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及制备方法,属于鸭用添加剂及制备方法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我们国家鸭的养殖非常广泛,从南到北,几乎每地都有养殖。鸭的养殖周期短,鸭肉鲜嫩味美,深受人们的喜爱。现有鸭的养殖过程中,由于饲料搭配不够科学,制备方法不尽合理,导致鸭的生长缓慢,容易出现各种疾病,使鸭苗成活率低,甚至造成幼鸭夭亡,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而提供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及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其各组成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有机硒0.5~1%、蛋氨酸1~2.5%、山梨醇0.75~2.75%、天门冬氨酸镁0.005~0.045%、维生素d0.002~0.006、维生素e0.003~0.007%、食用明胶0.04~0.08%、鱼腥草0.05~0.45%、蒲公英0.05~0.45%、马齿苋0.05~0.45%、马鞭草0.05~0.45%,余量为水。
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的制备方法,1、准确称量上述各种原材料;2、用适量水溶解,然后加入到乳化反应釜搅拌均匀;3、再进入砂磨机进行充分研磨;4、研磨完成后再加入到乳化釜充分搅拌乳化;5、将乳化处理好的产品引入高位槽静置24小时,然后过滤去除杂质;6、抽取样品进行核定指标的检测;7、检测合格后进入包装线进行包装;8、入库。
本发明的专用添加剂的使用方法主要为以下四种:
1、先将水静置24小时后,按0.5%-0.8%量专用添加剂加入水中,然后发酵24小时后喂鸭直接饮用。
2、先将水静置24小时后,按0.5%-0.8%量专用添加剂加入水中,发酵24小时后可与任何一种饲料按1:1拌湿润后再发酵72小时后可喂鸭食用。
3、先将水静置24小时后,按1:5比例加入专用添加剂和水,添加剂加入发酵24小时后将发酵好的混合液放入tmr搅拌机进行正常搅拌后喂鸭食用。
4、先将水静置24小时后,按0.5%-0.8%专用添加剂加入水中发酵24小时后,直接喷到青贮饲料上喂鸭食用。
上述按0.5%-0.8%量专用添加剂加入水中,即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占水重量的0.5%-0.8%。
本发明的专用添加剂,可促进鸭内源酶的分泌,促进营养物质的消化和吸收,提高饲料利用率,促进生长,改善品质,口感好效果明显;调整肠道微生物平衡、提高免疫力并对一般鸭类常见的疾病如:鸭瘟、鸭白痢、鸭肝炎、禽流感、浆膜炎、肝腹水等有显著预防作用;增加鸭肉蛋白质、氨基酸、无机盐、维生素、硒等多种元素含量;该液体添加剂在制备、长期储存和远距离运输过程中,能保持其功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
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其各组成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有机硒0.5~1%、蛋氨酸1~2.5%、山梨醇0.75~2.75%、天门冬氨酸镁0.005~0.045%、维生素d0.002~0.006、维生素e0.003~0.007%、食用明胶0.04~0.08%、鱼腥草0.05~0.45%、蒲公英0.05~0.45%、马齿苋0.05~0.45%、马鞭草0.05~0.45%,余量为水。
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其各组成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有机硒0.65~0.85%、蛋氨酸1.4~2.1%、山梨醇1.25~2.25%、天门冬氨酸镁0.015~0.035%、维生素d0.003~0.005、维生素e0.004~0.006%、食用明胶0.05~0.07%、鱼腥草0.15~0.35%、蒲公英0.15~0.35%、马齿苋0.15~0.35%、马鞭草0.15~0.35%,余量为水。
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其各组成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有机硒0.75%、蛋氨酸1.8%、山梨醇1.75%、天门冬氨酸镁0.025%、维生素d0.004、维生素e0.005%、食用明胶0.06%、鱼腥草0.25%(清热解毒、消炎、抗病毒)、蒲公英0.25%(清热解毒、利尿散结)、马齿苋0.25%(清热利湿、解毒消肿、消炎、止渴、利尿、明目)、马鞭草0.25%(凉血、散瘀、清热、解毒、止痒、驱虫、消胀),余量为水。
一种鸭专用液体富硒防病增长添加剂的制备方法,1、准确称量上述各种原材料;2、用适量水溶解,然后加入到乳化反应釜搅拌均匀;3、再进入砂磨机进行充分研磨;4、研磨完成后再加入到乳化釜充分搅拌乳化;5、将乳化处理好的产品引入高位槽静置24小时,然后过滤去除杂质;6、抽取样品进行核定指标的检测;7、检测合格后进入包装线进行包装;8、入库。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这些具体实施方式都是基于本发明整体构思下的不同实现方式,而且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