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鱼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6368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一种鱼钩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渔具技术装备,具体涉及一种鱼钩。



背景技术:

鱼钩,垂钓时用于悬挂钓饵以吸引鱼类上钩的工具,在垂钓的过程中,钓到的鱼很容易发生脱钩的现象,因此需要一种鱼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具有结构简单、钓鱼方便的鱼钩。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鱼钩,包括第一纵环,第二纵环,第一横环,第二横环,第三横环,集束钩,拱形条,所述的第一纵环为标准椭圆的大部,所述的第二纵环为标准椭圆的大部,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离心率相同,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焦点共点,第一纵环所在的平面和第二纵环所在的平面垂直,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交点通过与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交点处的形状相对应的十字形铁架焊接进行固定连接,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交点处设置有集束钩,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上端点的连线构成的平面与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分别所在的平面垂直,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上端点的连线处设置第三横环,第三横环的下端设置有第二横环,第二横环的下端设置有第一横环,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上端点设置有拱形条,拱形条的两个端点与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交点共面,拱形条的交点处通过与拱形条的交点处的形状相对应的十字形铁架焊接进行固定连接,拱形条的交点处设置有集束钩。

所述的第二横环所在的平面与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所在的平面垂直。

所述的第二横环所在的平面垂直平分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焦点的连线。

所述的第二横环与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的交点处设置有集束钩。

所述的集束钩的顶端设置有钩柄,钩柄的的下端设置有钩把,钩把的下端设置有钩门,钩门的上端设置有倒刺,倒刺的上端设置有钩尖。

所述的集束钩的表面设置有荧光涂层。

所述的第一横环、第二横环、第三横环所在的平面互相平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设置有第一横环、第二横环、第三横环、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第一横环、第二横环、第三横环、第一纵环和第二纵环组成椭球型鱼钩网,当鱼被钩住之后在挣脱的时候被其他鱼钩钩住,防止鱼的脱钩,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钓鱼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鱼钩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鱼钩的集束钩示意图。

图中:1、钩柄 2、钩把 3、钩门 4、倒刺 5、钩尖 6、集束钩 7、第一纵环 8、第二横环 9、第一横环 10、拱形条 11、第三横环 12、第二纵环 13、上端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图1、图2为实施例一所示出的一种鱼钩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图2所示一种鱼钩,包括第一纵环7,第二纵环12,第一横环9,第二横环8,第三横环11,集束钩6,拱形条10,第一纵环7为标准椭圆的大部,第二纵环12为标准椭圆的大部,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离心率相同,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焦点共点,第一纵环7所在的平面和第二纵环12所在的平面垂直,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交点通过与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交点处的形状相对应的十字形铁架焊接进行固定连接,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交点处设置有集束钩6,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上端点13的连线构成的平面与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分别所在的平面垂直,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上端点13的连线处设置第三横环11,第三横环11的下端设置有第二横环8,第二横环8的下端设置有第一横环9,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上端点13设置有拱形条10,拱形条10的两个端点与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交点共面,拱形条10的交点处通过与拱形条10的交点处的形状相对应的十字形铁架焊接进行固定连接,拱形条10的交点处设置有集束钩6;第二横环8所在的平面与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所在的平面垂直;第二横环8所在的平面垂直平分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焦点的连线;第二横环8与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的交点处设置有集束钩6;集束钩6的顶端设置有钩柄1,钩柄1的的下端设置有钩把2,钩把2的下端设置有钩门3,钩门3的上端设置有倒刺4,倒刺4的上端设置有钩尖5;集束钩6的表面设置有荧光涂层;第一横环9、第二横环8、第三横环11所在的平面互相平行;

本实用新型实施时,拱形条10的交点处的集束钩6下端设置有饵料袋(图中为画出),先在饵料袋中装入饵料,然后在集束钩6上装上饵料,将饵料挂好之后,将本实用新型投放入水中,饵料袋中的饵料将鱼群吸引到鱼钩周围,形成鱼窝,当鱼咬钩之后将鱼钩提起,在鱼挣脱的时候会被设置在第一横环10、第二横环9、第三横环11、第一纵环7和第二纵环12组成椭球型鱼钩网上面其他的集束钩6钩住鱼身体的其他部位,从而防止鱼的脱钩逃跑;总的,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钓鱼方便的优点。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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