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地表保水保温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
背景技术:
地表覆盖是指在地面覆以某种材料的一种土壤管理方法。地表覆盖具有保温、节水、促进植物生长、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等作用,是近年来得到推广的一种具有很高经济效益的植物种植方法。通过在地表覆盖一层物质控制了土壤的无效蒸发,充分利用了当地土壤水资源和降水资源,这对我国干旱贫瘠地区提高林木成活率及作物产量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包括:在种植植株表面设置的厚度为2-3cm的第一陶粒层和设置于所述第一陶粒层上的厚度为2-3cm的第二陶粒层;所述第一陶粒层及第二陶粒层中的陶粒为低密度粉煤灰陶粒,所述陶粒堆积密度为300-900kg/m3;所述陶粒为圆形或椭圆形球体,粒径在5mm-20mm之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中陶粒密度小,内部多孔,形态、成分较均一,且具一定强度和坚固性,具有质轻,耐腐蚀,抗冻和良好的隔绝性等多功能特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包括:在种植植株表面设置的厚度H1为2-3cm的第一陶粒层1和设置于第一陶粒层1上的厚度H2为2-3cm的第二陶粒层2;第一陶粒层1及第二陶粒层2中的陶粒3为低密度粉煤灰陶粒,陶粒3堆积密度为300-900kg/m3;陶粒3为圆形或椭圆形球体,粒径在5mm-20mm之间。
实施例:
对土壤进行覆盖试验,所用覆盖材料为陶粒3。
以每种植物种植50株的长度为一实验段,即每一试验段都种植5种灌木,每种灌木50株。共分为3个实验段,第一实验段为土壤裸露段,作为对照,用ML表示,这一试验段和中央隔离带的植物种植试验相结合,即利用中央隔离带的植物种植试验数据作为覆盖试验土壤裸露对照试验段的数据;第二实验段用第一陶粒层1进行覆盖,覆盖厚度为2-3cm,用M1表示;第三实验段用第一陶粒层1及第二陶粒层2进行覆盖,覆盖厚度为5-6cm,用M2表示。本覆盖试验主要探讨陶粒3覆盖和裸地对照的差异以及陶粒3一层覆盖和两层覆盖之间差异。
测定指标
1、陶粒3覆盖下土壤含水量测定
从2009年5月份开始至2009年11月份为止,每周取土样一次,测试野外地表覆盖试验3个试验段10cm、20cm、40cm、60cm处的土壤含水量,每个土样5次重复,从不同灌木种植处各取一土样,以防止不同植物对土壤水分吸收的不同而影响土壤含水量的差异。每次取土样60个,用烘干法测定土壤含水量,比较3个试验段不同深度土壤含水量的差别。
7月10日对月季、大叶黄杨进行光合测定时,于上午9:00对种植月季和大叶黄杨的三个试验段分别取土样测定,以确定测定光合作用当日的土壤含水量。
2、陶粒3覆盖下土壤温度测定
地表土壤温度使用红外线测温器进行测定,5cm、15cm土层深度土壤温度使用曲管地温计测定。测定时间为2009年8月21-23日,进行连续三天的测定,8月21、22两日为阴转晴的天气,8月23日为晴转多云的天气。从上午6:00开始,一直到18:00结束,每隔2h记录1次。每层设3个重复,结果取平均值。
结论:
中央隔离带陶粒3覆盖对土壤温度和含水量均产生了影响。从0cm到15cm土层,陶粒3覆盖对土壤温度的影响随着土层的加深而逐渐减弱,夏季陶粒3覆盖减弱日变化幅度效果明显,但对日均值影响较小,0cm、5cm处,三种处理土壤日均温排序为:MD>M1>M2,15cm处为M2>M1>MD,夏季陶粒3覆盖对5cm以上的浅土层表现为降温作用,其降温效果为M2>M1,15cm处,表现为升温作用,升温效果为M2>M1,M2的保温效果好于M1。陶粒3覆盖增大了土壤含水量,减弱了不同土层、不同月份之间的差距,M2效果好于M1;从10cm土层到60cm土层,土壤含水量的排序均为M2>M1>MD,随着土层的加深,陶粒3覆盖对土壤含水量的影响逐渐降低,越是干旱的月份,陶粒3覆盖保水效果越明显。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陶粒保温保水层中陶粒3密度小,内部多孔,形态、成分较均一,且具一定强度和坚固性,具有质轻,耐腐蚀,抗冻和良好的隔绝性等多功能特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