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08893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栽设备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



背景技术:

菊花是经长期人工选择培育的名贵花卉,在菊花播种到出苗的过程中,由于同一块种植土壤中地形差异、肥效差异、害虫损害等原因,导致个别菊苗无法存活,为提高种植土地的利用率,需对菊苗进行移栽,现有技术中,菊苗的移栽往往是通过铁锹或其他农具将菊苗连根挖出,再转移到栽植处,这种方法对菊苗根系破坏严重,移栽的成活率低;一些简易的移栽工具虽然能够有效保护菊苗,但其操作过程需人工按压,劳动强度较大,且效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该装置结构简单、便于携带、菊苗成活率高,能有效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包括旋转筒,旋转筒底端间隔设有锯齿,旋转筒顶端设有横向支撑杆,横向支撑杆中点处连接有竖向安装的转轴,转轴顶端设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上方设有可充电电池;旋转电机左右两侧设有竖向安装的两根支撑管,旋转电机通过横向固定杆一固定在两根支撑管上,可充电电池通过横向固定杆二固定在两根支撑管上,两根支撑管顶端横向设有把手,把手上设有启停开关和点动开关;横向支撑杆上方设有卸苗装置,卸苗装置包括横向设置的连接杆,连接杆中间处设有圆环,圆环套设在转轴外侧,圆环上设有踏板,连接杆的下方连接有竖向支撑杆,竖向支撑杆底端连接有挡板,两根支撑管底端的管壁上均设有“I”型通孔,复位弹簧竖向置于通孔内,连接杆的两端与复位弹簧连接。当卸下旋转筒中菊苗时,操作人员用脚踩踏踏板,连接杆沿“I”型通孔向下,并推动挡板,挡板将带有种植土的菊苗卸入栽种地点,之后复位弹簧将连接杆弹起并恢复原位。

挡板为弧形挡板,弧形挡板的个数为两个,弧形挡板的弧形角度为30°-150°。

旋转筒的高度为150mm-300mm。

锯齿个数不少于两个。

竖向支撑杆的竖向高度大于旋转筒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装置底端设有旋转筒,移栽菊苗时,可连通菊苗周围的种植土一起转移,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菊苗根须,提高移栽后菊苗的成活率;旋转筒通过转轴连接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通过可充电电池提供电源,移栽过程中,旋转筒通过电机带动进入土壤,极大的降低了劳动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同时,旋转筒底端设有锯齿,对于土质较硬的土壤亦能够快速进入,提高了菊苗的移栽效率;卸苗装置中,连接杆两端连接有复位弹簧,卸下菊苗的过程中,连接杆和弧形挡板组成的整体可自动回复原位,无需人工操作;整个装置结构简单,重量轻且便于携带,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弧形踏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I”型通孔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旋转筒,2为锯齿,3为横向支撑杆,4为转轴,5为旋转电机,6为可充电电池,7为支撑管,8为把手,9为启停开关,10为点动开关,11为弧形挡板,12为连接杆,13为踏板,14为竖向支撑杆,15为复位弹簧,16为“I”型通孔,17为圆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从图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包括旋转筒1,旋转筒1的高度为200mm,旋转筒1底端间隔设有三个锯齿2,旋转筒1顶端设有横向支撑杆3,横向支撑杆3中点处连接有竖向安装的转轴4,转轴4顶端设有旋转电机5,旋转电机5上方设有可充电电池6;旋转电机5左右两侧设有竖向安装的两根支撑管7,旋转电机5通过横向固定杆一固定在两根支撑管7上,可充电电池6通过横向固定杆二固定在两根支撑管7上,两根支撑管7顶端横向设有把手8,把手8上设有启停开关10和点动开关11;横向支撑杆3上方设有卸苗装置,卸苗装置包括横向设置的连接杆12,连接杆12中间处设有圆环17,圆环17套设在转轴4外侧,圆环17上设有踏板13,连接杆12的下方连接有竖向支撑杆14,竖向支撑杆14底端连接有弧形挡板11,弧形挡板11的个数为两个,弧形挡板11的弧形角度为90°,两根支撑管7底端的管壁上均设有“I”型通孔16,复位弹簧15竖向置于通孔16内,连接杆12的两端与复位弹簧15连接。

一种便携式菊苗移栽装置的使用原理如下:取菊苗时,将旋转筒置于菊苗上方,按启动开关启动旋转电机,操作人员手持把手下按装置,旋转筒进入土壤一定距离后,停止旋转电机;将装置提起后转移至栽种位置,按点动开关,将旋转桶上方的横向支撑杆旋转至两块弧形挡板的中间位置,以免卸苗时横向支撑杆阻挡弧形挡板下降;操作人员用脚向下踏住踏板,在弧形挡板推动作用下,旋转筒内的菊苗及土壤卸出,之后进行培土、浇水等栽种步骤。

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仅限于上述实例,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同原理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