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型烩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30303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方便型烩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方便型食品技术领域,进一步涉及可用开水冲泡即食的方便型烩菜。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市场上出现各种方面食品,尤其以方便面食品居多,如碗装或桶装或袋装方便面,但都是面食为主。尚未见到以菜类为主的方面食品。与此同时,在居家生活中,烩菜占居着一定的地位。但是,在旅游或出差在外时,通常无法享受烩菜的美味。因此,提供方便型烩菜,可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面型烩菜,它以菜为主,具有可口的味道,且开水冲泡5 10分钟即可食用。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方案实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粉丝或/和粉条20 60份、豆制品10 50份、海带2 15份、 食用菌1 8份、黄花菜0. 5 5份、虾米0. 5 5份、调料包15 60份。其中,优选范围为粉丝或/和粉条30 50份、豆制品20 40份、海带5 12 份、食用菌2 6份、黄花菜1 4份、虾米1 4份、调料包30 50份。所述的豆制品指腐竹、豆腐皮、冻豆腐之一或组合,2种组合时,任意按重量份采用0. 5 2 0. 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按重量份采用腐竹豆腐皮冻豆腐=0. 5 2 0. 5 2 0. 5 2的比例或采用腐竹豆腐皮冻豆腐=1 0. 5 2 0. 5 2 的比例。所述的食用菌指木耳、银耳、香菇之一种或组合,2种组合时,选择任意2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按重量份采用木耳银耳香菇=0.5 2 0. 5 2 0. 5 2的比例或采用木耳银耳香菇=1 0. 5 2 0. 5 2的比例。制作时,将各种原料组合一起后包装。原料中同时使用粉丝和粉条时,可按重量比,粉丝粉条=1 0.5 2进行配比;其中,粉条可以是淀粉条或淀粉块。淀粉可以是红薯粉、绿豆粉、土豆粉、玉米粉,优先选择红薯粉;仅使用粉条时,使整个方便烩菜形成(或接近)安阳市地方名吃烩皮渣的风味。本发明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案实现所述的原料中还有皮肚或肉干2 20份。所述的原料中还有叶类蔬菜5 30份,叶类(叶菜类的简称)蔬菜指生菜、甘蓝(卷心菜)、白菜、雪里红、波菜之一种或组合;2种组合时,任意选择2种,按重量份采用 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任意选择3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 5 2 0.5 2的比例;4种组合时,任意选择4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 5 2 0. 5 2 0. 5 2的比例。
所述的原料中还有非叶类蔬菜5 30份,非叶类(主要包括根茎、球茎及块茎类) 蔬菜指白萝卜、红萝卜、山药、芋头、土豆、洋葱、辣椒(菜椒)、竹笋之一种或组合;2种组合时,任意选择2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任意选择3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5 2 0.5 2的比例;4种组合时,任意选择4种,按重量份采用0. 5 2 0. 5 2 0. 5 2 0. 5 2的比例;5种组合时,按重量份采用0. 5
2 0.5 2 0.5 2 0.5 2 0.5 2 的比例。所述的调料包的构成包括酱包,酱包的构成包括按重量比,食用油(可以是花生油、豆油、芝麻油、棕榈油之一,优先选用棕榈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酱香王=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0. 5 1. 5 ;也可以是按重量比, 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1 3 0. 5 1. 5 ;其中优选比例为食用油食盐辣椒酱 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140 160 18 22 8 12 8 12 1. 5 2.5 1. 5 2. 5 0. 8 1. 2 ;最佳比例为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150 20 10 10 2 2 1。其中,酱包还可包括姜、葱、豆豉、花椒油、胡椒油之一或组合,如同时加入豆豉、 花椒油、胡椒油,按重量比,则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 豆豉花椒油胡椒油=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1
3 0.5 1.5 0.5 2. 5 0. 5 1. 5 0. 5 1. 5 ;如同时加入姜、葱、花椒油,按重量比,则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姜葱花椒油 =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1 3 0. 5 1. 5 0. 5 1.5 0.5 1.5 0.5 2. 5;全组合时,按重量比,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姜葱豆豉花椒油胡椒油=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1 3 0. 5 1. 5 0. 5 1. 5 0. 5 1. 5 1 3 0. 5 2.5 0.5 1.5。全组合时,可形成麻辣口味。所述的调料包还包括醋包,按重量比,酱包醋包=1 0.3 0.8;其中,醋包内为优良的山西陈醋。加入醋包,可形成酸甜麻辣口味。所述的调料包还包括粉包,按重量比,酱包醋包粉包=1 0.3 0. 8 0. 3 0. 8 ;其中,粉包的构成包括牛肉粉、食盐,按重量份牛肉粉食盐=20 40 2 4。粉包的构成还可以加入增味剂、香辛料之一或组合,仅加入增味剂时,牛肉粉食盐增味剂=20 40 2 4 0.3 0.9 ;全组合时,按重量比,牛肉粉食盐增味剂香辛料=20 40 2 4 0.3 0.9 0. 3 0. 9。粉包的构成还可以加入姜、葱、花椒和胡椒之一或组合,全组合时,按重量比, 牛肉粉食盐增味剂香辛料姜葱花椒胡椒=20 40 2 4 0. 3 0. 9 0. 3 0. 9 0. 1 0. 8 0. 1 0. 8 0. 5 1. 5 0. 5 1. 5。如调料包同时加入酱包、粉包,则当酱包加入姜、葱、花椒油、胡椒油时,则粉包内一般不再加入姜、葱、花椒、 胡椒。粉包的构成还可以是牛肉粉、食盐、十三香,按重量比,牛肉粉食盐十三香=20 40 2 4 0.5 1.5。其中,十三香指王守义十三香。所述的原料中还可加入馍干或方便面20 60份;其中优选比例为30 50份。 从而形成以菜为主,菜面兼备的方便食品。制作时各原料进行熟制或/和干燥,必要时进行膨松处理。粉条指熟制的淀粉条或淀粉块(淀粉块一般选择0.4 1.5厘米见方,可以进行膨松处理,如通过冷冻或微波冷冻实现淀粉块内出现微孔);粉丝指干粉丝,虾米(虾仁)为凉干或晒干的干虾米,皮肚(又名干肉皮,是将鲜猪肉皮晒干而成,用猪后腿皮及背皮制成,皮坚而厚,胀发性好)指将熟制好并烘干的皮肚;腐竹指将腐竹切成1 2厘米长的段,并在温度为摄氏100 120 度的油中进行油炸膨松;各蔬菜如木耳、银耳、香菇、海带、黄花菜、生菜、甘蓝(卷心菜)、白菜、雪里红、波菜、白萝卜、红萝卜、山药、芋头、土豆、洋葱、辣椒(菜椒)、竹笋切片(厚度为 0.5-2毫米)或切丝熟制后烘干,豆腐皮、冻豆腐等原料,切片或切丝直接烘干。对各原料,特别是叶类或非叶类蔬菜原料的干燥处理,也可以根据需要,针对不同的原料,分别采用微波/ (真空)干燥技术,或微波/冷冻技术,或微波膨化技术之一,以提高产品的复水性,并尽可能保持原料的营养、色泽、形状。以微波/真空干燥技术为例,以 0. 0025MPa/150ff条件下,干燥30分钟,整个过程温度不超过70°C,一般情况下,其产品的复水速度是常规干燥的两倍。制成的烩菜净重(不包括调料包)一般可以是40 80克;食用时,开水(温度在摄氏90 100度)冲泡5 10分钟,一般在8分钟左右,即可食用。本发明可根据需要配制成酸辣味、海鲜味、骨汤味等各种口味的烩菜。采用本发明提供的方法生产的烩菜具有以下显著效果1、食用方便,开水冲泡 5 10分钟即可食用;2、可以单一食用也可与馍干或方便面组合食用;3、在方便食品行业中调整了食品结构与品味,满足了人们多样化需求。
具体实施例方式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并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实施例1 选择以下原料粉丝28克、豆制品18克、海带4. 5克、食用菌1. 8克、黄花菜0. 7克、虾米0. 7克、调料包28克。其中,豆制品指腐竹、豆腐皮2种组合,按重量采用腐竹豆腐皮=1 0.6 的比例;食用菌指木耳、银耳2种组合,按重量份采用1 0.6的比例;调料包的指酱包,其构成是按重量比,棕榈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 135 16 7 7 1. 2 1. 2 0. 7 ;酱包单独包装。制作时,将各种原料组合一起后包装成碗或成桶或成袋。实施例2 选择以下原料粉丝20克、豆制品25克、海带8克、食用菌2. 5克、黄花菜1. 2克、虾米1. 2克、调料包35克,粉条40克。其中,豆制品指腐竹、冻豆腐2种组合,按重量份采用1 1.2的比例; 食用菌指木耳、香菇2种组合,按重量份采用1 0.8的比例;调料包指酱包,其构成是按重量比,棕榈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 145 19 9 9 1.8 1.8 0.9 ;酱包单独包装。
制作时,将各种原料组合一起后包装成碗或成桶或成袋。实施例3 选择以下原料粉丝45克、豆制品38克、海带10克、食用菌5. 1克、黄花菜3.6克、虾米3. 6克、调料包55克,皮肚15克。其中,豆制品指腐竹、豆腐皮、冻豆腐3种组合,按重量份采用腐竹豆腐皮 冻豆腐=1 0.6 2 0.8 2的比例;食用菌指木耳、银耳、香菇3种组合时,按重量份采用木耳银耳香菇=1 0.6 2 0.8 2的比例;所述的原料中还有叶类蔬菜5 30克,叶类蔬菜指甘蓝(卷心菜);所述的调料包包括酱包和醋包,酱包的构成是按重量比,棕榈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 155 21 11 11 2.2 2.2 1. 1 ;醋包的构成是,其按重量份的比例是酱包醋包=1 0.6。酱包、醋包单独包装。制作时,将各种原料组合一起后包装成碗或成桶或成袋。实施例4 选择以下原料粉丝52克、豆制品42克、海带14克、食用菌6. 5克、黄花菜4. 5克、虾米4. 5克、调料包62克,粉条35克,皮肚25克。其中,豆制品指腐竹、豆腐皮、冻豆腐3种组合,按重量比,腐竹豆腐皮冻豆腐=1 1.2 1.5;食用菌指木耳、银耳、香菇3种组合,按重量比,木耳银耳香菇= 1 0.8 1.2;所述的原料中还有非叶类蔬菜5 30克,非叶类蔬菜指红萝卜、土豆2种组合,按重量比,采用1 1的比例;所述的调料包包括酱包、醋包和粉包,按重量比,酱包 醋包粉包=1 0.6 0.8;酱包的构成是按重量比,棕榈油食盐辣椒酱白糖 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165 23 13 13 2.8 2.8 1.4;醋包指山西陈醋; 粉包包括牛肉粉、食盐,按重量份,牛肉粉食盐=25 3。酱包、醋包、粉包单独包装。制作时,将各种原料组合一起后包装成碗或成桶或成袋。以上各实施例中,制作时各原料要进行熟制或/和干燥,一般要控制原料的体积,以便于复水,必要时进行膨松处理。本发明中,“酱香王”指青岛昊昌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如代号为“H955酱
香王”。本发明还可将原料进行多种不同的组合。就本发明提供的4个实施例而言,每个实施例中,都可加入馍干或方便面20 60份,以配成以菜为主,以面食为辅的方便食品,从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粉丝或/和粉条 20 60份、豆制品10 50份、海带2 15份、食用菌1 8份、黄花菜0. 5 5份、虾米 0. 5 5份、调料包15 60份;所述的豆制品指腐竹、豆腐皮、冻豆腐之一或组合,2种组合时,任意按重量份采用 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按重量份采用腐竹豆腐皮冻豆腐=0.5 2 0. 5 2 0. 5 2的比例;所述的食用菌指木耳、银耳、香菇之一种或组合,2种组合时,选择任意2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按重量份采用木耳银耳香菇=0.5 2 0. 5 2 0. 5 2的比例;制作时,将各种原料组合一起后包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中还有皮肚或肉干2 2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中还有叶类蔬菜 5 30份,叶类蔬菜指生菜、甘蓝、白菜、雪里红、波菜之一种或组合;2种组合时,任意选择 2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任意选择3种,按重量份采用 0.5 2 0.5 2 0.5 2的比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中还有非叶类蔬菜5 30份,非叶类蔬菜指白萝卜、红萝卜、山药、芋头、土豆、洋葱、菜椒、竹笋之一种或组合;2种组合时,任意选择2种,按重量份采用0.5 2 0.5 2的比例;3种组合时,任意选择3种,按重量份采用0. 5 2 0. 5 2 0. 5 2的比例;4种组合时,任意选择4 种,按重量份采用0. 5 2 0.5 2 0.5 2 0.5 2的比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调料包的构成包括酱包,酱包由包括下述重量比的原料制成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酱香王=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0. 5 1. 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酱包还可包括豆豉、花椒油、 胡椒油,按重量比,则食用油食盐辣椒酱白糖牛肉粉香辛料酱香王豆豉 花椒油胡椒油=125 185 15 25 5 15 5 15 1 3 1 3 0. 5 1.5 0.5 2. 5 0.5 1.5 0. 5 1. 5。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调料包还包括醋包,其按重量比的构成是,酱包醋包=1 0.3 0.8。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调料包还包括粉包,其按重量比的构成是酱包醋包粉包=1 0. 3 0. 8 0. 3 0. 8 ;粉包的构成包括牛肉粉、 食盐,按重量比,牛肉粉食盐=20 40 2 4。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原料中还有馍干或方便面20 60份。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方便型烩菜,其特征在于对原料分别采用微波/干燥技术,或微波/冷冻技术,或微波膨化技术之一,以现有常规技术进行烘干处理,提高产品的复水性。
全文摘要
一种方便型烩菜,涉及方便型食品技术领域,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粉丝或/和粉条20~60份、豆制品10~50份、海带2~15份、食用菌1~8份、黄花菜0.5~5份、虾米0.5~5份、调料包15~60份;其中,豆制品指腐竹、豆腐皮、冻豆腐之一或组合,食用菌指木耳、银耳、香菇之一种或组合;原料中还可加入皮肚或肉干2~20份;叶类蔬菜5~30份;非叶类蔬菜5~30份;调料包为酱包、醋包、粉包之一或组合;原料中还可加入馍干或方便面20~60份。本发明具有以下显著效果1、食用方便,开水冲泡5~10分钟即可食用;2、可以单一食用也可与馍干或方便面组合食用;3、在方便食品行业中调整了食品结构与品味,满足了人们多样化需求。
文档编号A23L1/48GK102370203SQ20101025019
公开日2012年3月14日 申请日期2010年8月8日 优先权日2010年8月8日
发明者陈俭善 申请人:陈俭善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