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99084发布日期:2018-06-05 18:17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盆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



背景技术:

植物的生长离不开水分,植物通过根部的吸收作用源源不断的获得自身生长所需要的水分,当自然条件不能维持植物的生长时,必须通过喷灌、滴灌等灌溉方式对植物进行人为的水分补给,为节约水资源,需要一种盆栽植物的节水装置来限制水分的流失。

然而现有的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在使用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使用时,盆栽内部多余的水分不能进行重复利用,且盆栽与盆栽之间的水分不能进行循环利用,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包括内盆盆体和外盆盆体,所述内盆盆体上等距开设有多个第一圆形通孔,所述内盆盆体的底部中心位置处开设有出水孔,所述内盆盆体通过环型挡板与过渡盆盆体连接,且环型挡板上等角度开设有多个第二圆形通孔,所述内盆盆体的外部位于过渡盆盆体的内部开设有水分储存仓,所述过渡盆盆体的上端位置处开设有进水孔,所述过渡盆盆体的外部设置有外盆盆体,所述外盆盆体的外侧下方位置处开设有第一螺旋孔,所述第一螺旋孔通过第二螺旋孔与水分储存盆旋合连接,所述外盆盆体的外侧设置有导水绳。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内盆盆体的竖直中线与外盆盆体的竖直中线位于同一直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进水孔开设有两个,且两个进水孔关于内盆盆体的竖直中线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水分储存盆的内径与内盆盆体底端位置处的外径大小相等。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导水绳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导水绳关于外盆盆体的竖直中线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内盆盆体的底部开设有出水孔,且其四周等距开设有多个第一圆形通孔,内盆盆体内部的水分通过第一圆形通孔和出水孔进入水分储存仓,进行水分的暂时存储,实现对盆栽的保水效果,当水分储存仓内部的水分过多时,水分通过出水孔溢出,流至水分储存盆进行暂时的存储,由于水分储存盆与外盆盆体为旋合连接,可定期将水分储存盆的水分取下,进行再次利用,实现水分的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其次,外盆盆体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导水绳,导水绳的一端置于水分储存仓的内部,另一端与另一盆栽的导水绳进行连接,可以将一个盆栽上的水分传导至另一盆栽的内部,实现盆栽与盆栽之间的水分循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内盆盆体、2-第一圆形通孔、3-第二圆形通孔、4-环型挡板、 5-外盆盆体、6-导水绳、7-水分储存盆、8-进水孔、9-过渡盆盆体、 10-出水孔、11-水分储存仓、12-第一螺旋孔、13-第二螺旋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用于盆栽的节水装置,包括内盆盆体1和外盆盆体5,内盆盆体1上等距开设有多个第一圆形通孔2,内盆盆体1 的底部中心位置处开设有出水孔10,内盆盆体1通过环型挡板4与过渡盆盆体9连接,且环型挡板4上等角度开设有多个第二圆形通孔 3,内盆盆体1的外部位于过渡盆盆体9的内部开设有水分储存仓11,过渡盆盆体9的上端位置处开设有进水孔8,过渡盆盆体9的外部设置有外盆盆体5,外盆盆体5的外侧下方位置处开设有第一螺旋孔12,第一螺旋孔12通过第二螺旋孔13与水分储存盆7旋合连接,外盆盆体5的外侧设置有导水绳6。

内盆盆体1的竖直中线与外盆盆体5的竖直中线位于同一直线上,进水孔8开设有两个,且两个进水孔8关于内盆盆体1的竖直中线对称,水分储存盆7的内径与内盆盆体1底端位置处的外径大小相等,导水绳6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导水绳6关于外盆盆体5的竖直中线对称。

环型挡板4的顶部水平线略低于外盆盆体5和内盆盆体1的顶部水平线,保证在浇水的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水分的外溅,节约水资源。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盆栽放置于内盆盆体1的内部,将一部分水分浇在环型挡板4上,水分通过第二圆形通孔3进入水分储存仓 11,一部分水分直接浇在内盆盆体1的内部,水分通过出水孔10进入水分储存仓11,当水分储存仓11内部的水分达到一定高度后,通过进水孔8,进入水分储存盆7,将水分储存盆7从外盆盆体5上旋下,可将水分重新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将一个盆栽上的导水绳6与另一个盆栽上的导水绳6进行连接,实现盆栽与盆栽之间的水分循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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