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9376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属于农业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日新月异的工业的发展,农业技术也向着农业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传统的纯手工的农业作坊已经逐渐被农业机械设备所替代,例如现有的耕作和施肥、播种均已经实现了农机械化作业,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现有的耕整机械和播种施肥机械都是两套机具,需要拖拉机两次作业,效率低,能耗大,在田地上的压痕多,对土壤有压实作用,容易破坏土壤的团粒结构,造成土壤板结。现有技术不具有播种施肥效率高,能耗小,旋转灭茬效率高,操作简单,安全系数高,节省劳动力的优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不具有播种施肥效率高,能耗小,旋转灭茬效率高,操作简单,安全系数高,节省劳动力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包括机架、第一齿轮箱、链轮装置、连接轴、手动调节固定手柄、压平锟、第二齿轮箱、灭茬转动轴、旋灭茬刀、主横梁、施肥轴、副横梁、施肥管、肥料仓、控制装置,所述的机架设有第一齿轮箱,所述的第一齿轮箱通过链轮装置与连接轴相连接,所述的连接轴上设有手动调节固定手柄,所述的连接轴与压平锟相连接,所述的压平锟旁设有第二齿轮箱,所述的第二齿轮箱与灭茬转动轴相连接,所述的灭茬转动轴上设有旋灭茬刀,所述的灭茬转动轴上方设有主横梁,所述的主横梁上方设有施肥轴,所述的施肥轴上方设有副横梁,所述的副横梁上设有施肥管,所述的施肥管上设有肥料仓,所述的肥料仓旁设有控制装置,所述的旋灭茬刀由固定轴、旋转装置、避震弹簧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的旋转装置与灭茬转动轴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旋转装置旁与避震弹簧固定连接,提高灭茬稳定性。

进一步地,所述的固定轴设于旋灭茬刀中心处。

进一步地,所述的机架外壳体上设有不锈钢金属层,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旋转装置旁与避震弹簧固定连接,可以提高灭茬稳定性,通过机架外壳体上设有不锈钢金属层,可以提高设备使用寿命,使本实用新型具有播种施肥效率高,能耗小,旋转灭茬效率高,操作简单,安全系数高,节省劳动力的优点。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旋灭茬刀局部视图;

图中:机架1、第一齿轮箱2、链轮装置3、连接轴4、手动调节固定手柄5、压平锟6、第二齿轮箱7、灭茬转动轴8、旋灭茬刀9、主横梁10、施肥轴11、副横梁12、施肥管13、肥料仓14、控制装置15、固定轴901、旋转装置902、避震弹簧90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反转灭茬旋耕施肥复合式农业机械装置包括机架1、第一齿轮箱2、链轮装置3、连接轴4、手动调节固定手柄5、压平锟6、第二齿轮箱7、灭茬转动轴8、旋灭茬刀9、主横梁10、施肥轴11、副横梁12、施肥管13、肥料仓14、控制装置15,所述的机架1设有第一齿轮箱2,所述的第一齿轮箱2通过链轮装置3与连接轴4相连接,所述的连接轴4上设有手动调节固定手柄5,所述的连接轴4与压平锟6相连接,所述的压平锟6旁设有第二齿轮箱7,所述的第二齿轮箱7与灭茬转动轴8相连接,所述的灭茬转动轴8上设有旋灭茬刀9,所述的灭茬转动轴8上方设有主横梁10,所述的主横梁10上方设有施肥轴11,所述的施肥轴11上方设有副横梁12,所述的副横梁12上设有施肥管13,所述的施肥管13上设有肥料仓14,所述的肥料仓14旁设有控制装置15,所述的旋灭茬刀9由固定轴901、旋转装置902、避震弹簧903组成。

在进行使用时,第一齿轮箱2给压平锟6提供压平功力,第二齿轮箱7给灭茬转动轴8提供功力,肥料仓14通过施肥管13进行施肥,也可以进行播种,使其具有播种施肥效率高,能耗小,旋转灭茬效率高,操作简单,安全系数高,节省劳动力的优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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