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环内酯类杀虫剂为 多杀菌素。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醚类昆虫生长调节 剂为吡丙醚。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的 重量比为40:1-1:80。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的 重量比为40:1-1: 1。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的 重量比为20:1-1:1。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的 重量比为20:1-1:40。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螨胺和第二活性成分的 重量比为1:1-1:20。
10. -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吡螨胺杀螨组合物在防治植物害虫中的应用,其特征在 于,所述害虫为螨类害虫。
【文档编号】A01N51/00GK104054739SQ201310091375
【公开日】2014年9月24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20日
【发明者】张芝平, 施顺发, 董建生, 刘萍, 徐海燕, 毕强, 苑志军, 孙萍 申请人:上海生农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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