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嫁接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326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嫁接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嫁接是园林艺术中一种常见的操作方式,嫁接时,需要采取子株的枝干,而后插入母株的枝干上,插入完成后,在母株枝干的外部缠绕线用以固定,该种固定方式较为不可靠,并且不能较好的保护嫁接部位。

基于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一种可以有效保护嫁接部位的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嫁接固定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有效保护嫁接部位的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嫁接固定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嫁接固定结构,包括母株固定结构和子株固定结构,所述母株固定结构包括两个半壳体,两个所述半壳体组合后形成一个绑线槽,在所述绑线槽内缠绕有固定线,两个所述半壳体组合后在右侧位置处形成一个锥形孔,所述子株固定结构包括两个第一半壳体,两个所述第一半壳体组合后形成一个第一绑线槽,在所述第一绑线槽内缠绕有第一固定线,两个所述第一半壳体组合后在左侧形成一个插入部分,所述插入部分配合所述锥形孔,所述半壳体的靠近右侧位置处设置有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一半壳体的左侧位置处设置有第二连接板,在所述第一连接板和所述第二连接板之间配合有插紧螺栓。

优选地,在所述母株固定结构的内部设置有一吸收营养液用的棉套,所述棉套的厚度为3mm-4mm,通过设置棉套可以保护母株与子株,避免连接位置处受到虫害。

优选地,在所述子株固定结构的内部设置有一吸收营养液用的第一棉套,所述第一棉套的厚度为3mm-5mm,通过设置第一棉套可以保护母株与子株,避免连接位置处受到虫害。

优选地,所述母株固定结构为PVC塑料材质,采用轻质的PVC塑料作为材料,可以避免压弯母株的枝条。

优选地,所述子株固定钢结构也为PVC塑料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使用时,首先通过母株固定结构固定母株的枝干,而后通过子株固定结构固定子株,再通过插紧螺栓拉近母株固定结构和子株固定结构,使得被嫁接的子株可以完整的安插至母株的枝干内,固定较为可靠,并且可以在嫁接位置处形成保护,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的一种园林苗木嫁接用的嫁接固定结构,包括母株固定结构1和子株固定结构2,所述母株固定结构1包括两个半壳体101,两个所述半壳体101组合后形成一个绑线槽102,在所述绑线槽102内缠绕有固定线103,两个所述半壳体101组合后在右侧位置处形成一个锥形孔(未图示),所述子株固定结构2包括两个第一半壳体201,两个所述第一半壳体201组合后形成一个第一绑线槽202,在所述第一绑线槽202内缠绕有第一固定线203,两个所述第一半壳体201组合后在左侧形成一个插入部分204,所述插入部分204配合所述锥形孔,所述半壳体101的靠近右侧位置处设置有第一连接板111,所述第一半壳体201的左侧位置处设置有第二连接板222,在所述第一连接板111和所述第二连接板222之间配合有插紧螺栓3。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在所述母株固定结构1的内部设置有一吸收营养液用的棉套121,所述棉套121的厚度为4mm,通过设置棉套可以保护母株与子株,避免连接位置处受到虫害。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在所述子株固定结构2的内部设置有一吸收营养液用的第一棉套221,所述第一棉套221的厚度为5mm,通过设置第一棉套可以保护母株与子株,避免连接位置处受到虫害。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母株固定结构1为PVC塑料材质,采用轻质的PVC塑料作为材料,可以避免压弯母株的枝条。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子株固定钢结构2也为PVC塑料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使用时,首先通过母株固定结构固定母株的枝干,而后通过子株固定结构固定子株,再通过插紧螺栓拉近母株固定结构和子株固定结构,使得被嫁接的子株可以完整的安插至母株的枝干内,固定较为可靠,并且可以在嫁接位置处形成保护,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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