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枸杞蓟马防治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
背景技术:
枸杞植株因茎叶繁茂、果汁甘甜而成为较多病害虫的寄生对象,蓟马害虫由于其繁殖周期短,导致蓟马的数量增多,从而对枸杞树和枸杞造成影响,而现有技术中,通常采用黏虫板来对枸杞树周围的蓟马进行防治,然而黏虫板通常通过绳索悬挂在枸杞树上,这样使得黏虫板容易受到外界风力的影响,导致黏虫板的晃动,不能很好对蓟马进行防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黏虫板通常通过绳索悬挂在枸杞树上,这样使得黏虫板容易受到外界风力的影响,导致黏虫板的晃动,不能很好对蓟马进行防治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包括金属管件和黏虫板,所述金属管件的顶端插接有滑动杆,所述滑动杆沿着金属管件的侧壁滑动,所述滑动杆上竖直开设有多个工装孔,且金属管件的顶端还贯穿设有与工装孔匹配的锁紧螺栓,所述滑动杆的顶端安装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上表面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一侧设有活动板,且活动板和固定板上均开设有位置对应且大小相同的安装槽,所述活动板靠近固定板的一面设有多个螺杆,所述螺杆远离活动板的一端贯穿固定板并螺纹连接有锁紧螺母,所述黏虫板安装在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
优选的,所述金属管件的上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长条孔,所述长条孔的内部底端安装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上套接有安装杆,所述安装杆沿着固定轴的转动,所述金属管件的底端和安装杆远离固定轴的一端均呈圆锥状。
优选的,所述工装孔至少设有五个,并以等距的方式排列。
优选的,所述螺杆设有四个,并分别排列在活动板的四个拐角处。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加入活动板和固定板,且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通过螺杆和锁紧螺母进行锁紧固定,这样不仅方便对黏虫板进行夹持固定,还避免黏虫板在受到风力时的晃动,从而提高黏虫板的稳定性;通过加入滑动杆、工装孔和锁紧螺栓,用于对黏虫板的高度进行调节,方便人们对枸杞树不同的高度进行防治;通过加入金属管件,将金属管件插入泥土中,从而对黏虫板的位置进行固定,这样提高了黏虫板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不仅提高了黏虫板在安装时的稳定性,还能提高对蓟马的防治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的滑动杆和支撑板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的金属管件和安装杆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的活动板和固定板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金属管件1、锁紧螺栓2、滑动杆3、活动板4、螺杆5、锁紧螺母6、固定板7、安装杆8、支撑板9、长条孔10、工装孔11、固定轴12、安装槽13、黏虫板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防治枸杞蓟马的装置,包括金属管件1和黏虫板14,金属管件1的顶端插接有滑动杆3,滑动杆3沿着金属管件1 的侧壁滑动,滑动杆3上竖直开设有多个工装孔11,且金属管件1 的顶端还贯穿设有与工装孔11匹配的锁紧螺栓2,滑动杆3的顶端安装有支撑板9,工装孔11至少设有五个,并以等距的方式排列,方便对滑动杆3的高度进行调节。
支撑板9的上表面安装有固定板7,固定板7的一侧设有活动板 4,且活动板4和固定板7上均开设有位置对应且大小相同的安装槽 13,活动板4靠近固定板7的一面设有多个螺杆5,螺杆5远离活动板4的一端贯穿固定板7并螺纹连接有锁紧螺母6,黏虫板14安装在活动板4和固定板7之间,螺杆5设有四个,并分别排列在活动板 4的四个拐角处,这样方便对黏虫板14进行固定夹持,从而方便黏虫板14的安装。
金属管件1的上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长条孔10,长条孔10的内部底端安装有固定轴12,固定轴12上套接有安装杆8,安装杆8 沿着固定轴12的转动,金属管件1的底端和安装杆8远离固定轴12 的一端均呈圆锥状,这样方便对金属管件1的稳定性进行一步固定,从而提高黏虫板14位置的稳定性。
工作原理:在对蓟马进行防治时,先将黏虫板14放在活动板4 和固定板7之间,然后转动锁紧螺母6,使得活动板4和固定板7对黏虫板14进行固定,在对黏虫板14固定完成后,将金属管件1插入枸杞树附近的泥土中,若需要对黏虫板的高度继续努力调节,可以先将锁紧螺栓2取出,然后手动拉动滑动杆3,使得滑动杆3在金属管件1内进行滑动,在滑动杆3的位置调节完成后,再将锁紧螺栓2插入金属管件1和工装孔11内,从而对黏虫板14的高度进行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