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47770发布日期:2018-07-17 21:53阅读:4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集成吊顶,特别涉及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集成吊顶的应用从卫生间、厨房、走廊、客厅、卧室、阳台发展到国常办公场所以及公共环境空间。不管是个人家庭还是日常办公或公共场所,都避免不了蚊虫干扰客观事实,蚊虫携带大量病毒威胁人类健康。

目前,现有的灭蚊装置主要采用台式或悬挂两种方式的灭蚊装置,主要存在以下缺点:要么需要在墙上单独开孔和设定电源接口,在安装和美观上都有很大的不足,要么台式放置桌面,在使用时影响桌面空间,冬天不用时,又无处可放。如果采取与集成吊顶融合的结构设置,既解决了电路交装和在墙上开孔作业,又解决了使用和行储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包括集成板、封边和安装板,所述封边固定连接于集成板外环,所述安装板活动连接于集成板表面,所述安装板表面固定连接有螺纹杆,所述安装板表面固定有环形槽,所述螺纹杆一端固定连接有卡条,所述环形槽一侧固定连接有弧形罩,所述弧形罩外侧固定有网孔罩,所述网孔罩内腔固定有UV诱蚊灯环。

进一步地,所述网孔罩为不锈钢网孔罩,且网孔直径小于2mm。

进一步地,所述UV诱蚊灯环一侧固定连接有氧气发生器。

进一步地,所述UV诱蚊灯环外接供电线路,且UV诱蚊灯环与氧气发生器电性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卡条为硬质合金的卡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由封边对集成板进行封装固定,利用卡条结合螺纹杆对安装板进行固定,通过转动螺纹杆带动卡条转动,进而由卡条卡扣与集成板内壁,其固定方式较为简单,后期拆卸清理较为省力。

2.由UV诱蚊灯环外接供电线路,且UV诱蚊灯环与氧气发生器电性相连,由UV诱蚊灯环和氧气发生器同时通电运行,将产生的光线和氧气由环形槽散发出,进而实现对蚊虫的诱捕,蚊虫由环形槽进入网孔罩内腔后,由弧形罩进行格挡,可以有效的避免蚊虫再次由环形槽飞出。

3.蚊虫长时间无法飞出并摄取能量,从而实现灭蚊处理的效果,灭蚊装置隐藏于集成吊顶内部,可以起到美观的效果,同时在长期使用后,将安装板取下,对网孔罩内腔进行清洗较为方便,可以避免细菌滋生,较为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的网孔罩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的UV诱蚊灯环结构示意图。

图中:1、集成板;2、封边;3、安装板;4、螺纹杆;5、环形槽;6、卡条;7、弧形罩;8、网孔罩;9、UV诱蚊灯环;10、;氧气发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包括集成板1、封边2和安装板3,所述封边2固定连接于集成板1外环,所述安装板3活动连接于集成板1表面,所述安装板3表面固定连接有螺纹杆4,所述安装板3表面固定有环形槽5,所述螺纹杆4一端固定连接有卡条6,所述环形槽5一侧固定连接有弧形罩7,所述弧形罩7外侧固定有网孔罩8,所述网孔罩8内腔固定有UV诱蚊灯环9。

其中,所述网孔罩8为不锈钢网孔罩,且网孔直径小于2mm。

其中,所述UV诱蚊灯环9一侧固定连接有氧气发生器10。

其中,所述UV诱蚊灯环9外接供电线路,且UV诱蚊灯环9与氧气发生器10电性相连。

其中,所述卡条6为硬质合金的卡条。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带有灭蚊装置的集成吊顶,工作时,由封边2对集成板1进行封装固定,利用卡条6结合螺纹杆4对安装板3进行固定,通过转动螺纹杆4带动卡条6转动,进而由卡条6卡扣与集成板1内壁,其固定方式较为简单,后期拆卸清理较为省力,由UV诱蚊灯环9外接供电线路,且UV诱蚊灯环9与氧气发生器10电性相连,由UV诱蚊灯环9和氧气发生器10同时通电运行,将产生的光线和氧气由环形槽5散发出,进而实现对蚊虫的诱捕,蚊虫由环形槽6进入网孔罩8内腔后,由弧形罩7进行格挡,可以有效的避免蚊虫再次由环形槽5飞出,蚊虫长时间无法飞出并摄取能量,从而实现灭蚊处理的效果,灭蚊装置隐藏于集成吊顶内部,可以起到美观的效果,同时在长期使用后,将安装板3取下,对网孔罩8内腔进行清洗较为方便,可以避免细菌滋生,较为实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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