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浅碳竹条防霉防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1884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浅碳竹条防霉防蛀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浅碳竹条防霉防蛀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竹子的生长周期快,材质可塑性高,且较为强韧。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竹材被用来加工各种家居用品,例如桌椅板凳等,但是利用竹材进行加工却和木材一样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潮湿的环境中容易发霉,并且容易发生虫蛀等状况。其中这些状况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竹材本身有一定量的糖分、纤维素、蛋白质,这些物质通过后期化学处理可以尽量减少,但却无法完全消失,这也使得不论竹材前期进入如何的化学处理,其后都会存在发霉虫蛀的威胁。因此对加工完成的竹材也要进行一定的防护。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相对应的技术方案,且尽可能进行优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置有浅碳竹条防霉防蛀装置的竹条以及防霉防蛀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浅碳竹条防霉防蛀装置,包括竹条本体,所述竹条上间隔开设有若干槽坑,槽坑呈圆柱形结构设置,槽坑上可拆卸连接有防霉防蛀装置,其中该装置具有过潮提醒功能。

通过上述的技术方案:由于所述的防霉防潮装置是连接在间隔开设在竹条上的槽坑内的,相当于直接设置在竹条内,又是间隔设置在整块竹条上的,可以起到很好的防霉防潮的技术效果,而防霉防潮的装置在使用过久后肯定是要进行更换的,因此将其设置为可拆卸式,方便实际操作,而在实际使用的时候,操作人员有时并不能直接通过肉眼观察何时需要进行拆卸更换,特在该装置上设置上过潮提醒装置,一旦防霉防潮装置过潮,需要更换时,就可提醒操作人员。

本技术方案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防霉防蛀装置呈与槽坑适配的圆柱形结构,该装置为透明状且内部为中空,周面上开设有若干通孔,其中该装置的内部填设有若干防霉防蛀以及过潮提醒的填充物。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起到关键作用的填充物内置于该装置的中空结构内,并通过该装置所开设的小孔透出,借此对竹条起到相应的作用,能最优实现其效果,而由于该装置是透明状的,因此可以很好观察内部填充物的颜色变化。

本技术方案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槽坑的坑壁上设置有螺纹,防霉防蛀装置的外表面上设置有与其相适配转合的螺纹。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很好的实现方便拆卸和连接的技术要求,且其结构简单,易于实际的加工实施。

本技术方案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填充物包括二氯苯为原料的防蛀剂,碳颗粒以及无水硫酸铜颗粒。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上述的防虫剂以及碳颗粒可以起到很好的防霉防蛀的技术要求,而无水硫酸铜颗粒在其内部过于潮湿时,会变成蓝色,而防霉防蛀装置又是透明的,所以只要直接观察有没有变蓝就可以判断其内部环境是否过潮。

本技术方案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防霉防蛀装采用透明塑料材质。

通过上述的技术方案:可以很好的实现本方案的技术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中:1、竹条本体;2、槽坑;3、防霉防蛀装置4、填充物;5、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浅碳竹条防霉防蛀装置,包括竹条本体1,所述竹条上间隔开设有若干槽坑2,槽坑2呈圆柱形结构设置,槽坑2上可拆卸连接有防霉防蛀装置3,其中该装置具有过潮提醒功能。

由于所述的防霉防潮装置是连接在间隔开设在竹条上的槽坑2内的,相当于直接设置在竹条内,又是间隔设置在整块竹条上的,可以起到很好的防霉防潮的技术效果,而防霉防潮的装置在使用过久后肯定是要进行更换的,因此将其设置为可拆卸式,方便实际操作,而在实际使用的时候,操作人员有时并不能直接通过肉眼观察何时需要进行拆卸更换,特在该装置上设置上过潮提醒装置,一旦防霉防潮装置过潮,需要更换时,就可提醒操作人员。

所述防霉防蛀装置3呈与槽坑2适配的圆柱形结构,该装置为透明状且内部为中空,周面上开设有若干通孔5,其中该装置的内部填设有若干防霉防蛀以及过潮提醒的填充物4。起到关键作用的填充物4内置于该装置的中空结构内,并通过该装置所开设的通孔5透出,借此对竹条起到相应的作用,能最优实现其效果,而由于该装置是透明状的,因此可以很好观察内部填充物4的颜色变化,所述防霉防蛀装采用透明塑料材质。

所述槽坑2的坑壁上设置有螺纹,防霉防蛀装置3的外表面上设置有与其相适配转合的螺纹。可以很好的实现方便拆卸和连接的技术要求,且其结构简单,易于实际的加工实施。

所述填充物4包括二氯苯为原料的防蛀剂,碳颗粒以及无水硫酸铜颗粒。上述的防虫剂以及碳颗粒可以起到很好的防霉防蛀的技术要求,而无水硫酸铜颗粒在其内部过于潮湿时,会变成蓝色,而防霉防蛀装置3又是透明的,所以只要直接观察有没有变蓝就可以判断其内部环境是否过潮。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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