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晾晒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08209发布日期:2019-07-19 21:59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一种晾晒托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晾晒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晾晒托盘。



背景技术:

在火腿制作过程中,需要对腌制后的火腿放在日光下进行晾晒,现有的晾晒工艺是将火腿放入晾晒盘后静置或架空在地面,依靠阳光及自然风对火腿进行晾晒,这种方式使火腿受到的阳光及自然风无法均匀,影响晾晒效果,另外将火腿水平静置在地面上导致火腿贴近地面的一面无法收到风的作用,即使架空在地面上,地面收到的风作用也很小。

实用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主要根据以上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晾晒托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晾晒托盘,所述托盘包括相对设置于两侧的承重盘,多个网管,两侧所述承重盘通过位于中间的多个所述网管相连接,所述网管与所述承重盘之间相垂直设置;所述承重盘与各所述网管的连接处开设有管口,所述管口上设有阀门,各所述承重盘远离所述网管的一端中心设有中心轴,所述中心轴上设有传动齿轮。

优选地,多个所述网管沿所述承重盘一端的外沿均匀分布。

优选地,所述网管内壁沿长度方向均匀设有多个支撑单元,各所述支撑单元包括环绕所述网管内壁均匀设置的若干凸起。

优选地,所述网管为钢丝材质。

优选地,所述网管的半径为3.5cm-4.8cm。

优选地,所述网管的网孔半径为1.5cm-2.2cm。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多个网管固定在相对两侧的承重盘之间,当需要对火腿进行晾晒时,将火腿从管口塞入网管内部,关闭阀门,承重盘两侧设有中心轴,中心轴上设有传动齿轮,当需要晾晒时,可以将本实用新型的托盘放在支架上,电动机驱动传动齿轮,使托盘旋转,火腿在托盘上更均匀更充分的接触到太阳光,避免由于火腿相对于地面静止设置使火腿无法均匀的与太阳光接触而影响到晾晒效果,本实用新型相比于传统的将火腿平摊于地面上的方法更节约晾晒空间,网管的设计利于火腿与自然风的充分接触,而且旋转之后,火腿与自然风的接触也更均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单元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承重盘;11、阀门;12、中心轴;13、传动齿轮;2、网管;21、支撑单元;211、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除、完整地描述,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详细说明:

如图1,一种晾晒托盘,所述托盘包括相对设置于两侧的承重盘1,多个网管2,两侧所述承重盘1通过位于中间的多个所述网管2相连接,所述网管2与所述承重盘1之间相垂直设置;所述承重盘1与各所述网管2的连接处开设有管口,所述管口上设有阀门11,各所述承重盘1远离所述网管2的一端中心设有中心轴12,所述中心轴12上设有传动齿轮13。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多个网管2固定在相对两侧的承重盘1之间,当需要对火腿进行晾晒时,将火腿从管口塞入网管2内部,关闭阀门11,承重盘1两侧设有中心轴12,中心轴12上设有传动齿轮13,当需要晾晒时,可以将本实用新型的托盘放在支架上,电动机驱动传动齿轮13,使托盘旋转,火腿在托盘上更均匀更充分的接触到太阳光,避免由于火腿相对于地面静止设置使火腿无法均匀的与太阳光接触而影响到晾晒效果,本实用新型相比于传统的将火腿平摊于地面上的方法更节约晾晒空间,网管2的设计利于火腿与自然风的充分接触,而且旋转之后,火腿与自然风的接触也更均匀。

在本实施例中,多个所述网管2沿所述承重盘1一端的外沿均匀分布。通过设置,当托盘在旋转时,各个网管2都能够均匀的接触到太阳光与自然风。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网管2内壁沿长度方向均匀设有多个支撑单元21,如图2,各所述支撑单元21包括环绕所述网管2内壁均匀设置的若干凸起211。支撑单元21将火腿从网管2的管内壁支撑起来,可以避免火腿与网管2内壁直接接触,将网管2对太阳光及自然风的阻挡作用降低到最小。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网管2为钢丝材质,钢丝材质使本实用新型托盘更牢固结实之外,也更便于清洗及储存。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网管2的半径为3.5cm-4.8cm;所述网管2的网孔半径为1.5cm-2.2cm。

显然,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专利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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