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辣木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1868阅读:554来源:国知局
一种辣木支撑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树木栽植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辣木支撑架。



背景技术:

辣木树,又称鼓槌树、山葵树,是一种新兴的保健植物,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辣木生长迅速,一般第1年会长高至3-4米,而且树皮软木质,因此防倒伏能力差,容易引起伤根烂根,另外,生长期间水肥充足时容易造成徒长,过高的树干容易被风刮倒,并且不利于喷药、采摘等生产管理。为防止辣木倒伏,最简单的办法是搭架支撑,但普遍的支撑架只能满足一般风力大小的防御,风力较大时,尤其是台风频发地带,由于支撑架四周的支撑杆与地面土壤接触不够牢固,支撑架容易连通辣木树一起倒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能够深扎入土、牢固性和稳定性更高的辣木支撑架。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辣木支撑架,包括箍紧在树干上的固定环和沿固定环外周缘倾斜设置的多个支撑杆,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支撑杆上设有一个竖直贯通的调节孔,所述调节孔内壁设有一号螺纹,所述调节孔内竖直穿设有一个辅助桩,所述辅助桩自上而下可分为调节段、配重段和入土段,所述调节段外壁上设有与一号螺纹相适配的二号螺纹,所述辅助桩与调节孔之间通过一号螺纹和二号螺纹的配合螺合成一体;所述配重段内部开设有一个注液腔,所述注液腔内灌注有配重液体;所述入土段下端部呈圆锥状,其外壁上沿轴向固定连接有螺旋叶片。

藉由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可通过固定环箍紧树干、支撑杆分散支撑在土壤上,形成初步的防倒伏支撑,再将每个支撑杆上的辅助桩竖直旋入到土壤内形成辅助加固。加固过程是通过旋转辅助桩使其相对调节孔下沉,入土段逐渐扎入到土壤内,螺旋叶片与土壤结合面积大,更不易与泥土分离,且借助配重段内的配重液体来加重辅助桩对土壤的压力,提高其牢固度。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辣木支撑架中,所述螺旋叶片上设有多个通孔。土壤易于填充到通孔内,使螺纹叶片与土壤的粘合力更强。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辣木支撑架中,所述固定环包括两个拼接成一体的半圆环,安装时将两个半圆环并拢箍紧在树干处。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辣木支撑架中,所述固定环内壁上贴靠有橡胶保护垫,用于防止树干表皮由于固定环的箍紧作用而破损。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辣木支撑架中,所述入土段与配重段之间可拆卸连接,当入土段与土壤粘结力过大而在拆装时无法轻松拆除,或者入土段长期浸润在土壤内受腐蚀损坏时,可舍弃入土段。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辣木支撑架中,所述配重段的外壁上设有一个与注液腔相连通的注液孔和出液孔,所述注液孔和出液孔上分别堵设有一个孔塞,可通过注液孔和出液孔对配重段内的配重液体进行增减,改变其配重压力。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在原有的支撑脚基础上增设了辅助加固结构,使其能竖直向下深扎到土壤中与土壤结合,而非单纯依靠支撑脚架设在地面上,有效提高其支撑的稳定性和牢固性。

2、通过配重液体的增减,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改变压靠在土壤上的配重压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辅助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照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辣木支撑架,包括箍紧在树干上的固定环1和沿固定环1外周缘倾斜设置的多个支撑杆2,其中所述固定环1包括两个拼接成一体的半圆环,所述固定环1内壁上贴靠有橡胶保护垫12。

每个所述支撑杆2上设有一个竖直贯通的调节孔3,所述调节孔3内壁设有一号螺纹,所述调节孔3内竖直穿设有一个辅助桩4。参照图2和图3,所述辅助桩4自上而下可分为调节段5、配重段6和入土段7,所述调节段5外壁上设有与一号螺纹相适配的二号螺纹,所述辅助桩4与调节孔3之间通过一号螺纹和二号螺纹的配合螺合成一体。

所述配重段6内部开设有一个注液腔8,所述注液腔8内灌注有配重液体,所述配重段6的外壁上设有一个与注液腔相连通的注液孔9和出液孔10,所述注液孔和出液孔上分别堵设有一个孔塞。

所述入土段7下端部呈圆锥状,其外壁上沿轴向固定连接有螺旋叶片11,所述螺旋叶片11上设有多个通孔,且所述入土段7与配重段6之间可拆卸连接。

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先将两个半圆环环绕树干拼合连接,橡胶保护垫12与辣木树外表皮接触,起到保护辣木树皮的作用;支撑杆2分散倾斜支撑在地面上,初步加固完成;旋转每个支撑杆2内的辅助桩4使其沿调节孔3下移,入土段7的圆锥端部逐渐旋入土壤中直到所有的螺旋叶片11都没入土壤中;向配重段6的注液腔8中灌注足量的配重液体,加重辅助桩4重量使入土段7与地面土壤的结合更牢固。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但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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