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82229发布日期:2019-02-01 19:13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播种装置,具体是一种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



背景技术:

园林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在中国汉族建筑中独树一帜,有重大成就的是古典园林建筑。同时西方国家在建造园林中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播种机以作物种子为播种对象的种植机械。用于某类或某种作 物的播种机,常冠以作物种类名称,如谷物条播机、玉米穴播机、棉花播种机、牧草撒播机等。

园林种植与农业种植的区别在于园林种植的树木种子的价值更高,因此需要保证种子的存活率以减少损失,现有的播种装置虽然播种速度快,但是播种效果较差,种子存活率较低,无法满足园林播种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包括底座、储料箱和下料盘;所述底座的左端固定安装有机架,机架的外侧转动安装有螺杆,螺杆螺纹连接有螺套,螺套的一侧与机架滑动连接,螺套的另一侧固定安装有犁地刀具;所述储料箱固定安装在底座上,储料箱的下方设置有下料盘,下料盘是由外壳与转动安装在外壳内部的转盘圆盘组成,下料盘的上侧与储料箱底部连通,下料盘的下侧连通有下料管,转动圆盘上均匀开设有若干凹槽;所述底座的右下部的前后两侧对称转动设置有两个翻料辊,翻料辊通过支架转动安装在底座的底部,翻料辊上对称固定安装有四块翻料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底部的四角处均设置有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的右端倾斜安装有推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架的上侧还设置有摇把,摇把与螺杆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料盘的后侧还固定安装有带动转动圆盘转动的驱动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带动翻料辊转动的旋转电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手推式的设置,使播种装置随用随停,操作简单方便;通过螺杆与螺套之间的配合带动犁地刀具上下移动,从而能够调节播种深度;还通过设置下料盘和翻料辊,使种子下料均匀,同时回填泥土,提高种子存活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中下料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A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脚轮、3-支架、4-翻料辊、5-翻料板、6-旋转电机、7-下料管、8-犁地刀具、9-螺杆、10-螺套、11-机架、12-摇把、13-储料箱、14-下料盘、15-推手、16-转动圆盘、17-凹槽、18-外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手推式园林播种装置,包括底座1、储料箱13和下料盘14;所述底座1底部的四角处均设置有脚轮2,底座1的右端倾斜安装有推手15,以便播种装置的移动;所述底座1的左端固定安装有机架11,机架11的外侧转动安装有螺杆9,螺杆9螺纹连接有螺套10,螺套10的一侧与机架11滑动连接,螺套11的另一侧固定安装有犁地刀具8,通过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螺杆9,从而通过螺套10的上下移动带动犁地刀具8上下移动,从而改变犁地刀具8的高度,从而改变犁地深度,以适应种子播种;所述机架11的上侧还设置有摇把12,摇把12与螺杆9固定连接,从而带动螺杆9转动;所述储料箱13固定安装在底座1上,储料箱13的下方设置有下料盘14,下料盘14是由外壳18与转动安装在外壳18内部的转盘圆盘16组成,下料盘14的上侧与储料箱13底部连通,下料盘14的下侧连通有下料管7,转动圆盘16上均匀开设有若干凹槽17,下料盘14的后侧还固定安装有带动转动圆盘16转动的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带动转动圆盘16转动,从而使若干凹槽17间歇性的与储料箱13和下料管7连通,从而使储料箱13内部的种子均匀地落下;所述底座1的右下部的前后两侧对称转动设置有两个翻料辊4,翻料辊4通过支架3转动安装在底座1的底部,翻料辊4上对称固定安装有四块翻料板5,支架3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带动翻料辊4转动的旋转电机6,旋转电机6带动翻料辊4转动,从而带动翻料板5转动,从而在播种后将犁地刀具8翻出的泥土回填,以便提高种子存活出芽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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