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苗木定位移植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2872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一种苗木定位移植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苗木定位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苗木定位移植板。



背景技术:

在林木育苗生产中,林木种子播种出苗后,为培育苗木达到一定的生长指标,需要对苗木实施移植换床培育技术,在苗木移植培育技术中,为了便于苗木移植后的田间管理,就要使苗木保持相同的株距和行距,因此,在移植过程中就要借助一定的苗木移植辅助工具才能达到要求,需要人工成行栽植。但是,这种苗木移植方式不能保持苗木移植均匀的株距和行距,不能有效地控制苗木移植的密度,容易造成苗木窝根,影响了苗木的生长,导致苗木生长质量不高,苗木质量差异较大,降低了苗木移植后的成活率,造成苗木浪费;同时移植后对苗木施肥、施药、松土除草等田间管理不方便,劳动效率低,劳动强度大,增加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苗木定位移植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苗木定位移植板,包括定位移植板和第二培养室,所述定位移植板的底部均匀铰链固定有滚珠,定位移植板通过滚珠与第二培养室上的槽道进行滑动连接,定位移植板的两端安装有控制杆,控制杆通过位于定位移植 板内部夹板的总力传递杆分别与分力传递杆进行固定连接,总力传递杆通过分力传递杆与夹持板进行连接,夹持板通过弹簧杆与定位圈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定位圈与第一培养室一一对应。

优选的,所述第二培养室分为浓培植室和淡培植室,且浓培植室和淡培植室通过隔板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浓培植室内部设有十四个第一培养室,淡培植室的内部设有十四个第一培养室。

优选的,所述定位移植板上设定有十四个定位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培养板分成浓培植室和淡培植室可以根据苗木的生长周期和生长大小,进行不同程度的培育,便于后期进行移栽,在培育的同时分成每个单独的培植室,对每株苗木进行单独培育,保证其正常的生长,在定位时通过定位圈对苗木进行夹持,保证在移动过程中的其位置的准确和平稳,定位移植板结构简单,在培育移栽过程中,能够更好的苗木进行培育和移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培养室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定位移植板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培植室位置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传动结构图。

图中:1-浓培植室;2-定位移植板;3-隔板;4-淡培植室;5- 夹持板;6-弹簧杆;7-定位圈;8-控制杆;9-分力传递杆;10-总力传递杆;11-第一培养室;12-滚珠;13-槽道;14-第二培养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苗木定位移植板,包括定位移植板2和第二培养室14,定位移植板2的底部均匀铰链固定有滚珠12,定位移植板2通过滚珠12与第二培养室14上的槽道13进行滑动连接,定位移植板2的两端安装有控制杆8,控制杆8通过位于定位移植板2内部夹板的总力传递杆10分别与分力传递杆9进行固定连接,总力传递杆10通过分力传递杆9与夹持板5进行连接,夹持板5通过弹簧杆6与定位圈7进行连接。

定位圈7与第一培养室11一一对应,能够分别对每株苗木进行单独培育,保证定位的准确,第二培养室14分为浓培植室1和淡培植室4,且浓培植室1和淡培植室4通过隔板3进行连接,设置有浓培植室1和淡培植室4可根据生长周期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培植,浓培植室1内部设有十四个第一培养室11,淡培植室4的内部设有十四个第一培养室11,对每株苗木进行单独培育,定位移植板2上设定有十四个定位圈7,对每株苗木进行分别夹持定位。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在苗木培养初期,将其放置在浓培植室1内部的第一培养室11内部进行每株苗木单独培育,在培植周期到时,将控制杆8进行拉伸,通过总力传递杆10和分力传递杆9控制夹持板5和弹簧杆6动作,达到缩小定位圈7,对苗木进行夹持,同时移动定位移植板2,通过滚珠12在槽道13上进行移动,进入淡培植室4内部进行培植,将控制杆8进行收缩,通过总力传递杆10和分力传递杆9控制夹持板5和弹簧杆6动作,达到扩大定位圈7,苗木进行自由生长,达到培育的目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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