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层通风型鸡笼。
背景技术:
鸡笼是用来培育鸡用的笼子,按照鸡笼的格局可以将鸡笼分为单层和多层架式鸡笼。目前多层架式鸡笼由于其中间会存在一定的间距,可以起到一定的通风效果,但是该通风效果并不明显,当鸡笼内部空间达到饱和状态时,单凭鸡笼之间的空隙,是不能够起到很好的通风效果的,通风效果不好,就容易造成鸡生病,影响鸡的生长,亟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多层通风型鸡笼,其起到较好的通风效果,能够有效在鸡笼之间形成好的风循环,有效改善鸡笼内部空气,极大地改善鸡的生长环境,有利于鸡的生长发育,实用性更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鸡笼架、横杠、鸡笼;鸡笼架之间设有数个横杠,鸡笼设置在鸡笼架与横杠上;它还包含底部横向导风管、顶部横向导风管、纵向连通管、出风管、顶部纵向导风管、排风机;所述的顶部横向导风管设置在鸡笼架顶部的横杠上,顶部横向导风管的上部连接有顶部纵向导风管,鸡笼架除顶部的横杠之外的其余横杠上均设有底部横向导风管;若干个底部横向导风管与顶部横向导风管之间均通过纵向数个连通管连通;所述的数个连通管上贯通连接有出风管;所述的排风机连接在最底层的出风管的端部。
进一步地,所述的顶部纵向导风管、底部横向导风管以及顶部横向导风管内均设有排风扇。
进一步地,所述的顶部纵向导风管、底部横向导风管以及顶部横向导风管的外端内均设有过滤网。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多层通风型鸡笼,其起到较好的通风效果,能够有效在鸡笼之间形成好的风循环,有效改善鸡笼内部空气,极大地改善鸡的生长环境,有利于鸡的生长发育,实用性更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顶部纵向导风管、底部横向导风管、顶部横向导风管之间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中顶部纵向导风管、底部横向导风管、顶部横向导风管之间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鸡笼架1、横杠2、鸡笼3、底部横向导风管4、顶部横向导风管5、纵向连通管6、出风管7、顶部纵向导风管8、排风机9、排风扇10、过滤网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和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鸡笼架1、横杠2、鸡笼3;鸡笼架1之间设有两个横杠2,鸡笼3设置在鸡笼架1与横杠2上;它还包含底部横向导风管4、顶部横向导风管5、纵向连通管6、出风管7、顶部纵向导风管8、排风机9;所述的顶部横向导风管5设置在鸡笼架1顶部的横杠2上,顶部横向导风管5的上部连接有顶部纵向导风管8,底部的横杠2上设有底部横向导风管4;底部横向导风管4与顶部横向导风管5之间均通过纵向五个连通管6连通;所述的五个连通管6上贯通连接有出风管7;所述的排风机9连接在最底层的出风管7的端部。
进一步地,所述的顶部纵向导风管8、底部横向导风管4以及顶部横向导风管5内均设有排风扇10。
进一步地,所述的顶部纵向导风管8、底部横向导风管4以及顶部横向导风管5的外端内均设有过滤网11,有效拦截鸡笼1内的鸡毛等杂物。
进一步地,所述的排风扇10的连接线路均由底部横向通风管4、顶部横向通风管5、顶部纵向通风管8、连通管6汇集至排风管7内,最后由排风管7端口引出与电源连接。
本具体实施方式中管道之间的连接密封以及排风机9与管道之间的连接密封均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做赘述。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在需要对鸡笼进行通风时,可以启动排风机9,排风机9对鸡笼3之间的空气进行抽取排出,由于鸡笼3、鸡笼架1均为敞开式结构,因此在排风机9抽排空气的同时,实现空气的流通;其中底部横向导风管4、顶部横向导风管5以及顶部纵向导风管8能够将靠近鸡笼3内侧的空气抽至连通管6,最后由贯穿在连通管6上的排风管7排出,实现空气交换。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多层通风型鸡笼,其起到较好的通风效果,能够有效在鸡笼之间形成好的风循环,有效改善鸡笼内部空气,极大地改善鸡的生长环境,有利于鸡的生长发育,实用性更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实施例:
参看图3,本实施例中采用的是两层底部横向导风管4和顶部横向导风管5,并将三层导风管通过连通管6连通。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